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子被掀开了——那个女人躺在那里,头颈几乎断开,面部血肉模糊,伤口翻卷着,像是一朵被揉碎的花......
冬夜
2018年12月2日,湖南益阳沅江市泗湖山镇全胜村。入夜的湘北农村,冷得像是刀子往骨头缝里钻。远处的洞庭湖在黑暗中泛着水汽,湿冷的空气裹挟着鱼腥味和枯稻草的味道,顺着门缝往屋里钻。村道上已经没有了人声,偶尔有几声犬吠,被冷风一吹,碎在了黑黢黢的田埂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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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胜村和全国大多数的村庄一样,年轻人都走了,留下老人和孩子守着那些空荡荡的房子。到了冬天,天黑得特别早,村里的炊烟也少了,很多家庭的灯早就灭了——不是睡了,是没人住。但吴家还有光。吴家的房子不大,两间砖瓦房,院子里种着几棵橘树,叶子落了大半,剩下几颗干瘪的橘子挂在枝头,像小灯笼一样在风中摇晃。34岁的陈某刚哄睡了2岁的小儿子,从里屋出来,看见大儿子吴某康的房间里透着光,门虚掩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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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推开门。一股烟味扑面而来。12岁的吴某康正靠在床头,手指间夹着一根烟,眯着眼,烟雾在昏黄的灯泡下绕成一团。陈某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你又抽烟!” 吴某康没有掐灭烟,只是抬头看了母亲一眼,眼神冷冷的,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啪!”陈某一巴掌扇了过去。这一巴掌打在吴某康的左脸上,力道不轻,清脆的声响在冬夜里格外刺耳。吴某康的脸被打歪了,嘴角磕到牙齿,渗出一点血丝。他没有哭。他只是抬起头,用那双与年龄不相称的、冰冷而空洞的眼睛,看着自己的母亲。陈某又打了他几下,嘴里骂着:"劳资在外头挣钱养你,你在家不学好!抽烟!偷钱!你跟谁学的?"吴某康一句话也没说。他只是在等母亲骂完。骂完之后,陈某气呼呼地转身回了里屋,关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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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安静了下来。吴某康坐在床上,左手摸着被打红肿的脸,右手还夹着那根没抽完的烟。烟已经灭了。他盯着烟头看了很久,然后慢慢地,把烟头掐灭在被子上。他下床,穿上拖鞋,走到堂屋。厨房里,一把菜刀正安静地躺在案板上。窗外的月光照进来,刀面上泛着寒光。吴某康拿起菜刀,掂了掂。不重。他转过身,走向母亲的房间。门,被轻轻推开。月光从门缝里挤进来,在地上画出一道窄窄的白线。吴某康走进房间,站在母亲的床前。小儿子翻了个身,继续睡。陈某没有醒。
吴某康举起菜刀。第一刀砍在母亲的脖子上。陈某猛地睁开眼睛,眼神中满是惊恐和难以置信——她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喉咙里只发出"咕咕"的声音。第二刀。第三刀。第四刀……吴某康记不清自己到底砍了多少刀。后来警方告诉他——20多刀。主要集中在颈部和面部。母亲在床上挣扎了几下,很快就不再动了。2岁的小弟弟被惊醒了,在旁边哇哇大哭。吴某康放下菜刀,弯腰抱起弟弟,轻轻拍着,哄了一会儿。弟弟哭声渐止,又睡了过去。吴某康站在那里,看着床上一动不动的母亲,鲜血浸透了棉被,沿着床沿滴在地上,在月光下呈现出一种暗沉沉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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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哭。他没有发抖。他甚至没有多看一眼。
