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珞狮路开展凌晨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成功查获一名通宵饮酒后,次日清晨仍心存侥幸驾驶营运出租车上路的驾驶员鲁某。该驾驶员起初百般抵赖、试图蒙混过关,最终在酒精检测结果面前无从辩驳,将面临行政拘留、高额罚款及吊销驾驶证等严厉处罚。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于当日凌晨3点40分左右开展,民警在珞狮路设卡检查期间,一辆营运出租车飞速驶向检查点,临近时险些撞上现场锥桶,异常行迹立即引起执勤民警的警惕。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面对民警的酒精初筛检测要求,驾驶员鲁某态度坚决,反复声称自己并未饮酒,仅饮用了红牛、嚼食了槟榔。
交谈过程中,鲁某突然拿起车内水瓶试图喝水,疑似想通过喝水稀释口腔内酒精浓度、蒙混过关,这一行为被执勤民警及时制止。当时车内还有两名乘客,民警多次对鲁某进行询问,但其始终拒不承认饮酒事实,坚称检测异常是饮用红牛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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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刚喝完红牛,立即进行初筛检测,检测棒可能会出现亮灯情况,因为红牛发酵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酒精。”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一中队民警潘畅介绍,而鲁某下车后,民警间隔30秒再次对其进行初筛检测,结果仍显示有酒精,且数值远超红牛可能带来的微量酒精范围,据此判断鲁某存在说谎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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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使用精准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鲁某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已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在确凿的检测结果面前,鲁某终于松口,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据鲁某供述,他在前一晚7点左右开始饮酒,持续饮酒至次日凌晨3点,饮酒时间长达七八个小时。他心存侥幸,认为经过一夜时间,体内酒精已经代谢完毕,便驾驶出租车上路营运,没想到刚行驶至检查点就被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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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畅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后驾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确保出行安全,最稳妥的做法是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驾驶机动车,宿醉后更是要间隔48小时以上,营运车辆驾驶员肩负乘客生命安全,更应严格恪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行为。
目前,鲁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同时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且重新考取驾驶证后,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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