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马前卒观点:和中国互联网相比,足球的成绩简直可以当民族英雄?
马前卒在《睡前消息》574期中,谈ChatGPT:
所谓AI的学习能力,基本上就是算法和硬件两方面。
这次OpenAI公司一大进步就是采用了新算法,用更低成本预测模型,把大模型训练从碰运气变成了一定程度的定向挖矿。GPT3是两年前的大模型,GPT4也早在半年前就训练完成。而中国大公司此前并未发布过类似的产品,基本上都是在ChatGPT发布以后突然发个声明说自己早有布局。可以说,中国在算法进度上至少落后两年。
至于说硬件,ChatGPT需要上万块A100显卡支持运行,去年九月美国刚刚限制了我们进口A100高算力显卡。而中国社会自己杀掉了本土高性能游戏产业,显卡方面并没有国产替代品,甚至没有可以预期的替代品。
算法和显卡的问题虽然很大,但也可以靠时间和投入来解决,真正绕不过的问题,还是训练数据。对于AI这个急需长身体的青少年来说,普通网页就像粮食,高质量网页是肉、蔬菜和牛奶。如果我们的少年AI连粗粮都吃不饱,过年才能吃一碗肉,过生日才能喝一瓶奶,就算是有世界上最好的训练场,最好的教练,也不可能培养出奥运会冠军。
十几年前百度还是一个在世界上举足轻重的网站,而现在全部中文内容加起来,也只占互联网内容的1.5%。2023年的互联网简体中文内容不仅和英文内容没法比,就是意大利语、波斯语、葡萄牙语、土耳其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也都比中文的互联网信息丰富。
到了2022年以后,就算是越南语,网页数量也已经是中文的1.5倍,按现在的趋势发展下去,很快中国互联网文化就只能找尼泊尔、肯尼亚去表达优越感了。和中国互联网文化相比,中国足球的成绩简直可以当民族英雄。如果AI技术成为下一波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就算翻译软件能解决一部分问题,我们也可能要被迫在中国文化和发展经济之间做二选一的取舍。
评论:马前卒已经对于制造暴论和洗粉的套路太纯熟了,深谙只要我掌握定义权,没人能反驳我的胡说八道。
说回互联网,如果中国的互联网成绩算差的,那我实在不知道全世界还有几个国家能算好的。无论是从头部企业数量,产业规模还是应用数量,中国都是美国以外最大的国家,怎么就被马前卒说得那么不堪了呢?如果中国互联网都这样了,其他国家的互联网在马前卒看来是不是该羞愧到直接关门啊。
最有意思的一个点是,马前卒特意选取了网页数量来拉大差距,评价互联网产业的指标那么多,更加客观的指标比比皆是,用户量、企业数量、从业人数、数据流量等等,为什么用比较古老的网页数量这个标准呢?我猜大概是这个指标差距最大吧。毕竟随着技术的发展,新建网站在各种动态技术下不需要太多网页数量就能提供更多功能和效果。美国存量网站更多,使用更古老的技术,所以网页数量更多。
如果单说chatgbt上有些差距,尚能自圆其说。但直接上升到中文互联网要完蛋,中文互联网文化要完蛋,这就很扯了。
首先,什么才叫好的互联网产业?是单纯算百度这种传统意义上的搜索引擎,还是要算上tiktok这是短视频为主的新媒体?
马督工刻意忽视tiktok在全球范围的影响力,单拿百度这种传统搜索引擎说是,这是其狭间诡辩的其一。
其二是,马督工无视美国联合自己的跟屁虫对tiktok的封杀,一方面恰恰说明其影响力之大,另一份也解释了为何中文互联网在海外走得有阻力。
我相信即便在马督工自己的论述里,他都是晕的。他混淆了某个单项技术(如AI的技术的差距)与互联网文化这种复杂宏观概念的差异。
在这点上我甚至不认为他是故意的,单纯地是他自己都没有理清楚自己在说啥罢了。
正确地表达应该是:
1.我国在AI技术上与对面有所差距,这个差距需要我们加大投入去缩小。而我们的社会环境某些过度追求短期利益化的‘造不如买’的思维,会对科技创新有所阻碍。
2.这种差距只是单一技术层面的,但一个成型的产业,哪怕是AI产业,最终要市场化,也是需要跟多产业组合。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的互联网产业并不会因为在单一技术领域的落后而全盘失败,我们恰恰应该反过来思考:当我们在短期内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实现某项技术的正面突破时,我们应该如何利用自身的综合优势去整合对面的此类技术(比如AI)?
要深入思考思考技术与市场之间的关系,科研与产业之间的关系。不同优势之间的此消彼长,以长击短。大国博弈从来都不是一根筋,而是用灵活的组合拳跟对面耗。
同时也要理解,美国某些层面的技术优势,本身就是一种先发优势,后来者的追赶能否走正步,这很难说。我们在正视与美国在某些方面的差距时,更应该正视这背后复杂的历史成因,也只有基于此种历史唯物主义的认知后,才能找到最适合我们"反超‘的方式。’
3.互联网产业是互联网产业,互联网文化是互联网文化。这是两回事,要对其做逻辑联系,马督工的论述根本不够。互联网文化更多的是传载一种意识形态,这与你是否用百度去传播关系并不大,在别人的平台上传播,或者像原神那样通过游戏去传播,也叫互联网文化传播,也体现出我们互联网文化的优势。而意识形态这种东西,能以中文传播固然好,但毕竟中文的学习门槛高,以其他语言传播也不是坏事,关键是能传播。马督工单纯以互联网使用哪种语言的占比多少来判断一国之互联网文化是否有优势,这本身就是不科学的。
这就好比,中文互联网上说中文的肯定占多数,但用中文发表崇洋媚外,公知思想的人也并没有见少啊。
我的结论是:马督工的逻辑思维依然拉胯,即便我批判了他这么久,但仍然不见丝毫的进步。
对此我只能说,与其正襟危坐地批评中国互联网产业不思进取,更应该反过来自我批评,批评自己作为一名自媒体工作者在思维能力上的不思进取。
在说中国互联网产业不敢创新,一切向钱看的同时,也拿镜子照一照自己那种沉迷于扔暴论,制造流量,百度搜索定义万物,养结晶粉却不愿沉下新来对国内问题做深入报道、实地调研,学习实践唯物辩证思维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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