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晚,四川夹江县公安局通报,该局交通管理大队近日处理一起追尾事故时,查获一对夫妻双双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这对夫妻聚餐饮酒后,竟各自驾车上路,结果行驶途中发生追尾,事故造成三车受损,而夫妻二人也因酒后驾车被依法处理,妻子更是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悉,事发当晚,夹江男子江某与妻子罗某某一起聚餐饮酒。酒过三巡后,二人心存侥幸,觉得深夜不会有交警检查,便分别驾驶车辆驶上国道245线,由峨眉方向往夹江城区行驶。
江某驾驶的是川L3xxx1轻型多用途货车,罗某某驾驶的是川LUxxx8小型轿车。当两车行驶至界牌909红绿灯路口时,意外发生了——江某驾驶的车辆撞上了前方妻子罗某某的车。受撞击影响,罗某某的车辆失控,又撞上了前方正在等候交通信号灯的川G5xxx7小型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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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导致三车均出现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在与江某、罗某某沟通时,民警发现二人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味,随即对二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初步判断二人都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依法将江某、罗某某带至医院抽血送检。检测结果显示,江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48.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罗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51.4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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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夹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依法对二人作出处罚:对江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6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对罗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同时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酒后驾车不分时段,侥幸心理不可取,夫妻同行更应互相提醒监督,切勿以身试法,坚守安全文明出行底线。
来源:四川日报、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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