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这个案件判决之后,“六年”这两个数字被大家看了一阵子。但是真正让人感到憋屈的是,并不是刑期本身,而是在事故发生前后,该女子已经报警四次了,家里人也有人去看过,最后还是走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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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于2011年。据公开资料记载,在事发当天凌晨的时候,曾昭达与妻子敖仕党在家里发生了严重的暴力冲突。最初的原因,在材料中没有详细说明,但是后面的过程已经可以证明这不是普通的争吵了。
敖仕党那天本来是打算睡觉的,但是后来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和脚都被绑上了绳子,嘴巴也被人堵住了,所以不能发出声音。可以听见屋子里有人来往,但是不能起床也不能出去求救。持续了很长时间,文章中说为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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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四小时之内,伤害并没有停止。司法认定中说她受伤很严重,在过程中还用了警棍等工具。公开材料中提到的一些伤害细节,让人看了之后很难再把这件事情轻描淡写地过去了。
更让人感到刺眼的是,他们的11岁儿子也出现在了现场。根据材料记载,在孩子被叫到一旁的时候,和妈妈一起按住不让其起身。人们会因此而产生情绪上的波动,并不能用“夫妻矛盾”来搪塞过去。
后来,敖仕党爬到路边求救,才被人发现并报警。等警察来的时候,案件就进入了处理程序。曾昭达事后逃跑,后来被抓住了。
在庭审中,曾昭达对于问题的回答是夫妻之间存在矛盾,属于普通的家庭事务,并且他认为自己没有过错。
但是这起案件让人反复思考的,并不是那个深夜。
在此之前,敖仕党已经多次报警了。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她一共打了四次报警电话。每次民警到场之后都进行调解。从表面来看,事情好像被按住了,男子也低下了头认错了,但是人一走之后,施暴就又开始了,并且越来越严重。
这也是很多类似的事件中最让人无能为力的地方。报警并不是没有报警,门并不是没有人敲开,话也不是没有人说过。但是最难的是警察一走之后,门一关上,里面还会发生什么事情。
总是会有人问:“为什么不早点走呢?为什么还要坚持下去?”
但是从这个案件中可以看出来,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她有孩子,也并不是不能想办法。有人劝过她,她自己也想过,但是每次报警、每次调解之后,她也许还是会希望这件事情能够被压制下去,生活还能够勉强维持。
结果并没有。
案件发生之后就进入了鉴定、取证、庭审等一系列程序中来。法院最后认为曾昭达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且手段残忍恶劣,因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最后都会回到这几个问题上:报警有效吗?调解能拦住吗?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样留证据、怎样保护自己。
由于本案中有一个信息已经很明确地表明了:她并不是没有寻求帮助。
四次报警之后,并没有得到解决,只是短暂地停了一下,然后又继续下去了。
判决已经生效了,但是对于当事人而言,真正难以承受的部分,并不是随着法槌落下就自动结束的。从那以后她身上的伤痕、之后每天都要面对的生活中的困难都在那里。
在路边求救的时候,就是被别人看到的那一瞬间。
在此之前,她已经叫了很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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