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双减”治理成效,深化校外培训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规培训行为,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查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无证无照黑班
办学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夹河路8-6吉顺家园7号楼2单元1-1
违规事实:经查实,该场所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未办理营业执照,面向小学阶段学生开展英语培训,属于违规开展校外培训行为。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已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事实。
处理结果:当场下达《停止办学告知书》,现场疏散参训学生;依法取缔该违规培训场所,对负责人予以警告约谈,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宣讲“双减”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规培训的法律责任、安全隐患及严重后果。
2、无证无照黑班
办学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南路1号楼1单元6楼1
违规事实:经查实,该场所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未办理营业执照,存在学科类培训行为,属于违规开展校外培训行为。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事实。
处理结果:当场下达《停止办学告知书》,现场疏散参训学生;依法取缔该违规培训场所,对负责人予以警告,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现场宣讲“双减”政策及法律法规,明确违规培训的法律后果及安全隐患。
3、辽宁大象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办学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三街197号
违规事实:经查实,该机构虽已办理营业执照,但在未取得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属于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行为。
处理结果: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现场疏散学生,对负责人予以警告,明确要求其严格依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合法合规经营。
在此,向广大学生家长们郑重建议:请理性选择具备合法资质、规范运营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将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畅通举报渠道,强化联合执法,对违规培训行为一查到底,全力营造平安、有序、健康的假期育人环境。
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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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丨金上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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