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署名权曾被人威胁 编剧兼任制作人最合理
编剧被侵权,在中国电视剧创作界并不是个新鲜的话题。在制作人、导演、编剧、演员所构成的创作产业链中,编剧常常处于最弱势的地位,被拖欠稿酬、署名权和创作完整性得不到尊重,屡见不鲜。此前,行业内多名专家认为,对电视剧创作而言,编剧担任制作人是最合理的,早在两三年前,为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创意,于正以低价兼任制作人,并在此后每部自己创作的电视剧都兼任制作人。
于正表情生动地回应采访,“因为要求署名权,要求支付稿酬,我曾经被威胁。有人说要把我拉到窑洞里烧掉,还有一个老板直接让我去告——很多时候你知道,很多合作依靠的是信任,走法律程序往往复杂而且不一定能获胜”。已经成名的他对待过去的侵权以及现在正在进行的侵权表现得很无奈,“我只能把损失降到最低”、“尽可能地把控风险”。
他把控风险的方式之一,便是宁愿以新人身份兼任制作人,除开编剧被侵权,他更愿意做制作人的原因在于,这样才能更完整地传达出他的美学理念、故事、人物,“编剧兼任制作人是最合理的,因为这样才会更好理解自己的剧本,在制作商上更精益求精,不会浪费掉自己的心血。”
网易娱乐:你之前是做编剧的,现在更多以制作人身份出现。现在编剧维权事件也比较频繁发生,你在做编剧的时候有被侵权过吗?
于正:编剧被侵权在中国现在影视行业几乎处处存在。在写《大清后宫》前,几乎我每部作品都会有这样的问题。最初遇到这种事情会有很多愤慨,后来发现这个行业欺软怕硬是特点。新编剧没有名气、又不能承担卖片的压力,自然会被欺负。比如,尾款不给;或者说写多点,超出的集数不给,剪40集,给30集的钱……这种情况很多;还有一种是没有署名权,这个我比较不能忍受。
网易娱乐:你不能接受署名权?这种情况多见吗?
于正:是我很犀利,很在乎署名权,一旦发现这种问题就又告又闹又折腾,好多投资方折腾不过我,像《烟花三月》的时候,我就特别能闹,一根筋到底,消耗所有时间去闹。主要那时一年写一部戏,有精力去折腾。最早时候写剧本《荆轲传奇》,签约时候说了必须要有“编剧于正”的名字。等片子出来后,我好期待,找来找去,啊,没我名字!然后找导演,导演说有啊,你去看,在片尾。后来我在片尾的小角落发现了打着编剧于正。但实际上创意是我的,故事也是我的,片头大大的编剧名字属了导演太太的名字。但实际上那个女孩子不过是改了几句台词,为了出名就打片头编剧某某。(编者注:于正与《荆轲传奇》的导演李惠民就此事打过署名官司,他也在访谈中多次提到,但是《荆轲传奇》的一位署名编剧王秋雨却斥责于正炒作。【相关新闻:《荆轲传奇》编剧王秋雨批驳于正炒作】)
网易娱乐:这种情况怎么解决的?
于正:当时导演说,“我只说给你打名字,没说打在哪儿,反正已经打在字幕上了。”但实际上,我的名字是出现在片尾,在出完演员、工作人员的时候,打在剪辑上面,“编剧于正”,我当时很伤心,在法律上找不到漏洞,只好去找媒体投诉、哭诉,不过最后也妥协了,以后就长个心眼吧。在这方面我一根筋,我有四部戏钱都没有付到位,差个七八万五六万的或者尾款不给就算了,但是署名权对我太重要了。我写的不署名我很生气,后来不是我写的署我的名字我也很生气。
网易娱乐:后面的一种情况多见吗?
于正:有啊。我给公司写个梗概,结果公司找人拍掉了。这个我也没法说,只是个梗概,也没有去版权局注册,中国人现在在这方面意识很淡,被欺负的很多很多。
网易娱乐:为署名权闹矛盾,会被刁难吗?
