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民政局联合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四部门发布《潍坊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使用办法》,指导各县市区合理规划养老服务空间布局。到2022年,100%城镇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推动潍坊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针对新建小区与既有小区提出不同规划建设标准。凡新建城镇居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对既有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多个占地面积较小的居住区,可统筹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没有或现有设施达不到要求的小区,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
《办法》对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四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规范与确认,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在规划、建设、移交、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时刻监督,严格限制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改变。在前期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到 2022年100%城镇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真正推动潍坊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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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潍坊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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