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
关于疫情期间暂停服务大厅线下业务办理的公告
广大市民: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忠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自3月30日起暂停对外线下办公(具体开放时间视疫情形势以公告为准),部分业务实行线上办理,具体业务办理可拨打相关科室电话进行咨询。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办公室:6208600
2.养老保险科:6208620
3.工伤保险科:6208636
4.劳动关系科:6208695
5.工资福利科:6208639
6.职业能力建设科:6208619
7.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6208638
8.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公室:4396133
9.劳动保障监察大队:6208610
1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6208698
11.忠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4292926
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1.办公室:3028216
2.综合业务科:3028223
3.计划统计科:3028220
4.企业养老保险科:3028226
5.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3028227
6.工伤保险科:3028217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3028213
8.社会化服务科:3028225
9.综合服务管理科:3028228
10.基金征缴科:3028230
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办公室:6208699
2.失业保险科:6208682
3.农民工服务科:6208687
4.培训科:6208679
5.人才开发服务科:6208696
6.大中专毕业生服务科:6208685
7.劳动人事代理科:6208652
8.创业担保贷款科:6208692
9.就业服务科:6208688
10.失业保险科:6208682
来源:安丘人社
诸城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面对当前疫情异常严峻复杂形势,为从严防范疫情风险,严把“外防输入”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筑牢城市居民住宅小区防控体系。1、实行“一个出入口”管控。有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只保留1个出入口,其余出入口一律暂时关闭;没有门禁、大门的出入口要拉绳,在出入口设桌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负责人员、车辆出入管理。2、实行凭码(证)出入。所有本小区人员进入小区一律亮码(健康码、行程码)通行,业主车辆凭证出入,生产生活服务用车凭证出入,对通行车辆人员实行逢车必检、逢人必测、逢人必核、逢人必验的 “四必”查控措施,落实戴口罩、测温等防控措施,发现疑似人员、车辆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并妥善处置。所有快递、外卖一律禁止进入小区,由业主到小区大门口外领取并协助做好消杀工作。3、明确责任分工。市住建局和各镇街区负责督促物业公司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排查登记、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三无”小区由镇街区所辖社区统筹管理,组织业主、党员、志愿者等成立防控队伍,从严落实出入证管理制度。市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下沉城市社区(网格),配合街区社区(网格)、物业服务企业,在抓好人员核查、核酸检测采样等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居民小区管控工作。小区内部公共区域要进行科学规范消杀。
二、 加强农村社区网格防控管理。1、建立网格防疫卡点。建立“一网格一卡点”的防疫管控点,卡点设立道闸、安全警戒线,工作人员要佩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装备,对进出人员、车辆进行信息核查。2、做好出入核查。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进出人员、车辆进行全面排查,由值班人员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建立登记台账,对通行车辆人员同样落实“四必”查控措施。3、做好重点排查。在卡点站口查看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证明,利用“入诸返诸人员自主申报系统”二维码进行报备,录入信息完成电子登记。
三、 从严机关事业单位防控。严格出行管理,离开本市须报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严格履行会议活动审批报备程序,提倡线上举办会议活动,举办内部会议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管控进出机关事业单位驻地通道,除直接为群众和企业服务的单位外,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对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外来人员逐一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检测体温,做好登记管理。切实做好机关办公区域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加强日常清洁和通风换气。
四、 严格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各工业企业全面实施出入口管控,厂区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1个出入口,安排专人负责“戴口罩+测温+验码”等管控措施。企业内部不具备住宿条件的,管理人员、员工等实行工厂与宿舍(家)“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建立职工出入小区、进出厂区持工作证和出入证明预案, 以防疫情形势变化。
五、 强化商贸企业及公共场所防控。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药店等保障群众基本需要的经营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严格限制人流,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落实消毒和保持安全间距等防控措施。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关停。
六、 抓实其他领域防控。影剧院、室内景点、网吧、KTV、游戏厅、足疗店、洗浴店、棋牌室等密闭经营场所暂缓营业。餐饮单位按50%的比例限流提供堂食服务。停办文艺演出、展销促销、农村集市等公众聚集性活动,禁止打牌、打麻将、卡拉OK等聚集性娱乐活动,暂停游园、广场舞等活动。喜事一律缓办,丧事一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
七、 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全体市民自觉服从所在社区(网格)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坚持做到非必需不外出,不走亲访友、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常通风。外出或上班全程戴口罩, 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社区报备,不要拖延,不得隐瞒。
八、 压实防控工作责任。建立“镇街区党(工)委一社区党委一网格党支部一党员中心户”组织链条体系,提高人员核查、管控质效。各镇街区党(工)委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社区网格、各类市场主体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防控办就做好当前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责任心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镇街区、市直部门单位、企业等进行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对拒不执行上述规定、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将根据疫情风险程度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诸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奎文区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从发展态势看,全球新增确诊病例连续第三周反弹,我国新增本土感染者数量仍处于高位,波及地市范围持续增大,疫情仍在发展阶段。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全力保持社会面清零态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旅居史的居民,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按照属地安排,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六类高风险人员(密接、次密接、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者、同时空伴随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全域封闭管理人员)等风险人群,必须服从相关工作人员安排,严禁擅自流动。
