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5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谷凤杰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元宝枫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由于元宝枫具有较高经济价值,我局对元宝枫产业发展十分重视,从2019年开始,就开展了专项研究。一是开展了元宝枫在我省分布情况调查。经了解,我省集安市、辽源市及长白山林区等地有少量天然分布和人工造林,有的地方城市绿化也有少量使用。二是进行了元宝枫对我省自然条件适应性分析。根据元宝枫生长习性,分析了元宝枫对我省自然条件的适应性。从降雨、土壤、光照、海拔和植物区系看,我省大部分区域能够满足元宝枫生长要求,但从气候条件看,我省常年最低气温超过了元宝枫适宜气候。三是进行多地方小面积引种试验。针对我省气候条件,经咨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元宝枫专家,2020年年初从辽宁、内蒙等地引种,在长春市、松原市一些县(市、区)开展了元宝枫造林实验(鉴于辽源市存在元宝枫天然分布和少量人工造林,未安排实验)。根据观察结果,成活较好。
待实验成功后,将积极推广元宝枫造林绿化,并按照标准给予造林资金补贴,促进元宝枫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建议。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4月28日
来源: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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