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这事,本来就不太靠谱,见面即“见光死”的例子多得是。可重庆沙坪坝这对更离谱——八天恋爱,两次上门,多次发生关系,最后因为一个前男友的电话,一个拿刀威胁,一个谎报被强奸,结果两人双双被刑拘、判刑。今天就来掰扯掰扯,这冲动之下的一口气,到底有多贵。
一、8天网恋,甜蜜不到一周就动了刀
2020年10月,重庆沙坪坝的李某和蒋某通过手机交友软件认识。聊了没几天,两人直接上头,火速确定恋爱关系。
从10月10日到18日,短短8天时间里,李某两次跑到蒋某家里,双方自愿发生了多次关系。速度之快,堪比坐火箭。但就在10月18日当天,李某的前男友不断打来电话,蒋某撞见后醋意大发,当场翻脸。
两人先是争执,随后扭打在一起。蒋某气昏了头,居然从厨房拿出刀,威胁李某:“再敢和前男友联系,我就不客气!”李某被吓住,当场答应不再联系。
更离谱的是,吵完架、动完刀之后,两人竟然又发生了关系。这操作,一般人真的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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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越想越气,她谎称被性侵,男友被刑拘15天
事后,李某回到家,越想越觉得咽不下这口气。她觉得:你吃醋可以,凭什么动刀?
但她没有选择分手或者报警处理蒋某持刀的事,而是想了一个“狠招”——让蒋某蹲大牢。
第二天一早,她不敢自己报警,先找了个朋友帮忙,说“有人要害我”。民警赶到后,李某当场翻供,哭诉自己被蒋某持刀威胁,还多次遭到性侵。
性侵是重罪,警方当天就立了案,蒋某被刑事拘留。直到被关进去,蒋某都没搞明白:昨天还你侬我侬的女友,怎么转眼就把自己送进了局子?
这一关就是15天。蒋某不仅失去了自由,名声也彻底毁了。周围人会怎么看他?“强奸自己女友的渣男”——这帽子扣上去,摘都摘不下来。
李某看着事态越闹越大,终于良心不安,说出了实情。蒋某这才被放出来。但事情远没有结束——直到2024年9月,这个案子才正式撤案。这期间蒋某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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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句谎话换来拘役五个月:冲动的代价,一点也不冤
你以为承认错误就完事了?法律没那么好说话。
2025年4月,检察机关正式对李某立案侦查,追究她诬告的责任。5月,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交代了全部经过。
那么问题来了:李某只是撒了个谎,至于被判刑吗?蒋某持刀威胁就白威胁了吗?
咱们一个一个说清楚。
第一,蒋某持刀威胁,不会白威胁。 他吃醋吵架、拿刀威胁李某,本身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会另行处理。但这是另一码事,不能因为李某撒谎,就抵消蒋某的违法行为。
第二,李某的谎话,性质非常严重。 她捏造的不是“他骂我”“他打我”这种小事,而是“持刀威胁+多次性侵”——这是刑法中的重罪。她这样做,目的就是让蒋某受到刑事追究。
按照《刑法》第243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什么叫“情节严重”?李某的操作就是教科书级别的:她让朋友帮着报警,自己两次向民警虚假陈述,导致公安机关立案并刑事拘留蒋某长达15天。这不仅害了蒋某的人身自由,还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破坏了司法秩序。妥妥的“情节严重”。
有人可能会问:万一她改口说“我记错了”,能不能用“疑罪从无”脱罪?不能。“疑罪从无”是用来认定事实的规则,不是给说谎者当挡箭牌的。本案事实清楚,她前后说法矛盾,自己都承认了诬告,不存在什么“疑罪”。
考虑到李某主动投案、认罪态度诚恳,法院最终判决她犯诬告陷害罪,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这个结果,一点都不冤。
一场网恋,一次吃醋,一句谎话,结果两个人都栽了。蒋某被无辜刑拘15天,名声扫地;李某背上犯罪记录,缓刑期间还要接受监管。真是两败俱伤。
感情里有矛盾、有委屈,别冲动,更别动歪脑筋。今天你拿刀,明天我撒谎报警,最后谁也落不着好。
如果你是蒋某,被无辜刑拘15天后,你会选择原谅李某,还是追究到底?欢迎留言说说你的看法。
信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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