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男子方某某虚构演唱会票务信息,共骗取两名购票人32.8万余元。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方某某有期徒刑5年10个月。
2025年,方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社交平台发布虚假票务信息,虚构其有某明星演唱会门票出售的事实,骗取被害人黎女士20.9万余元、被害人陈先生11.9万余元,共计32.82万余元。后方某某将诈骗所得资金用于日常开支和充值游戏。2025年5月,方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方某某退赔被害人黎女士、陈先生损失。
近年来,南宁文化演出市场持续繁荣,演唱会等大型活动购票需求旺盛。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票过程中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各类购票陷阱,牢记“三不”原则:一是不轻信“非官方渠道”,务必通过官方平台购票,对社交软件,论坛、微信朋友圈、闲鱼等发布的“内部票”“转让票”信息保持警惕;二是不提前私下转账,拒绝微信、支付宝私下交易,坚持通过正规平台的担保支付功能交易;三是不点击陌生链接,警惕虚假购票网站或钓鱼链接,避免个人信息与资金被盗。
来源丨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王斯
通讯员 赵苑彤 陶君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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