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诈骗团伙无处不在,虽然人们提高了防骗意识,但是犯罪的手段也千奇百变,导致还有人上当被骗。
当然了,欺骗也分为很多种形式:民事欺诈和诈骗罪。从字面上看都有被骗的现象,那么在实际的情况中,该如何去区分呢?
案例一
被告人在明知其身负巨额债务,名下房产均遭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于2013年8月6日前后的一天,假借要开办无锡天酬投资有限公司之名,委托被害人孙向荣垫资3000万元代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随后,王先杰将开办新公司以及将会有资金转入其新开立的中国农业银行太湖支行个人账户的消息披露给债权人张亚平、蔡建平以及上海银行无锡分行。8月13日9时许,被害人孙向荣将2850万元转入王先杰的银行账户。无锡市北塘区法院、南长区法院即应债权人张亚平、蔡建平、上海银行无锡分行申请,冻结了上述款项。被害人孙向荣得知款项被冻结后即报案,案发后涉案财物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先后作出民事判决、民事调解和民事裁定,责令王先杰返还债权人本息及其他诉讼费用。
案例二
2018年4月,作为手机店员工的李某某借帮助他人归还手机分期尾款1693元的理由,使用被害人许某手机贷款17500元后,声称其向被害人许某卡中转款17500元并要求其返还,许某基于错误认识取现后将款项交给了李某某,至此许某共交付给了李某某19193元。
同年5月,李某某通过告知被害人田某手机还款金额已超过贷款金额要向其返还多还的款项,获得被害人手机贷控制权后,李某某使用田某手机贷款19200元,并称该钱为公司所有,只有515元是退回给田某的款项,田某信以为真,将剩余的18685元转账给李某某。
最终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民事诈骗和诈骗罪如何区分?
1、 行为不同:民事欺诈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诈骗在民法上属于侵权行为。
2、 客体、对象不同:民事欺诈侵害的对象可以是物权、债权,也可能是人身权;刑事诈骗侵害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秩序,犯罪对象只能是物权,且仅限于可量化的一般物权,而不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 后果不同:诈骗行为应受治安行政法或刑法制裁,民事欺诈受民法调整。
以上就是民事欺诈和诈骗罪的认定了,关注@懂法帝456 ,学习法律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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