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216号提案的答复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因青海湖水位上涨受影响的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降水量的增加,我省大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方面降雨量的增加有利于牧草的生产生长和产量增加,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另一方面降水量的持续增加造成部分地区湖泊水面上涨,对当地农牧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根据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气象局观测数据显示,2005年至2019年,因青海湖水位持续上升,水面面积增大了43.52万亩,淹没青海湖周边土地43.62万亩,其中,淹没草原20.77万亩、沙地20.23万亩、湿地及其他用地2.62万亩,导致环湖地区部分农牧民草场淹没、住房基础下沉、结构变形、墙体开裂,严重影响农牧民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正常出行和群众收入。
另外,被淹没的草场均已落实草场承包责任制,明确了草场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并从2011年起享受禁牧和草畜平衡草原补奖机制政策补助。为了保障被淹没草场牧户的生产生计,补偿损失,2018年起,我局依托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湿等项目对海北、海南州地区部分牧民给予了草场淹没损失补助。其中,2018年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中,对海北州刚察县5.6412万亩淹没草场补偿资金503万元,对海晏5.1222万亩淹没草场补偿资金458万元,对海南州共和县9.0573万亩淹没草场补偿资金807万元,湖东种羊场2.6万亩淹没草场补偿资金232万元。2019年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中,对海西州天峻县2.8万亩草场补偿资金140万元。
湖泊水位上涨淹没草场影响了牧民群众生产生活,事关农牧民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并提出从两个方面建立环湖水位上涨淹没草场长效补偿机制,正在积极稳妥的推进此项工作。一是加快建立依法分类补偿机制。水面上涨淹没承包草场属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计划按实际情况对淹没草场分类补偿,在实施新一轮(2021—2025年)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时,我局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和海北、海南、海西州政府,调整优化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将季节性淹没不能放牧的草场由草畜平衡区调整为禁牧区;对永久性淹没的草场协调自然资源部门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属性调查结果进行调整,积极向国家申请纳入退牧还湿项目补助范围,给予一定的补偿。二是积极探索多途径补偿方式。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府支持,增设青海湖生态管护公益岗位,将湖水淹没草场农牧户吸纳为生态管护员,增加工资性收入。同时,协调地方政府调整优化公益性岗位,向淹没区群众倾斜,带动沿岸牧民群众增收。另一方面,探索建立永久性淹没区牧户退牧还湖补偿长效机制,我局积极向国家争取补偿资金,确保淹没区群众生产生活稳定。
感谢您对草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8月21日
来源: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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