三、入(返)奎人员,特别是行程码带“*”号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酒店、单位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四、居家健康监测及居家隔离人员,要自觉服从所在社区管理,主动配合信息登记,每日早晚测量体温并登记上报,按要求完成落实核酸检测;居住要保持相对独立,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和通风消毒,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发现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呼吸困难、胸闷、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采取防护措施,配合做好转运诊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主动配合专业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按要求主动并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接触史,包括到过的地方、接触过的人员等信息,切实做到不隐瞒、不谎报,不得隐瞒病情、行程、接触人员等相关信息。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核酸阴性证明,不得编造、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者擅自传播未经公开发布的公民个人信息。
七、医疗机构要坚持“内外同防”“医患同防”“人物同防”,严格落实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和危急重症患者抢救等制度,严格陪护和探视管理,不断加强定点医院感控人员配备和培训,在做好感染防控的前提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日常医疗服务。
八、药店要严格执行验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对进入人员落实扫码登记,对有发热等症状和购买“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的人员,询问旅居史和接触史,督促其到发热门诊就诊,按规定及时报告行业主管单位和药店所在社区。
九、各类小区、商务楼宇、企业要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从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访客登记等),厂房、办公区域要定时通风、消杀,严格执行返岗员工驻厂生产、闭环管理等要求,严禁员工私自外出。
来源|奎文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寿光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
工作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进一步做好有关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来寿人员信息申报规定。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14天之内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市、区)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
二、严格执行人员外出管理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落实主体责任,除保障城市运行、蔬菜运销、民生、应急、疫情防控等人员外,其余人员原则上实行居家办公。驻寿的税务、海关、烟草、石油等垂管单位,提倡在寿办公或居家办公,严禁双向流动。
三、严格执行社区(村)管理规定。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镇街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城市社区“一户一证一车一人”进出管理制度,每户每天只进出一次(村参照执行)。
四、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规定。严格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接诊收治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除急诊、发热门诊外,医院全面推行预约挂号,严格限制探视、陪护。药店全面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销售。
五、严格落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防控措施。坚持“停课不停学”,取消各类中小学线下教学,暂停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合理安排线上教学。密切家校联系,每日对师生及家长外出状况进行摸排和健康监测。
六、严格落实交通出行管控措施。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14天之内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市、区)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一律劝返,不得进入我市;司乘人员行程码带星号的原则劝返,运输各类重点物资确需进入我市的,领取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我市,但须即装即卸,当天离寿。在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蔬菜运销和防疫物资绿色通道。全面暂停跨市域长途客车、客运班线(公交)、出租车(网约车)运营。
七、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严控各类会议活动,暂停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农村集市、夜市一律暂停。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遇事提前向社区(村)报备,减少人员聚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八、严格落实全民核酸检测。继续实行全民免费核酸检测,组织居民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采尽采、不漏一人”。居民排队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文明有序排队,自觉维护现场秩序,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九、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要求,压实镇街、部门属地行业监管职责,按要求做好各自领域内疫情防控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执行物流运输、人员流动等防疫规定。超市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限流措施,餐饮场所只提供外卖服务,禁止堂食,进场人员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电影院、图书馆、文化馆、健身房、酒吧、网吧等密闭场所暂停运营,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监所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寿光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寒亭区(经济区)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重点地区报备规定。所有省外入(返)寒人员均须提前三天向居住地(宾馆)所属社区、所在单位主动报备,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存在疫情扩散风险地区人员非必要不来寒,确需来寒的须提前三天向居住地(宾馆)所属社区、所在单位主动报备,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二、严格执行上级疫情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主动配合专业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按要求主动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包括到过的地方、接触过的人员等信息,切实做到不隐瞒、不谎报。被告知为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群,必须服从相关工作人员安排,立即静止,等待配合管控措施,严禁擅自流动。
