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介绍:
何智娟律师师承徐昕,《画生笔记》有文章有写过徐昕的故事(徐昕“死磕”天津大妈赵春华气枪案,救一人,立一尺),何智娟律师在《金华鹦鹉案》中,敏锐地抓住,控方居然用手机翻拍的照片作为DNA鉴定的检材来指认当事人一战成名,她的字典,似乎没有“明哲保身”四个字,一身侠气,江湖人称“刑辩女侠”。
正文:
鄂州案,今天继续“开庭”,由于仍然禁止律师带个人电脑,我们还是进不去法庭。
昨天的庭审,法院采取了“调整庭审顺序”的开庭方式,先审理放弃个人电脑进入法庭的律师对应的6名被告人,仅用了一天时间就开完了除最后陈述外的所有程序,效率高得惊人,我似乎有点“懂了”,为什么偏要禁止律师带个人电脑开庭了,的确可以极大程度地提高庭审效率。
同时,法院安排的“人盯人”战术也取得了进一步进展,3月16日第一次庭审时,坚持使用个人电脑的五名律师,到今天为止,只剩下我和李仁钬律师了,另外三名本地律师基于各种各样的“压力”,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基本权利,配合法院交出个人电脑。
此外,法院对我们在外等候的方式也作出了调整,昨天我们还能够在律师休息室等候,今天就只能在大厅坐红板凳了,连律师休息室的贴纸也撕掉了。我们提出能不能提供一张简易办公桌,汇报后也说调不到,看来鄂州法院的办公条件也是比较艰苦的,我们也只能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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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提一下,安检的方式也有所改进,从休息室拿的矿泉水被允许带入了,但一切电子设备还是不允许带入法庭,甚至包括光驱。
我们已经开始尝试去理解法院为什么偏要禁止律师带个人电脑了,不知道法院啥时候开始理解律师的坚持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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