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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天眼问政”栏目对贵阳市民反映的“观山湖区云潭街道下麦村,从今年春节后一直到4月因办理丧事等习俗,经常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以及附近多所学校教学工作”一事进行了报道。(【天眼问政】贵阳市民反映下麦村这几个月经常有人放烟花爆竹,影响居民休息、学生上课)
据了解,市民反映的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位于云潭街道下麦村三组、四组,距离观一中、观九中以及一所幼儿园仅数百米,周边还有万科翡翠公园、中铁阅山湖等多个居民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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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上午,贵阳市民拍摄下麦村燃放烟花爆竹后空气中的青烟(受访者供图)
5月13日18时05分许,记者收到观山湖区云潭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电话回复,对方表示,“经核实,此前燃放烟花爆竹是因为下麦村有村民家中办丧事等风俗习惯,短暂性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询问下麦村属于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还是限制燃放区域,或是报请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暂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少数边远村寨?
该工作人员表示下麦村属于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但具体情况还需要记者咨询派出所,原因为烟花爆竹燃放属于派出所等公安机关管理。而具体的限制燃放区域划定,则需要根据《贵阳市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时间》确定。
“从村民的角度,家里红白事一辈子才遇到一次,这种情况也在所难免,我们劝导也会讲究方式方法。”该工作人员表示,云潭街道办在日常工作中,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宣传劝导辖区居民、村民在办理红白事时不扰民,尽量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查询了解到,观山湖区宾阳街道办事处2025年12月25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2026年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容来源为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
该《方案》内容显示:
观山湖区全域的以下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含加油加气站);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各类公园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大气监测国控点一公里范围内。大气监测国控点:鉴湖路(贵阳一中);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的其他区域。
观山湖区辖区禁止燃放场所外的所有区域均为限制燃放、销售区域。在限制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区域内,2026年2月16日(除夕)、2026年2月17日(春节)全天可燃放烟花爆竹;2026年2月18日(正月初二)至2026年3月3日(元宵)每日的8:00至24:00可燃放烟花爆竹。
另外,贵阳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2月发布的《贵阳市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时间》明确:观山湖区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燃放时间为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8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对相关部门的职责也进行了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的公共安全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依法没收的烟花爆竹。”
记者手记
采访时留言反映问题的市民赵先生说,“我们和下麦村仅一街之隔,城市在发展,城市管理有规定,不能以风俗为由就不遵守管理规定,不能以风俗不好管理就不去解决问题。”
为何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仍有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是否缺位,问题能否整改?“天眼问政”栏目将继续关注。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周旺泽 瞿浩然
编辑 胡桅可
二审 李劼
三审 覃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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