三、严格执行重点人群管控规范。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要自觉服从所在社区管理,主动配合信息登记,每日早晚测量体温并登记上报,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居住要保持相对独立,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和通风消毒,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发现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乏力、肌肉酸痛、恶心、呕吐、腹泻等),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采取防护措施,配合做好转运诊治。
四、严格落实区域核酸检测要求。居民要按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采尽采、不漏一人”。居民排队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文明有序排队,自觉维护现场秩序,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格执行货运车辆审批制度。市外中高风险地区货运车辆,原则上不得来寒;市外非中高风险地区来寒货运车辆,要按照审批流程向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道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经中转场站(点)完成核酸检测、消杀等程序后,点对点送至收(发)货单位,即装即卸,全程禁止下车,当天离寒。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必须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不得以冲卡、绕卡、使用虚假信息等方法逃避检查。
六、严格执行企业防控管理要求。各企业要严格做好外来人员管控,新员工原则上从市内招聘,上岗前要进行7天封闭静态管理,并每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进入厂区工作。各企业要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厂房、办公区域要定时通风、消杀,严格执行返岗员工驻厂生产、闭环管理等要求,严禁员工私自外出。
七、严格执行村居防控管理要求。各村居要从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做好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访客登记、重点区域消杀等防控工作。严禁人群聚集,对未戴口罩人员安排专人劝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控措施。
八、严格执行预检分诊管理规定。严格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接诊收治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收治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除急诊、发热门诊外,医院全面推行预约挂号,严格限制探视、陪护。
九、严格执行药店管理规定。药店要严格执行验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对进入人员落实扫码登记,对有发热等症状和购买“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的人员,询问旅居史和接触史,督促其到发热门诊就诊,按规定及时报告行业主管单位和药店所在社区,并在2小时内回访就诊情况。
十、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严控各类会议活动,暂停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农村集市、夜市一律暂停。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遇事提前向社区(村)报备,减少人员聚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十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要求,压实街道、部门属地行业监管职责,按要求做好各自领域内疫情防控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执行物流运输、人员流动等防疫规定。超市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限流措施,餐饮场所只提供外卖服务,禁止堂食,进场人员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电影院、图书馆、文化馆、健身房、酒吧、网吧等密闭场所暂停运营,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应急防控期间,居民如有任何困难,可拨打寒亭区(经济区)疫情防控服务电话寻求帮助。对违反本通告要求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疫情解除后自行终止。
寒亭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高密
关于请全市所有货车司机朋友落实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全市货车司机朋友们: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道路货运车辆和货车司机流动性较强,为严格落实好道路货运车辆以及驾乘人员疫情防控的有关标准要求,确保广大货车司机朋友们的身体健康,按照有关规定,自2022年3月29日开始至4月4日,请全市所有货车司机朋友们务必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将检测情况向所在社区(村、居)做好每日报备,配合落实好有关疫情管控措施要求,避免因落实不到位,给您带来一些不良影响。
同时,请一周内到过上海市、吉林省、河北省廊坊市、唐山市、沧州市、秦黄岛市、淄博市、滨州市等疫情风险地区的货车司乘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严格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等防控措施,故意隐瞒行程不报的,责任自负。
市联防联控与交通保障组
2022年3月29日
潍城区关于进一步做好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人员必须配合社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必须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不得以冲卡、绕卡、使用虚假信息等方法逃避检查。
三、被告知为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群,必须服从相关工作人员安排,严禁擅自流动。
四、健康码为黄码、红码及来返潍城行程码带“*”号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酒店、单位报备,配合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五、居家健康监测及居家隔离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不得私自外出。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疾控、公安、社区等工作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不得隐瞒病情、行程、接触人员等相关信息。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核酸阴性证明,不得编造、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者擅自传播未经公开发布的公民个人信息。
八、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和危急重症患者抢救等制度,对所有人员均进行“一看一测一查一问”,并核验行程码。所有就诊患者和陪护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九、药店、诊所要严格执行购药实名登记制度,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不得违规售卖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
十、已复工复产企业要从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执行返岗员工驻厂生产、闭环管理等要求,严禁员工私自外出。
十一、应急防控期间,居民如有任何困难,可拨打潍城区疫情防控服务电话寻求帮助。
对违反本通告要求的人员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疫情解除后自行终止。
潍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