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期,河间府的河间县发生一件奇怪的命案。一个小店店主的妻子被人砍去头颅,杀死在家中。一个女人,平时恪守妇道,待在家中,怎么会遭到如此横祸呢?这个要从头说起。
却说县中有一对老夫妻,膝下只有一子,名叫郑斌。老夫妻晚年得子,只有这一个儿子,自是百般疼爱,从小就送去私塾读书,还给他订了一门亲事。
老夫妻开着一间杂货铺子,虽然没有大富大贵,却也小有积蓄,还在乡下买了十几亩薄产,日子过的却也平安快乐。可是好景不长,郑斌15岁时,父亲因病去世,不过几月,老母也因伤心过度去世。郑斌不善经营,杂货铺子很快倒闭。只能靠变卖家产度日,乡下的田产也全都变卖了。郑斌平时坐吃山空,参加科举考试几次都没有考中,日子就过得有点艰难。
等郑斌18岁时,想起了小时候订的娃娃亲。就托媒人上门提亲,想要娶亲过门。小时候和他订亲的。是本城的一家店铺老板的女儿。老板姓吴,女儿吴小姐长得花容月貌,非常漂亮。眼看郑斌家道败落,屡试不敌。吴小姐和她母亲都不同意这门亲事。但是吴老板是个重信守义之人,还是坚持把吴小姐嫁了过来。
当年秋天,吴小姐嫁了过来。可是吴小姐一直嫌弃丈夫无能,经常和他吵架。又让他重开铺子,赚些银子花。郑斌听不得妻子整天唠叨,只好又把杂货铺子开起来,学着做起了生意。
到了年底,杂货铺被欠了很多账收不上来。眼看年关将至,家中无钱过年,缺衣少穿。吴小姐自是非常生气。这天,又和郑斌大吵了一顿。郑斌心情郁闷,就以出门讨债为名,出去躲清静去了。
哪知道,这一走,家中就出了大事。2天后郑斌回到家中,发现妻子被人杀死,倒在床前,只有身体,不见头颅。郑斌惊慌失措,赶紧到岳父家报信。
岳父家一听女儿被杀,悲痛欲绝。因为女儿经常和郑斌吵架,所以岳母一口咬定是郑斌杀死了女儿,把他告到了县衙。
郑斌一开始坚持说不是自己杀死了吴小姐。但是耐不住严刑拷打,很快屈打成招,承认是自己杀了人。这案子上报到了知府那里。知府审查案宗,觉得案件有很多疑点。吴小姐长相貌美,虽然有时和郑斌吵架,但郑斌平时一直很疼爱妻子,没有杀人动机。而且死者头颅下落不明,此案也缺少有效证据。于是叫手下赵虎重审此案。
赵虎提审郑斌,又查找证人。查明郑斌走后二日确实在乡下一生意伙伴家饮酒,缺少作案时间。郑斌也根本不知妻子头颅丢在哪里。又经仔细询问,郑斌想起妻子腿根处有一红痣。赵虎命人开棺验尸,发现棺中尸体腿根处并无红痣,可见死者并不是吴小姐,而是另有他人。
赵虎又经调查,在郑斌走后第二天,隔壁米店老板家死了一丫环,只说暴病而亡,并于当天匆匆下葬。据当时抬棺的人说,棺材抬起来感觉很轻,不像里面有人的样子。
这样,案件已经清晰了。赵虎当即提审米店老板陈有财。一开始陈有财坚持说自己家死的只是个丫环,因是暴病而亡所以当天就下葬了。赵虎让人开棺检验,结果棺中只发现女人头颅一个,并不见身体。
陈有财见事情败露,瘫倒在地,交代了自己杀人占妻的过程。原来,自吴小姐嫁过来后,陈有财看其美貌,早就起了色心。几次欲勾引吴小姐而不得。发案那天,正值郑斌因吵架离家。陈有财趁其家中无人,将吴小姐骗至家中jian污,并关于地窖之中。为了掩人耳目,他又狠心把家中丫环杀死,换上吴小姐衣服,将其扔于郑斌家中,并将头颅砍下,对外营造郑斌杀妻的假象。
案件到此真相大白,众人打开地窖,救出吴小姐。吴小姐经此折磨,自觉无脸见人,几天后就自杀了。陈有财最终也被下狱问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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