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老赖规避执行的行为,6月19日,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采取拘传措施,成功执行和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8名农民工讨回工资20000元。
2018年6月,杞县某乡农民刘某林、刘某军、马某强、刘某重、石某中、刘某彬等8人跟随同乡朱某俊到开封市某工地打工。朱某俊承包的工程,刘某林等人跟着他干泥工,双方承诺工钱为每天每人160元。两个多月后,朱某俊除向刘某林等人支付基本生活费外,以自己没有拿到工程款为由未给付农民工工资。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杞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朱谋俊给付8名农民工工资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朱某俊以没有能力履行为由长期规避执行。
2021年6月19日凌晨,几名申请人在得知朱某俊在家的消息后,相互联系赶往朱某俊家中,将其堵在屋内。同时给执行法官打电话,请法官到朱某俊家中处理此事。得到消息后,该院执行局法官及时前往,将被执行人强制拘传至法院。在返回法院的警车内,朱某俊还以自己也没有拿到工程款为由不愿意出钱。执行法官当即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慑于法律威严,朱某俊认识到自己拖欠他人工资款的错误,多方电话联系自己的亲戚朋友帮忙,共筹款20000元,按照比例给付8名申请人。双方约定剩余的执行款于今年10月份前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8名拿到执行款的农民工拉着法官的手表示感谢。(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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