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金融投资人杜帅做客北京广播电视台财经频道《杜帅开说》节目。本期节目中,杜帅教授就预售房性质、风险规避以及相关法律问题给出独到见解。
预售房是指开发商进行预售的活动,开发商与购房者先约定,由购房者先交一部分的定金或者预付款,在未来一定的时间之内就能够拥有现房。其实就是购买的期房,而形成买卖只是一个合约。
杜帅首先讲述了欧美国家的预售房制度,在欧美,大多数房屋都是现房出售,并且在交付房屋前不能得到购房者的钱款。开发商必须先与买方签订协议,并且在一半以上的房屋被预订以后,开发商才可以从银行得到建设资金,然后着手建设。买方先付首付,首付比例大约为全款的10%~20%。但是,为了避免开发商将买方的购房款直接套现到非住宅项目中,通常都需要将这笔钱交由第三方代为管理,只有在房屋竣工并且交付时,开发商才能拿到购房款。
而在我国,预售房的存在是为了增加开发商的融资途径,同时也为了缓解紧张的住房需求,当开发商已经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之后,就可以出售房屋,不需要等到房屋完全建成之后才能够回笼资金。这样有助于房屋开发商资金链的良好运转,而且商品房的预售价格一般会比现房的预售价格要低10%左右,虽然说交房的期限会晚一些,但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实惠的。
杜帅提醒,预售房是一柄双刃剑,预售资金可以缩短房企资金回笼周期和住房交付周期,支撑房地产行业的高周转。然而,如果预售款监管制度没有被严格执行,就会出现个别预售房地产项目延长交付、项目烂尾等问题。
所以杜帅建议,大家还是尽量买现房或者准现房,如果确实条件不允许,那就需要注意:购买房屋的时候,签订的购房合同里面是有规定具体的交房时间的,如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未约定,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延期违约金。而如果遇到疫情之类的不可抗力,造成延缓交房的情况,购买者应该与开放商协商,尽量争取最大的补偿力度。
节目最后,杜帅教授总结,住房问题一直是重大民生问题,买房对一个普通中国家庭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让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更好地发挥正面效应,才能从制度上降低资金被挪用、楼盘烂尾等风险,让每一位购房者安心、放心。而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同时,还要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基础上,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购房门槛、降低购房成本,才能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北京广播电视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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