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醒,别睡了,你咋把车停到派出所门口就睡着了?这么大的酒味,是不是喝完酒开车了?”近日,镇江市句容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刘某酒后不顾他人劝阻驾车驶离,并将车停在了句容经济开发区派出所门口附近不熄火酣然睡去,被市民发现。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惊人的262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最终,刘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26年1月的一天凌晨,刘某同朋友四五人在句容西大街聚餐,席间众人推杯换盏,刘某本人也喝了不少酒。凌晨四点左右聚餐结束,面对朋友的劝阻,刘某仍心存侥幸,执意要驾驶车辆回家。
酒精上头的刘某,早已失去正常判断力,驾车途中意识逐渐模糊。当困意愈发浓烈地袭来,刘某竟鬼使神差地将车停在了开发区派出所门口附近的非机动车道上,自己在驾驶座上呼呼大睡。
凌晨四点多,路过的市民发现该车停在路边未熄火,车灯亮着,车门也未锁,驾驶员正在车内酣睡,市民打开车门询问,发现刘某满身酒气、意识模糊,出于安全考虑便报了警。交警中队快速到达现场后对其进行呼喊,因得不到有效回应,便联系120救护车将刘某送至医院救治。待刘某一小时后醒来,交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198mg/100ml。后经进一步鉴定,刘某案发时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惊人的262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我知道错了,以后不再酒后开车了。”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刘某对自己的一时糊涂和侥幸心理表示忏悔,并接受了法律的惩罚。
句容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考量刘某的犯罪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等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判决: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提醒:酒精会严重影响判断力、反应力和操作能力,一旦上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蕴含极大的风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绝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守护生命安全的底线。醉驾入刑,本质核心是以严厉的刑事手段来守护公共安全与生命底线。生命无价,每一位驾驶员都要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摒弃侥幸心理,严守交通法规,守住安全底线,切莫因一时贪杯、一时糊涂,追悔莫及。
通讯员 孙锡超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曹德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