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开元年间,隶属岭南西道的罗州山中出现了许多孔雀。罗州就是当年秦始皇经略岭南,设置的象郡故地,也是现在的广东省廉江市。
在中国,孔雀原本只生活于云南的西南部地区,可是在唐代,这些美丽的家伙却肆无忌惮的跑到了广东。对它们来说,这究竟是福还是祸呢?
罗州山里的孔雀一般都是几十头一群,雌孔雀尾巴短,没有金闪闪翠绿色的羽毛;而雄孔雀三岁出现小尾巴,长到五岁才能养成传说中能开屏的大尾巴。
一般来说,孔雀尾巴从春天开始生长,三四月后,逐渐萎凋,与世间花草规律一样,花开花谢,荣枯相伴。
孔雀非常自恋,尤其爱自己的尾羽,对其他同类则充满了嫉妒。它们如果要寻找栖息之地,必定首先要找一块能放置尾巴的地方,否则生命不止,寻找不息,非常有趣。
当地猎人如果要生擒孔雀,一定会找一个雨水多的季节出手。道理很简单,尾巴羽毛太多,淋了水变重,飞不起来了,只能凭两条细腿与人赛跑。
这些愚蠢的家伙,即使猎人就在眼前了,也不愿意飞腾,原因还是爱惜自己的尾羽,怕激怒猎人,伤及羽毛。
话说那些被人类驯养许久的孔雀,除了更胖更听话以外,还养成了一个攀比的坏习惯。它们只要见到美妇人穿着华丽衣裳,或者是鲜衣怒马的俊美少年,除了开屏一较高下,还会追着用喙攻击他们。这分明还是嫉妒人家比自己美啊。
如果遇到良辰吉日,阳光明媚,景色宜人,更有笙歌乐舞相伴,气氛搞起来,那些骄傲的孔雀就会张开尾羽,翩翩起舞,一展自以为是之美,还不忘恨眼斜视着你,一副骄傲的不要不要的样子。
不过那些高雅的场景,只存在于礼乐之地,要是遇到生活于山野的野蛮人,就只能落得被烹而食之的下场了。话说回来,孔雀肉的味道还是蛮不错的,有点像鹅肉,有清热解毒的养生功效。
据说,罗州当地山里人,因为吃错药,或者山里的湿瘴之气侵袭导致的症状,用孔雀的鲜血能解毒治愈,反而孔雀肉寒凉带微毒,身体弱的要当心了。
孔雀尾羽确实漂亮,然而人们要去获取尾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先人们必须持刀躲在孔雀必经之地的树木丛中,隐蔽起来。等孔雀经过后,看准时机,挥刀迅速斩断其尾羽。
要是不能一击即中,等到孔雀回头发觉有人意图不轨,它就会启动应急机制,尾巴上原本最为漂亮夺目的金翠就会立刻消失殆尽,失去光泽,变成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羽毛。
除了猎取孔雀尾羽,聪明的当地人还经常去孔雀窝里偷孔雀下的蛋,然后回去用自家老母鸡孵化。刚刚会站立的小孔雀与小鸡仔样子差不多,只是叫声有点古怪,发出貌似“都护”的声音,令老母鸡有点儿蒙头。
难道这不是自己的孩子吗?居然还认识都护? 离此地最近的都护,那就是安南都护府的一把手了。
罗州孔雀原本就产于南诏(云南),可不就认识那里的都护吗?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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