清晨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所有办案民警都感到不寒而栗。杀人之后,这个12岁的男孩没有逃跑,没有哭泣,没有慌张。他像一个完成作业后准备睡觉的普通学生一样,有条不紊地做了以下几件事:第一,他回到自己的房间,脱下沾满血迹的衣服,拿到水龙头下冲洗干净。冬天的水刺骨地冷,但他洗得很仔细。衣服洗干净后,他把它晾在院子里的绳子上。第二,他找来一床棉被,盖在母亲的尸体上。棉被盖得很仔细,像是给母亲盖被子一样——只露出被子的边角,完全看不出下面有什么。第三,他回到自己的房间,关灯,睡觉。2岁的弟弟睡在旁边,呼吸均匀。屋外的风还在吹,院子里的血衣在绳子上晃荡。一切,安静得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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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清晨。天刚蒙蒙亮,雾气还没有散去,全胜村的公鸡开始打鸣。陈某的父亲——也就是吴某康的外公,像往常一样,早起做了早餐,装在饭盒里,步行往女儿家走去。他今年60多岁了,腿脚不太利索,但每天都会给女儿送早餐。走了大约十分钟,他到了吴家院门口。院门没锁,他推开门,走了进去。院里的橘树在晨雾中静默着。他注意到晾衣绳上搭着一件衣服,湿漉漉的,像是刚洗过。他没多想,端着饭盒走进了堂屋。"翠翠,早饭我给你送来了……"没有人应声。他走向女儿的房间,推开门。他的手僵在了门把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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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子上有血。很多血。暗红色的血液浸透了棉被,洇到床单上,又沿着床沿滴到地上,汇成一小滩。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甜腻而刺鼻,像是铁锈混着泥土。老人浑身发抖,猛地掀开被子——他的女儿躺在那里,头颈几乎断开,面部血肉模糊,伤口翻卷着,像是一朵被揉碎的花。"翠翠——翠翠——"老人撕心裂肺地叫着,声音在冬晨的寂静中传出很远。饭盒掉在地上,粥洒了一地。老人跌跌撞撞地跑出院子,大喊着:"杀人了!杀人了!我女儿被人杀了!"邻居们听到喊声,纷纷跑出来。有人打了110。几分钟后,有邻居问了一个关键问题:"孩子呢?两个孩子呢?"大家这才发现——2岁的小弟弟还在房间里睡觉,而12岁的吴某康已经背着书包,上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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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胜村小学离吴家不远,步行大约十五分钟。沅江市公安局的民警赶到学校时,第一眼看到吴某康,很难把他和"杀人犯"联系在一起。他穿着校服,坐在教室的第三排,桌上摊着课本。他在看语文书。民警走过去,对他说:"吴某康,你跟我们去一趟派出所。“吴某康合上课本,站起来,背上书包,跟着民警走了。从头到尾,他没有问一句"为什么”。
孤独
沅江市公安局审讯室。吴某康坐在椅子上,双手放在膝盖上,身体微微前倾,眼神平静。一个12岁的孩子,坐在审讯室里,周围的民警是成年人的两倍高,灯光白得刺眼,空气里飘着淡淡的烟味。但他一点也不紧张。民警问:"你妈妈是怎么死的?"吴某康回答:“是我杀的。”民警:“用什么杀的?”“菜刀。”民警:"砍了多少刀?"吴某康想了想,说:“不记得了,反正很多刀。”民警:"你为什么要杀你妈妈?"吴某康沉默了一会儿,说:“她打我。”审讯室里安静了几秒钟。民警接着问:"你知道杀人要坐牢吗?"吴某康抬起头,眼睛直视民警,嘴角微微上翘:“我又没满14岁,不用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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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说完,审讯室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几个民警面面相觑。
一个12岁的孩子,杀了自己的母亲,砍了20多刀,在审讯室里冷静地说:“我又没满14岁,不用坐牢。”没人知道这句话是他从哪里听来的。也许是同学说的,也许是手机上看的,也许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但无论从哪里来,这句话都像一把刀,比那把菜刀更锋利,扎进了在场每一个人的心里。
消息传到在外打工的吴父耳中时,他正在广东一家工厂的流水线上。手机响了,是老家打来的:"你家出了大事,你赶紧回来。"他连夜坐火车赶回湖南。到家时,妻子的尸体已经被运走了。
