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抓以后,是需要一段时间去走流程的,这个流程包括收集证据,检察院起诉,最后才是法院审判与监狱服刑。在这段时间内犯罪嫌疑人是被关押在看守所内的,这也是从一个自由人变成在押人员的场所,在这里人的心态会饱受折磨!下面一起来看看我这位朋友经历的心理路程。
第一阶段,在看守所关押的前37天(没被逮捕前)。
刚进看看守所,会先进过渡监学习监规,里面的值班人员(也就是牢头),会先问你基本情况,那里人,多大了,犯得什么事,以前有没有做过牢。刚进看守所三天是不用做内务和值班的,主要是背诵监规,和学习看守所的各种规矩。因为是过渡间,经常会看到别人放票或取保,每次见到晚上就睡不着觉,整天想得就是自己能不能取保,什么时候能取保出去。
到第三十天那天,非常希望没人来提审,一般三十天没有批捕就要放票了,三十天检查院来提审了,希望又放在三十七天,到了三十七天那天,白天心理是非常慌的,根本都不想听到人提我的名字。
这一阶段是最为忐忑的,因为办案机关最长搜集证据时间为三十天,然后需要上报检察院申请逮捕,如果批准逮捕就几乎可以认定需要坐牢,反之,也会被释放,所以三十七天是个坎,所以这阶段心态最为忐忑!
第二阶段,37天逮捕后。
在过渡间一般呆一个星期左右,会调到普监,普监里的犯人都呆了一段时间的,经常看到别人家里送衣服,寄信,自己也特别想收到家里的信,里面的犯人在收到家信的时候,很多人都伤心、落泪,可还是希望收到家信,因为那是他们唯一的寄托。记得我收到家里人第一封信的时候,那种心酸感,内疚感,幸福感一下子就充斥了你的内心,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
这一阶段,所警、律师包括其他在押人员也会告诉你,在检察院也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只要可以取保,也可以争取缓刑。所以人的心态是抱有希望的,但是自己知道自己犯的事的性质,就这样在自我欺骗和别人欺骗下渡过。这段时间最多的还是自我欺骗,虽然知道自己出去的可能性不大,但是还是会想万一亲人在外面运作呢!
第三阶段,结案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一般案件逮捕后,最多2个月公安机关会结案移交检查院审查起诉。这时候基本已经习惯了里面的枯燥的无味的日复一日的生活,和里面基本不变的面孔,整天就想着提审管教来叫你,那怕是公安或检查院提审,也可以离开这个二十几平的号子,出去看看没有笼子的天,也可以聊聊天说说话!当你收到检查院换押证时,想得最多的就是案件怎么样了,能量多少刑,最想见就是律师问问案件进展,和家里近况。
这一阶段的心态已经趋于稳定,虽然也有法院判缓刑的希望,但是已经不抱有多大的幻想了,反而希望能快些走完流程,千万不要退回侦查单位,因为一旦退回就说明又需要多拖三个月来走流程。判决完后有了刑期以后就有了期盼的日子,这样在服刑生活中,也会有盼头。走到这一阶段也就说明最少在看守所也有两个月了(走简易程序的别来抬杠),这会也懂了看守所的规矩,人也混熟了,生活也习惯了,当然也腻歪了。
由于篇幅限制,这一篇先写到这里,后续咱们下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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