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澄清“收入增71倍”:居民收入实增10.5倍
根据统计局日前在其官网上公布的数据,不少媒体近日以“城镇居民收入34年增长71倍”为题,报道1978-2012年的34年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元增长到24565元,增长了71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34元增长到7917元,增长了58倍。
国家统计局昨日对此说法进行了反驳,称实际上,71倍和58倍指的是城乡居民收入的名义增长倍数。物价水平上涨使老百姓的实际购买力并没有增长这么多。因此,反映居民收入实际增长情况要扣除价格上涨影响。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