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中的“阿里上市”
从来没有一家互联网公司,如阿里般在上市时受到如此巨大的关注与非议;这源于阿里平常的“深厚积累”:从假货到VIE、再到合伙人制度。
综合媒体及业内的声音,可以发现评论对于“阿里上市”主要有着四大质疑:
一、合伙人制度
这是最为受人关注的话题。与其他公司不同,阿里采用了一种名为“合伙人制度”的结构,具体来说就是由“合伙人”提出集团董事会多数席位,而不受管理层或合伙人实际持股比例的制约,这一制度确保了马云等对公司管理的绝对控制权;但这一制度的“矛盾”在于,它剥夺了在通常的公司制度下其他股东的相应权利,无法保证一股一票、同股同权。
由于这种结构与阿里巴巴上市首选的香港市场所坚持的原则相违背,这也导致了两者无缘、让阿里巴巴转至纽约证交所上市,后者在很早以前就放弃了坚持要让股东享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监管规定。有媒体评论认为,阿里巴巴所做的一切是为了保证集团创始人马云及其合伙人能继续对集团拥有绝对的控制权,由于绝对的控制权以及有限的资本分配,这部分高层可以利用资本手段将他们所持有的资本转移到其他公司去,支付宝剥离和VIE结构风波就充分证明了这种管理结构的巨大风险性。
根据阿里日前公布的文件显示,该公司目前共有30位合伙人。
二、假货问题
假货问题是电商平台的原罪,这种情况在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交易平台上更为明显,在淘宝上购买到假货的声音从未消失;一些品牌商甚至指出,该平台上所销售的与该品牌相关的产品有80%均为假货。
事实上,阿里巴巴也曾经多次对“假货”问题进行打击,但往往收效甚微;究其原因,在于淘宝的盈利模式给了这些售假商家便利的售假通道,即便商家恶意售假被查封,只要供应链不断,仍可以重新注册店铺继续售假。
业内认为,猖獗的假货现象将动摇阿里的根基,并为浑水等做空机构提供弹药。
三、不良记录
这并非是阿里第一次上市。在2007年11月,阿里巴巴B2B公司在香港上市,发行价为13.5港元,收盘价达到39.5港元,首日涨幅近200%,超额认购256倍,市值高达257亿美元。4个月后,市值却急剧缩水1500亿港元,最低时股价甚至跌至3.46港 元
2012年,阿里巴巴宣布退市,退市回购价与5年前上市发行价持平。因此,在阿里巴巴B2B公司的上市过程中,许多投资者在投资阿里巴巴的项目上没有赚到钱,甚至亏了钱。业内对此评论为:上市五年使用了(股民)为其带来的几十亿美元无息贷款。
四、内部关系
阿里的财报很漂亮,营收高、净利润同样高,但负责支付宝的小微金融并不在此次阿里巴巴集团上市范围之内。
评论认为,尽管马云持有小微金融的股权,并让阿里巴巴与该公司达成了利润共享协议,但两个企业仍只是“表亲”关系。这有可能会导致利益冲突——譬如在某个特殊背景下,马云究竟会做出更有利阿里巴巴的决定,还是选择让负责集团78%转账交易的小微金融更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