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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下午5时许,胶州市民赵先生驾驶车辆行驶在204国道与上合大道交会处时,车辆压上路面弹起的井盖后,车头位置传出剧烈响声,造成车辆底盘等多处损伤。胶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称,该路段管护权属本单位,需要当事人固定证据后走司法程序,依据法院判决书认定结果予以赔偿。
8月26日上午,胶州市民赵先生向半岛网 “红霞帮您办” 热线80889404反映,8月19日下午5时许,他驾驶车辆经过 204 国道与上合大道交会处时,被路面突然弹起的井盖崩伤车辆。事后他查到道路管辖单位为胶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但对方告知需走司法程序,才能够进行赔偿。
8月26日下午,记者与赵先生取得联系。他向记者介绍,8月19日下午5时许,他驾驶车辆沿204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车辆行驶至204国道与上合大道交会处西侧约100 米时,突然车头方向传出剧烈的响声。赵先生立即靠边停车,这才发现车辆被路面突然弹起的井盖崩伤,井盖飞出约5米远落在非机动车道上。所幸当时路边没有行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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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赵先生当即报警,交警很快赶到现场。经勘查,交警表示,交警部门无法对该道路设施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可以出具出警记录,建议赵先生找井盖责任单位协商处理。赵先生说,他先后联系交通局和市政部门,两家单位均表示该路段不属于自身管辖范围。无奈之下,赵先生通过政务热线联系到胶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说明事发经过后,对方确认是该路段的责任单位;对于道路设施造成的车辆财产损失,要求赵先生固定好相关证据,通过司法程序主张赔偿。
保险公司人员赶到现场后,对受损车辆进行证据固定。经初步检查,车辆底盘多处损伤,电池包外壳损坏,前保险杠划伤、中网破碎等多处部件受损,目前受损车辆正在定损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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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下午,记者与胶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取得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知晓此事,并已向赵先生做好解释。因道路设施问题造成车辆及个人财产损失,单位没有直接赔付渠道,也无法直接申请相关赔付资金,只能通过司法程序,待法院认定责任和损失金额后,依据生效判决文书进行赔偿。
半岛全媒体记者 黄超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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