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10时许,广东佛山,一名身穿疑似城管制服的男子在菜市场门口,驱赶摊贩的过程中,被市民王先生质疑酒后执法。随后王先生抓住对方的衣服不让其离开,可最终还是被对方挣脱,事后王先生报警求助。
现场视频显示,当时这位身穿疑似城管制服的男子,在菜市场门口耀虎扬威驱赶摊贩时,被王先生质疑其真实身份是否属于城管工作人员,随后王先生要查看其编号,男子指着身上的编号,大方地让王先生查看。
就当王先生上前去查对方工作证时,闻到了其一身酒味,因此王先生又质疑其是否喝酒了,起初对方不承认,但王先生怒斥对方称,我都闻到你一身酒气,还想抵赖。
男子见自己的酒后行为被识破后就想离开,可王先生却拽着对方不让离开,并叫现场的群众报警。双方在拉扯的过程中,由于王先生一手拿着手机,最终还是让对方挣脱跑掉了。
虽然对方当场跑掉,但王先生拍的视频已经记录下对方的样子及编号,王先生报警求助并向当地主管部门反映此事后得知,原来对方根本不是城管,而是当地菜市场的管理人员。
1.相信看过完整视频的网友都知道,该男子被王先生质疑前,是非常蛮横地对着摊贩指手画脚的。即便被王先生质疑其身份时,其仍然还是非常嚣张的,可被王先生识破其酒后“执法”时,立马就怂了!
这说明什么?笔者认为,这说明其穿上这套制服后,自认为可以耍威风,可目前据王先生投诉后得知,该男子根本不是城管工作人员。
也就是说,如果情况属实,那么这名男子的行为涉嫌招摇撞骗,《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即便是情节较轻的,也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注意!如果招摇撞骗是为了非法牟利的,将会被认定为构成犯罪,并根据《刑法》第279规定的招摇撞骗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2.《行政处罚法》第55条规定,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
换而言之,即便是真的城管工作人员,其执法时都必须依照上述法律规定依法处罚,而不是像男子一样拿着一部手机、身着制服就来执法,身上连工作证都没有。
3.值得注意的是,与身穿制服男子同行的另一名身穿西装并佩戴着写着“城市管理工作证”的年轻男子又是谁呢?男子身上的城管制服又是从何而来呢?
这些都需要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后才能下定论!但是,笔者认为,对于这件事情主管部门必须严肃查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切勿万万拿起,轻轻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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