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11点05分,天津海底捞。一名男童从餐桌旁冲出去,绕过拐角,一头撞上端着高温红油锅的服务员。近200℃的红油兜头泼下,滚过面颊、脖颈、胸口、双臂。监控录像里,男孩妈妈扑上去抱起孩子,尖叫声穿透了整个空荡荡的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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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夜间,李女士带着年幼的男童在天津一家海底捞用餐,店内仅有她们一桌。孩子用餐结束后开始在过道里来回奔跑。门店工作人员发现后,两次走到桌前提醒:“店内过道有服务员往返传送高温锅底,孩子奔跑有安全隐患,请看好孩子。”她两次回答的是同一句话——“没人,让他玩会儿。”第三次,服务员还没来得及开口,灾难就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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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诊断:深二度烫伤。面颈部、胸腹部、双上肢,烫伤面积8%,愈合至少三到四周,极大概率留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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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第一时间不是抱着孩子喊疼,是掏出手机报了料。她说:“我好好的一家人来吃顿饭,孩子弄成这样……你们服务员应该主动避让,你们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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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媒体镜头,她喊出最让人哑口无言的话——“就因为店里没别人,我才让孩子跑的啊,如果人多我肯定抱怀里。”她向海底捞索赔全部医疗费、后续祛疤费、精神损失费,一分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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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作以往,海底捞大概率掏钱平事。但这一次,门店选择扛到底——不和解、不私了、不接受全责索赔,并表示准备起诉。三次提醒全有监控记录,服务员端锅走的是规范路线,盲区突然窜出孩子,那是谁都没有的预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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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律师给出几乎一致的判断:家长很可能承担六到七成的主责。《民法典》第34条很明确——监护人负有法定的安全看管义务。而第1198条规定的商家安全保障义务,不是无限兜底。“人少所以安全”这个逻辑,法律上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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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法院2024年的判例早已给出参考答案——不满6岁男童在火锅店跑跳撞伤,法院判家长和店家各承担5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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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最扎心的地方。孩子躺在医院,她妈却在盘算怎么把锅甩干净。最该反思的那一刻,她却举着手指质问“你为什么没躲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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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感叹海底捞是“踢到钢板”,但他们这次踢的是默认“我受伤我有理”的固有认知。如果你在餐厅看到别人家孩子乱跑,你会开口提醒吗?如果你是这家店的老板,你会怎么处理这场纠纷?来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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