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价煤供应价格提醒告诫书
各平价煤经营主体和平价煤配送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冬季取暖,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牧民温暖过冬。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为农牧民冬季取暖提供每户不低于2吨的平价煤。为确保自治区这一“暖心”的平价煤供应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的安排落到实处、真正“暖”到老百姓心坎儿上,使农牧民真正享受到这一“暖心”安排的政策红利,特对平价煤经营主体和平价煤配送单位平价煤保供稳价提醒告诫如下:
各平价煤经营主体和平价煤配送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做好平价煤保供稳价工作。
一、平价煤定价原则
平价煤到户价格由以下要素构成:坑口煤价、运输费、过磅费、装卸费、损耗费构成,各乡镇范围内可根据运距合理确定单价,但必须确保本乡镇区域统一。
二、明码标价
平价煤经营主体和平价煤配送单位在经营场所和配送点以公示牌或公示栏等方便农牧民识别的便利方式公示平价煤到户价格。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价煤到户价格、坑口煤价、运输费、过磅费、装卸费、损耗费等。
三、禁止下列行为
各平价煤经营主体和平价煤配送单位要严格执行平价煤销售价格,禁止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1.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平价煤市场价格秩序。
2. 相互串通,操纵平价煤市场价格,损害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3. 随意加价,不执行政府制定的平价煤价格,扰乱平价煤市场价格秩序,损害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4. 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变相提高平价煤价格,损害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5. 倒买倒卖、以次充好或者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扰乱平价煤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
6.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各相关平价煤经营主体和平价煤配送单位如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实施以下行政处罚: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平价煤价格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平价煤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农牧民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我局已全面部署开展平价煤价格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农牧民对平价煤经营主体和平价煤配送单位的平价煤销售价格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请向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举报电话:12315、5229978
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平价“暖心煤”保供稳价护航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辖区各平价煤经营主体和平价煤配送单位:
一要在经营场所和配送点以公示牌或公示栏等方便农牧民识别的便利方式公示平价煤到户价格。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价煤到户价格、坑口煤价、运输费、过磅费、装卸费、损耗费等。
二要严格执行平价煤销售价格,禁止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1.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平价煤市场价格秩序。
2. 相互串通,操纵平价煤市场价格,损害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3. 随意加价,不执行政府制定的平价煤价格,扰乱平价煤市场价格秩序,损害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4. 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变相提高平价煤价格,损害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5. 倒买倒卖、以次充好或者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扰乱平价煤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
6.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上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实施以下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平价煤价格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平价煤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农牧民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落实保供责任,履职尽责,全面做好煤价监督检查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和农牧民对平价煤经营主体和平价煤配送单位的平价煤销售价格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请向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12315
来源: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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