于正:很多,有人说要把我拉到窑洞去烧掉,还有一个老板更无耻,我给一老板发短信“怎么我给你的故事梗概你找别人写给拍了卖了?”,他说“××和××(于正的公司)是一家人”,我说你没版权,他说你告我,你就1000多字不可能有版权,结果我就炒了这个老板。结果最近他又拿我一个梗概去报批了,我要做《美人天下》,他先去把《美人天下》报批了,不过最终还是我们先拍了。这个行业里,有些公司就是这样,钻法律漏洞,我不和他们较劲了。他们没本事,只会偷东西,我做什么类型他们跟着做什么类型,他们永远山寨,不精品。
网易娱乐:很多编剧说,最好的模式是编剧当制作人。你是因为被侵权去转行做制片人的吗?
于正:是的,经过很多次这样的经历后,我就想,干脆做制作人吧,编剧做制作人最合理,美国、韩国都这样。第一编剧选角不妥协(现在很多电视剧的演员都是因为投资人或者各种乱七八糟的关系进来),辛苦写的剧本后来却因为演员糟糕掉了,很可惜;第二编剧不是个谋生的职业,要谋生必须要在限定时间、限定场合写。我是不写完不签约的,曾经有个戏写了11集没感觉了就不写了,换个来写,我不是给自己压力控制的人,这样我才能写好剧本。第三我担任制作人,会在制作上精益求精,一定要和我脑海里想的一样,因为是我写的,很辛苦。
网易娱乐:做编剧和兼做制作人什么不一样的感觉吗?
于正:我之所以最开始做制作人,就是觉得别人拍不好我的戏,尽管有人花高价买我的剧本,但在拍摄过程中不会像我这样吹毛求疵的要求。对我来说,因为写作太辛苦,所以特别希望能够完美呈现,当你呈现不了的时候就会觉得很遗憾。
网易娱乐:你已经是成熟的编剧,再去当制片人新兵,是很顺利的转换吗?
于正:我最初做制作人也做了牺牲,从一个拿高价的编剧到一个制作人的新人,拿很低钱,帮人省钱,赚钱,还拍得很好,其实从钱的角度来说是很亏的。我真正管理一个剧组是《最后的格格》,但当时老板提了很多无理要求,一不能挂制片人,只能挂总策划;第二什么都听你的,但钱不给你很多……当时我当制作人的价格是《大清后宫》编剧价格的四分之一,还帮他发行,但自己没拿什么钱。但是我愿意,没办法。
网易娱乐:从编剧转行做制作人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
于正:《大丫鬟》、《国色天香》、《藏心术》、《倾城雪》,这些都不是我写的,我纯粹做制作人,但我花的精力是一样的,统稿、制作,但不是自己编剧的戏,反而拍摄更容易。如果是买来的剧本,某场戏拍的好看,故事也对,我就过了,买来的剧本拍,拍完都挺满意;但是自己的剧本,反复重拍的次数就很多,和想像有不一样的就重拍,连导演都说拍买的剧本轻松,六十多天完事,拍自己的剧本累,《宫》里面六天的戏,到后面晚上睡不着,后来早上四点起来开会说全部重拍。我还有点怪癖,比如镜头里面有个缆车,他们说可以抹掉,但我不放心,拍出问题,或者他们忘了,强迫他们重拍。
网易娱乐:遇到这么吹毛求疵的制片人,演员们会不会很崩溃?
于正:还好,演员们都很配合,包括《宫》,那样重拍,冯绍峰、何晟铭都还是很配合。像《锁清秋》、《美人心计》、《宫》我都很疯狂,反复重拍一直到最满意。但到剪辑时那种惊喜,和脑海中1:1的享受是做纯粹制作人所没有的。像《倾城雪》各方面拍的很好,也挑不出什么毛病,编剧李生子老师也很满意;但《王的女人》我就觉得不太满意,但是所有人都觉得《王的女人》比《倾城雪》拍得还好,但是我就觉得自己的东西总有不满意的地方,复拍率会比较高,电视节《倾城雪》片花做了一次,《王的女人》做了六次,做到满意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