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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店长“熟门熟路”钻退款漏洞,19.9万订餐费进了自己腰包
一顿精致宴席的背后,客户支付的近20万元订餐费竟悄然“拐了弯”——不是落入公司账户,而是流进了一位早已离职的前店长囊中。日前,原餐饮门店店长聂某某因利用前东家小程序退款漏洞秘密窃财,被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企业赋予门店管理人员的订单审批、退款审核等权限,本是为运营效率与客户体验保驾护航。可当这些权限随着离职而被关闭,有人却不肯“断舍离”,反而打起了系统规则里那点“空子”的主意。
时间拨回2025年11月,甲餐饮公司财务人员在例行对账时,发现一笔19.9万元的订餐费用去向异常——客户明明已支付,公司服务也已完整提供,但这笔钱却蹊跷地原路返回,且退回账户并非客户本人。公司随即报案。公安机关迅速介入,通过资金流水与操作日志层层溯源,很快锁定已离职的前店长聂某某。次月初,聂某某经民警电话联系后主动到案,如实交代了全部作案过程。
经查,聂某某任职期间全面负责门店日常运营,掌管费用支出、订餐定金及服务费退款审批等核心权限,对公司订餐小程序的“原路返还”退款机制了如指掌。2025年8月,他因持续旷工被公司辞退,账户权限同步注销,管理资格一并清零。然而,权限没了,“念想”却没断。离职当月,他得知客户徐小姐有订餐需求,刻意隐瞒自己已无任何操作资格的事实,先用自己的银行卡通过前同事账户代为下单,待公司顺利完成餐饮服务、客户全额支付费用后,又利用另一名前同事的账户违规发起退单操作,钻了系统将资金原路退回至支付账户(即他自己的银行卡)的空子,将徐小姐支付给公司的19.9万元订餐费悄然占为己有。
案件移送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马烨雯细致梳理了电子数据、银行流水、操作日志等全案证据,精准认定涉案金额与行为性质,明确聂某某的行为已逾越民事纠纷边界,涉嫌盗窃罪。审查中,聂某某曾辩解称,自己曾为公司垫付费用未获报销,窃取钱款是为弥补损失。检察官逐一核查其主张的垫付款项,发现事实模糊、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明确,且部分垫付行为存在虚报、重复报销的嫌疑。即便双方确有真实报销争议,也应通过协商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绝不能成为非法窃取他人财物的“通行证”。
经过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聂某某最终认清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对全部涉案金额予以认可,并在案件起诉前主动退赔全部赃款,最大程度弥补了被害方损失。同时,其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这些情节将在后续量刑中依法予以考量。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聂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企业系统漏洞、借助他人账户秘密窃取客户支付给前公司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2026年7月30日,静安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案结不等于事了。针对该案暴露出的权限管理不严、离职清零滞后、退款复核缺位等问题,检察机关向甲餐饮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完善分级授权、操作留痕、资金回流监控等制度。目前,被害公司已完成全面整改并书面回复。
检察官提醒:
权限即责任,离职即断流。健全审批复核、资金监管、异常操作预警等机制,才能从源头堵住“内鬼”与漏洞。而每一位从业人员,无论在职与否,都当恪守法律底线——侥幸得来的“捷径”,往往通向的是法庭的被告人席。
原标题:《离职店长“熟门熟路”钻退款漏洞,19.9万订餐费进了自己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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