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讯 6月25日,记者从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苏州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上半年度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活动。本次检查共抽查在建工程40项,开具督促整改通知书36份。
由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张地2020-A01号地块等6个项目,因存在较多问题,被全市通报批评。
据介绍,本次被通报批评的6个项目是:
1.张地2020-A01号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张家港建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解正品;
施工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唐钱中;
监理单位:江苏天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相林堂。
主要存在问题:安全方面:抽查3名工人“苏安码”,1人为红码;电工王雪剑持无效证件,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三级动火证中焊工雷盛雨人证不符;2#楼南侧落地脚手架顶部搭设悬挑操作平台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北侧局部屋顶悬挑部位模板支撑架立杆未落地,未按照方案实施,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十六条规定;盘扣式钢管支架立杆无检测报告,不符合《关于加强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进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住建质〔2020〕43号)第三条要求。质量方面:现场已结构封顶,未出具桩基子分部验收报告和已使用的装配式楼梯板、ALC板见证送样检测报告;地下结构防水材料检测未按验收规范参数检验;二次结构的柱植筋偏位较严重,箍筋加密区范围内未加密。监理方面:未见旁站监理细则及后浇带砼、17号楼地下室顶板砼浇筑旁站记录;未见PC构件吊装巡视检查记录。
2.民政局新建太仓市救助管理站项目(救助综合楼、门卫)。
建设单位:太仓市民政局,项目负责人:刘敬华;
施工单位:太仓市雪良土木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杰;
监理单位:太仓兴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童智娟。
主要存在问题:安全方面:混凝土泵操作工孙德瑞持无效特种作业证,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见项目经理基坑工程施工期间巡视检查记录,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七条规定;未提供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产品合格证,现场斜杆设置与方案不一致;未见汽吊检测报告;质量方面:部分一层卫生间墙体根部未按要求设置砼止水坎;未见房屋沉降观测数据、砼坍落度试验记录。监理方面:未按规定配置使用监理记录仪;未按规定建立危大工程监理档案,未见基坑围护专项巡视检查记录、基坑工程土方开挖节点验收记录,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八、二十一条规定。
3.合生颐廷高层住宅14-16#楼、21-24#楼、S1五期地下车库(含人防)。
建设单位:昆山合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刚;
施工单位:广东珠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程飞;
监理单位:江苏兴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其雷。
主要存在问题:安全方面:抽查2人“苏安码”,1人未申领,1人“红码”;混凝土泵操作工无特种作业证,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塔式起重机吊砼泵管浇筑地下室底板,违反《建筑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第3.0.13条要求;16#塔吊首道附墙安装后未检测,不符合《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苏住建规〔2014〕4号)第十七条要求。质量方面:15#楼地基验槽、地基基础分部验收缺设计人员、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记录;未见门窗施工单位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信息归集表。监理方面:监理备案9人,实际在场5人,总监及总监代表长期不在现场;未见地基基础分部验收资料、PC构件吊装方案专家论证修改后监理审查意见、塔吊安装监理专项巡视检查记录,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三条、十八条规定。
4.苏地2020-WG-37号地块项目2#-15#、31#-33#楼及地库。
建设单位:苏州滨望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玮;
施工单位:浙江中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凌煦;
监理单位:苏州科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青兵。
主要存在问题:安全方面:个别工人三级教育交底无考核资料;未见6#楼10层模板支架验收手续;盘扣架水平杆缺失;悬挑架个别斜拉杆固定端未用螺栓连接;4#基坑西侧开挖坡比较大;钢筋加工区未设置作业棚。质量方面:6#楼个别构造柱漏设植筋,10层楼梯斜板下部纵向受力钢筋与设计不符(设计配筋12根,实放10根);直螺纹套筒连接检测报告中未注明操作人员姓名和证号。监理方面:主体机构已施工至9层,无基础分部验收资料;多份监理通知单未整改闭合;扬尘防治方面:主入口未见扬尘公示牌,无扬尘负责人及监管机构信息。
5.苏地2019-WG-34号地块项目(1#楼-12#楼、变配电房一、开闭所一、南入口门卫、南地块地下车库)。
建设单位:苏州云辉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丛海军;
施工单位:西安宏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小强;
监理单位:苏州市城建开发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黄永军。
主要存在问题:安全方面:电工赵三伟未申领“苏安码”;安全员赵茜、胥静静变更手续滞后;悬挑架斜拉钢丝绳未张紧;现场两台叉车进场未见报验手续。质量方面:无沉降观测记录;10#楼墙体顶部斜皮砖砌筑角度不符合要求;10#楼11层楼梯设备井门侧墙开孔。监理方面:基础以上未提供设计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交底资料,部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未闭合。
6.太湖新城规七路南侧夏蓉街西侧WJ-J-2020-018号地块住宅项目(1#-39#、M1#、M2#门卫、P1#、P2#配电房、地下车库)。
建设单位:苏州绿游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许明贤;
施工单位:上海卉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毕玉靖;
监理单位:吴江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丽。
主要存在问题:安全方面:现场临电接线作业人员徐海辉无施工特种作业证,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未进行危大工程安全巡视,14#楼落地式卸料平台方案审批手续不完善且未进行验收,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七条、二十一条规定;14#楼六层轮扣架及现场使用的一台叉车未履行进场报验手续。质量方面:电渣压力焊焊接工艺试验无焊接工艺参数;无沉降观测记录;14#楼一层阳台梁上后置插筋普遍松动,西山墙砼胀模4cm左右,部分钢筋电渣压力焊焊包小于4mm;地库部分钢筋机械连接丝扣外露长度不符合要求。监理方面:监理规划未包含危大工程内容;部分屋面防水材料无复试、无监理审查意见,电工导管等材料进场报验程序不符合要求。
苏州市住建局要求落实整改,全面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各市、区住建部门要督促受检项目的参建责任主体落实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对实施(局部)停工整改的项目,必须经当地住建部门及其工程质安监机构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狠抓落实,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各市、区住建部门要督促参建各方抓细抓实盘扣构件进场检测和信息归集工作;继续加强“苏安码”、实名制通道和特种作业人员监管。
(《中国基建报》刘晓枫 报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