近日,象山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以车抵债”的方式巧妙调结一起借贷纠纷案,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促成“双赢”。
申请人张某来到象山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有“严格执法 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感谢法院为其实现权益。
基本案情
自2014年起唐某、龙某二人因资金周转困难分别向张某借款并签订协议,约定唐某、龙某对90万债务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还款时间到期后,张某多次向唐某、龙某二人催讨借款,二人均以暂时没有还款能力为由拒绝归还,张某无奈将唐某、龙某诉至象山区人民法院。经象山区法院调解,唐某、龙某需于2020年12月31日将90万欠款全部归还。二人却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履行其义务,张某遂向象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来,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唐某、龙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对其发起了网络查控。经查控发现,唐某名下有一部车辆可供执行,执行法官随即冻结了该车辆的抵押、过户等办理手续,并责令其履行义务或交付车辆,以便拍卖,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迫于法院的执行威慑,唐某主动将名下车辆交付至象山区法院进行拍卖,但两轮拍卖后该车均流拍。面对执行僵局,执行法官没有机械的就案办案,而是综合考虑被执行人实际经济状况,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拓宽执行思路,提出“以车抵债”的偿还方式,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于5月23日进行现场交付,并完成了小汽车的所有权转让事宜,折抵了该案8万元的债务,剩余的82万元将分期履行,承办法官也将在结案前与双方当事人保持联系,跟踪还款进度,以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
凝聚执行力量,共建和谐象山。在象山法院党支部的引领下,执行干警为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的同时,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因案施策”,最大限度减少被执行人损失,以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作者:唐文超 唐柳丽
编辑:唐柳丽
审核:马贵君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象山法院新媒体团队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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