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5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哈密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信贷业务不合规被罚款30万元 。同时,刘洋、范玲、杨帆因信贷业务不合规 ,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6万元 。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信贷业务不合规
对该分行罚款30万元。对陈宁警告并罚款5万元
哈密金融监管分局
2
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信贷业务不合规
对该行罚款30万元。对刘洋、范玲、杨帆警告并罚款合计16万元
3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哈密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对该中心支公司罚款7万元。对韩国峰警告并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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