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法邦网,随时随地
在线咨询全国专家律师
你好,我是邢洋律师。今天跟大家聊一聊一名员工离职20年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原单位要承担责任吗?我们都知道,员工被确诊为职业病,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相应的补偿,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交社保,相关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那么,如果员工是在离职后20年才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原用人单位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案情简介
2015年,河南的一家钧瓷厂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这个厂有一名老员工丁宁,早在1983年就进入厂里工作,在厂里一干就是十几年。上世纪90年代,受改革开放的影响,很多国内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纷纷重组或倒闭。而丁宁所在的厂也未能幸免,九四年宣告停产,丁宁因此下岗。下岗期间,出于生计,丁宁也先后在其他单位工作过一段时间,这期间时不时感觉身体不适,但一直没怎么在意。
2012年,丁宁感到身体不适的情况加重,胸痛、咳嗽不断,前往医院检查,没想到这一查居然被查出尘肺三期。丁宁一想,不对啊,自己自从下岗之后再没接触过粉尘相关的工作,怎么会得尘肺病呢?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这病跟钧瓷厂逃不了干系。经丁宁申请,被认定为工伤,鉴定结论是伤残三级,丁宁拿到鉴定结果后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钧瓷厂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等。
各方观点:
庭审中,丁宁认为自己自从1983以来,在钧瓷厂干了十几年,下岗后再没有接触与粉尘有关的工作。现在被确诊为职业病,且被认定为工伤,那么钧瓷厂作为原用人单位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钧瓷厂则认为,本厂停产已经有20多年了,而丁宁下岗之后也在其他地方工作过,不应认定丁宁所患职业病是在钧瓷厂形成的,其患病与钧瓷厂无关。
邢洋律师点评
从时间线上来看,自丁宁下岗到被确诊为职业病,期间足足有20多年,时间间隔这么久,而钧瓷厂也觉得这事难以理解,事隔20多年还能被人要求承担责任?但是职业病与普通工伤的即时性、当场性不同,它有自己的特殊性,通常是因为长时间处在粉尘、噪音等特殊环境中从事职业活动日积月累造成的,往往不能马上发现。
那丁宁的尘肺病是在钧瓷厂工作时导致的吗?但钧瓷厂没能拿出证据证明丁宁离岗后有接触粉尘工作,根据证据举证规则,钧瓷厂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本案从仲裁打到再审,最终法院还是支持了丁宁的诉请。
案号:(2015)许民终字第1848号
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6.01.29
本期嘉宾:邢洋律师
手机号:19921345876
在诉讼及商事仲裁业务领域中经验颇丰,对民商事争议案件有精深的理解和把握。主要业务领域为公司法、合同法、婚姻家事等民商事法律事务;可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
邢律师还是一名深受企业青睐的人力资源法律培训讲师,目前为多家企业提供内外部法律培训。
版权声明:本音频与文字内容之版权系原创作者授权法邦网独家享有,未经法邦网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载、翻录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如有侵权者,法邦网必将汇聚全国专家律师团追究其侵权责任。
关注法邦网,随时随地
在线咨询全国专家律师
全国法律专家咨询与服务平台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