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著名学者曹学佺(1574年——1646年)在广西做官期间,审理了一件案子,其中一个当事人的所作所为让他十分失望,他就提笔写下一副对联,表达了自己对做人的看法。这副对联就是: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都是读书人。后来成为民间流传很广的俗语。
行侠仗义、义薄云天的人,往往是那些如屠夫一样职业非常普通的人,有文化的读书人往往会做出见利忘义,违背自己良心的事情。
之所以这样说,还得从那个案子说起。
明思宗朱由检(1611年——1644年)是大明王朝的最后一位皇帝,他在位期间,朝廷内忧外患,内部以魏忠贤为首的奸臣独揽大权,外部则时常受到后金,以及李自成的威胁。
然而,在这样内外交困的局面下,皇室宗亲却不学无术,喜欢饲养斗犬,整天游手好闲,沉迷于斗狗游戏里无法自拔。
在广西一带,斗狗之风非常盛行。因为主子有钱有势,骄横跋扈,一些皇室成员的奴才仗着有主子给自己撑腰,同样目中无人,目无王法。有时一些奴才无所事事,为了取乐,经常把斗犬拉到大街上放开,观看恶狗撕咬路人,他们则在一旁幸灾乐祸。
1622年,48岁的曹学佺赴广西上任,看到这种情形后,决定好好治理当地的风气。
某天,几个奴才在大街上放出恶狗,扑到了一名过路的秀才,眼看秀才即将命丧狗口。
这时,路边猪肉店的屠夫提着杀猪刀冲过来,手起刀落,砍下了狗头,救了秀才一命。奴才很吃惊,区区一个屠夫竟然杀了主子的爱犬,即刻把屠夫五花大绑押去了衙门。
曹学佺正好受理了这件案子。他最终判决屠夫无罪,并且,奴才的主子还要赔偿秀才的医药费。
主子不服,要求重审。一边暗地里威逼利诱秀才,让其改口供,指明秀才一口咬定他跟斗犬在大街上玩耍,是屠夫以小人之心误杀了斗犬,屠夫必须给死去的斗犬偿命。
重审时,曹学佺看出了里边的猫腻,分明是秀才背信弃义,颠倒是非,改了口供,就厉声喝道:屠夫对你有救命之恩,你却恩将仇报,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你都能做出来,哪怕我丢了乌纱帽,也要把你绳之以法。
教训完秀才,曹学佺命令衙役把秀才拖出去杖刑伺候。秀才被打得哭爹喊娘,不得不承认自己做了假口供。
处理完案子,刚正不阿的曹学佺,在案卷上大笔一挥,写下了“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都是读书人”。
如果结合这件具体的案子来分析,这句话说得有点道理。
在古代,屠夫之类的人,虽然是没有文化的粗人,但他们思想单纯,性格耿直率真,非常讲义气,并且没有什么心计,说一不二,自己认定的道理轻易不会改变。比如,三国中的张飞,职业就是一名屠夫,却是一位个性鲜明,重情重义,疾恶如仇的大丈夫。遇见不平拔刀相助,被这类人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另一方面,古代常常根据职业给每个人划分等级,具体为: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娼、九儒、十丐。读书人在古代的地位很低,仅仅比乞丐地位高一点。读书人只有不断通过科举考试,考取功名,进入仕途后,才能有效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十个秀才九个穷,是古代秀才的真实写照。
穷则独善其身,这是古代读书人最高的人格理想。但在现实生活的压迫下,古代相当一部分秀才很难做到独善其身,因此,面对一些小恩小惠,蝇头小利,就会丧失自己的人格理想。“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样响当当的人格宣言,就很难在他们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出来。为了生活,违背自己良心的事,他们完全做得出来。
当然,“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都是读书人”这句俗语,是古人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总结出来的,只是拿一个个例来说事,有以偏概全的嫌疑,并不能代表所有读书人和屠夫都是这样。毕竟,每个行业都有害群之马,从古到今,历来这样。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