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晚,蒋介石得报,“共毛与文白谈话要点”有四:一是条约中可不提战犯名字,只说明应追究其责任;二是条约签订时欢迎李宗仁、何应钦、居正、于右任等来平参加;三是改编军队时间上可放缓;四是解放军过江待条约签字后实行。至联合政府成立时间,更需要相当时日,故南京政府仍可维持现状数月之久,继续行使职权,免致瓦解。
蒋介石并不怕中共态度强硬,就怕中共施以缓和手段。因情况突然,蒋马上紧张起来。他在日记中表露了强烈的担心,称:“毛态度忽转怀柔”,“对桂系,对居、于,对我代表团,甚至对立法、监察两院,皆用笼络离间拖拉拆散示恩办法,尤以重视国共合作等语调施其诈计,此乃为本党一般投机分子最所得意,更加其投降热衷之意。”为此,他立即叫蒋经国去电何应钦和阎锡山,约李宗仁、白崇禧,决定亲自出面,在杭州举行会商。
但两天后,进一步的谈判情况通报让蒋多少松了一口气。因为通报显示,中共提出的具体条件,“除要求匪军过江占领江阴要塞及皖南沿江各据点以外,其对编军与联合政府之名额等更为苛刻”。
17日,拿到中共正式条件,即修正条件二十四条,蒋更放心了。因为,那“直是无条件的投降处分之条件,其前文叙述战争责任问题数条更不堪言状”。出乎蒋意料的是,这样的条件,国民党谈判代表黄绍竑、邵力子等还竟然接受转达之责任,这不能不让他火冒三丈,痛骂二人“无耻之极”!蒋的提议是,迅速提对案交中共,严拒其条件,并将全文宣布,以明战事责任与是非所在。4月20日国民党正式发表声明,拒绝中共所提和平条款,蒋并详细指示对案内容及措辞办法外,尤其要求国民党中央用党部名义严加驳斥,特别强调要将中共实欲“消灭行宪政府而实行其共产专制政府,比之捷克与波兰政府犹不如也之意,以昭告中外”。同时,蒋介石去函李宗仁,力劝其对和战早下决心,万不可再事拖延。
面对谈判破裂之局,力主和谈的李宗仁等自然极为焦虑。李深知无法接受中共之最后通牒式的协议条件,但除此之外,以他有限权力,也无法指挥调动军政组织进行有效抵抗。李宗仁因此电蒋,请求蒋能授予其指挥全权。蒋对此却明确声明:“余个人今日无权可授,如必欲余对军政干部用书面示意,服从代总统命令,不得违背,则不如由党决议,授权为正式也。但如此必欲其尊重党纪,恢复党与政正常关系。今后凡重要政策与人事,必须由政府提经政治委员会通过,并由代总统对党由书面声明以代誓词耳。”《蒋介石日记》,1949年4月19日。言外之意,蒋不反对让出总统全权,但李必须书面声明,承诺政府今后所为,均应先提经党的政治委员会通过。如此,蒋为党之总裁,李为政之总统,蒋仍可有效控制李之行动。
当然,考虑到中共可能大举渡江,蒋介石极为担心李宗仁会临阵脱逃,不得不重新出面指挥一切。为此,蒋明确提出恢复“党政常轨”之制,即主张再行以党统政之策。据此,他一面紧急部署亲信将领防守上海等地之战术,一面提出,应切实商定办法,党政定期会晤,为此应改组政治委员会和国防部,必须重新恢复彻底与持久的“剿共”政策,不能再有任何与中共中途谋和的情况发生。
22日,即在中共已开始渡江作战之际,蒋介石、张群、吴忠信、王世杰、陶希圣等终于在杭州,与李宗仁、何应钦、白崇禧等进行了蒋所期待的党政会晤。据蒋日记所记,在两小时的会晤过程中,李宗仁多半时间脸色阴沉,保持沉默。蒋则当场径直逼问各位与会者,是否决定弃和求战,反共到底?直到大家均点头称是之后,蒋才与他们商量军事、政治、经济与外交等各项办法。但李宗仁最后发言明确表示,他不能担任此一责任,必须蒋复出。蒋坚决拒绝,并明言不能再提此事。经休息后,会晤继续进行,商量组成了非常时期最高委员会,推举11人为委员,以替代政治委员会行使最高权力。李、何随即返回南京。蒋在归途及夜间,显然对李宗仁落魄恼恨之神态,有一种幸灾乐祸之感,称李“恼羞成怒、积恨成仇之色,充分表现于其面目之间。其傲慢仇恨憎恶,而又不敢发泄之隐情苦状,似又不可言喻者”。
次日,蒋介石总结自被逼下野以来与桂系较量之结果,不无得意地写道:
桂系李白三个月来积极对中央各军与党政干部从事挑拨分化与笼络,皆未能生效。而李个人对其权力亦未能尽如所欲,又以代总统名义而不能真正为正式总统,此于其竞选时及其初行接代职时所不及预料者。加之其接任求和,对共献媚的作风,自觉过度,最后共匪提出之条件几乎投降无异。故其处境实有啼笑皆非之感。此其不能不迁怒于余一身之总因。难怪其心狭识浅,本来如此,何足为异。
当然,一如既往,蒋在此时亦会因自得而显得宽容大度。他自承:“余亦不无过误,应曲谅之。而今后更当负责辅导桂系真能心悦诚服,团结奋斗,完成大业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