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名女子在超市工作,她早上骑着单车去上班,不料,在某桥路段下坡时,刹车却突然失灵了,女子躲闪不及,便摔飞了出去。女子被当场摔晕,周围的热心人士,赶紧给她打了120急救。抢救后,她度过了危险,但医药费花掉了近4万元,女子认为,共享单车平台有责任承担费用,因为这事的主要原因是刹车失灵。
一场刹车意外,差点让53岁的倪女士丢了命。据悉,去年1月20日,倪女士早上5点多出门上班,她在家门口扫了一辆哈罗出行的共享单车,当时赶时间,也没注意单车的问题,就直接骑走了。
可是,骑到杭州和睦桥时,下坡出现了刹车失灵的情况,由于下坡速度太快,倪女士直接摔了下去。当时,人已经失去了知觉,好在路过的市民帮她打了救护车的电话,她很快就被送到了医院抢救。
抢救后,倪女士生命无碍,但是伤情也有些严重。检查结果显示,她左肱骨骨折,关节脱位,牙齿缺掉了5颗,面部皮肤也挫伤了。她住院了10多天,花掉了近4万元的医药费。医保报销后,还剩自费8900多元。
事发突然,刹车失灵确实太危险,倪女士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但是,她认为,事故的原因是单车平台管理不周导致的。如果平台每天都检查了车辆的状况,那么也不会出现刹车失灵的情况,她也不会受伤,因此她希望平台能承担剩下全部的医疗费用。
这件事发生以后,倪女士也把情况反映给了平台,经过核实,工作人员给她打了电话,说是刹车确实有问题。平台给每位骑行者都买了保险,这次意外也可以走保险,但是上限是5000元。
最终,保险公司赔了5000元的医疗费,剩下的3000多由平台和倪女士协商解决。但之后,平台表示,他们规定理赔只能赔一半,剩下的要倪女士自己承担。
倪女士觉得很不合理,这明明是刹车失灵导致自己受伤的,他们应该承全责,怎么自己还要承担责任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2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可以看出,这件事平台有责任无疑,平台提供的单车有刹车失灵的缺陷,给骑行者造成了伤害,那么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平台的理赔专员表示:“我们目前的话,是赔付剩下医疗费的50%,因为刹车可以在骑行之前检测出来的,并且我们有相关的用户协议和用户须知,就是用车之前需要骑车人对车辆进行检查的。”
平台的意思是,用户协议约定了,骑行人有检查义务,如果自己没有检查,那么也需要自担一部分责任,所以平台规定双方都是50%的责任,这种情况到底合不合理,还很难说。
见平台不愿意负全责,倪女士也十分懊恼,她表示:“算了也不想找对方了,现在该要的我要争取,误工费一年36000元,医药费8000元,还有营养费等,加起来要50000多元。”
由此可见,倪女士也失去了耐心,平台一直不愿意承担全责,她也不愿意等下去了。那么,倪女士提的这些诉求是否合理呢?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这件事,平台有侵权责任,那么倪女士是可以要求误工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的。但具体的金额还需要进一步确认才行。
不过,最终平台和倪女士重新取得了联系,双方协商后,达成了一致意见,平台承诺会主动配合处理后期赔偿的情况。
倪女士发生骑车意外,确实很惊险,这件事,也算是一波三折,不过,好在最后双方协商解决了问题,也省去了不少麻烦。平台在刹车方面也要加强管理,可以提高检查的频率,以及在车辆上张贴检查刹车的字样,这样才更醒目。
这里也提醒大家,要防范于未然,骑共享单车时,提前检查刹车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以免造成严重的后果,这也是对自己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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