院子里还拉着警戒线,地上还有没洗干净的血迹。晾衣绳上那件衣服已经被警方取走了。2岁的小弟弟被外公带走了,屋里空荡荡的。吴父蹲在院子里,抱着头,哭得像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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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怎么也想不通。出门的时候,家里还好好的。妻子在家带孩子,大儿子上学,小儿子刚学会走路。他每个月往家里打钱,省吃俭用,就是为了这个家。现在,家没了。妻子没了。而杀了她的人,是他的大儿子。
有人问他:"你平时跟大儿子交流多吗?“吴父沉默了很久,说:”……不多。我一年就回来一两次,每次待不了几天。"有人问:"你妻子平时怎么管教孩子?"吴父说:"她脾气不好,孩子不听话就打。我也说过她好几次,她不听……"
这个家庭,像中国数千万农村家庭一样——父亲在外打工,挣钱养家。母亲留守家中,照顾孩子。孩子没有陪伴,没有引导,没有人告诉他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他是被手机和孤独养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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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胜村,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湘北小村庄。年轻人都走了,去了广东、浙江、上海。留下老人和孩子,守着那些空荡荡的房子。村里的学校学生越来越少,老师也走了好几个。剩下的孩子,放学后没有地方去,也没有人管。他们回到空荡荡的家里,打开手机,刷着短视频,打着游戏,一刷就是一整夜。
吴某康就是这些孩子中的一个。他喜欢玩手机游戏,经常偷家里的钱去充值。母亲发现后,就打他。打了之后,他继续偷。这是一个死循环。村民对吴某康的评价,出奇地一致:“这孩子不爱说话。”“孤僻,不爱跟人打交道。”“喜欢一个人待着。”"成绩一般,也不怎么惹事。“没有人说他"坏”。但也没有人说"好"。他像是村里一个透明的影子,存在感很低。直到那天晚上,他拿起菜刀,才让所有人记住了他的名字。吴某康曾对同学说过一句话:“我恨我妈。”没有人把这句话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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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里,孩子说"恨"大人,大家觉得是小孩子赌气,说完了就好了。没有人去追问一个12岁的孩子为什么会"恨"自己的母亲。没有人去关心一个留守儿童内心的孤独和愤怒。直到那把菜刀落下去。
后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吴某康作案时,12岁零10个月。差两个月,满13岁。差26个月,满14岁。法律上,他无罪。2018年12月,吴某康被释放。他的父亲来到派出所,沉默地签了字,带着儿子走了。走出派出所大门的那一刻,吴某康回头看了一眼。没有人知道他在看什么。2019年1月,吴某康被送往长沙某工读学校接受矫治教育。他的父亲辞去了广东的工作,回到全胜村,一边照顾2岁的小儿子,一边等着大儿子回来。那个被砍了20多刀的母亲,被埋在了村后的山坡上。吴某康没有去参加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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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在全国引发了巨大反响。无数人在问同一个问题:一个12岁的孩子,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有人说,是法律有漏洞,“未满14岁不负刑责"的规定太荒唐。有人说,是家庭教育的失败,母亲打骂太多,父亲长期缺位。有人说,是留守儿童问题,父母不在身边,孩子缺少关爱和引导。有人说,是网络游戏和手机的毒害,未成年人沉迷虚拟世界,分不清现实。也许,每一个答案都只说对了一部分。而这个悲剧,是所有这些原因叠加在一起的结果。2020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规明确: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很多媒体在报道这一法律修改时,都提到了吴某康的名字。但这条法律的修改,来得太迟了。它救不了那个被砍了20多刀的母亲,也救不了那个12岁就走上不归路的孩子。它只能让下一个"吴某康”,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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