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我们的付出只不过是为了让自己快乐而已。
——坤鹏论
![]()
第十四卷第一章(3)
原文:
可是,这些思想家把物质作为两对反之一,
有些人就以“不等”(他们认为“不等”即“众多”的本性)为元一之对反,
而另一些人则以众多为元一之对反。
解释:
但是,当时许多哲学家喜欢用对立面来解释世界,
在这些对立面中,他们往往将物质(或者说质料)本身也补为一对相反原理中的一端,
比如:有人将物质和形式对立,有人将物质和理型对立,物质成了对立面中的一极。
在柏拉图学派中,有些人认为,最根本的对立是:一和多,而多被描述为不等,
即事物之间的差异、不相等、不统一。
也就是说,世界的本原是两种力量:一种是一(统一、限定、确定);另一种是不等或多(差异、无限、不确定)。
他们用这对矛盾来解释万物的生成。
还有另一些人,比如:毕达哥拉斯学派或其他早期自然哲学家,他们的说法更为简单直接,
他们认为,世界的根本矛盾就是单一与众多的对立,所以不需要用不等来修饰众多,直接就用多来对抗一。
原文:
前者引用“不等之两”即“大与小”,来制数,
后者则引用“众”来制数,
惟照两家之说,均以一为怎是而由此制数。
解释:
前一种观点(柏拉图学派的部分成员)引用未定之二(也就是大与小这对对立原理)来制造数;
他们认为,通过一(限定原理)对未定之二(大与小)的作用,就能生成各种理型数。
后一种观点(毕达哥拉斯学派或某些自然哲学家)则直接用众(即多本身)来制造数。
然而,按照他们两家的说法,他们都将一当作数的本质(怎是),然后用这个一去制造出各种具体的数。
这里面的主要矛盾是,用一这个蓝图去造多,多的本质到底是一还是多。
也就是说,如果你将一当作所有数的设计图纸,那么任何由它产生的数都应该具有一的特性——即统一、不可分,
而事实正好相反,2、3、4……都是多,都是可分的。
这就揭示了柏拉图学派和毕达哥拉斯学派共同的深层错误:
他们想用对立的、多样的物理原理(大/小、众)去实现一个统一的、单一的本质(一)。
结果造成本质与实际构成之间的根本撕裂,无法自圆其说。
亚里士多德由此指出:数不是由什么元素制造出来的独立实体,
而是我们从具体事物中抽象出的量的规定性。
其本质(怎是)与它的生成方式,不能拆成两套互相矛盾的理论。
![]()
原文:
那位哲学家说“不等与元一”为要素时,
以“不等”为“大与小”所组成的一个“两”,
其意盖以“不等”或“大与小”为一个要素,
并未言明它们是在定义上为一而不是于数为一。
解释:
这里所说的“那位哲学家”指的可能是柏拉图或他的追随者,
他主张,世界最根本的原理有两条:一个是一,另一个是不等,
所谓不等,指的是差异、不相等,也就是多的来源,
他将不等理解为:由大和小所组成的一个对立(即一个两),
任何不等关系,都是一方大,另一方小,
所以,不等本身就是一个二(一个对立),而不是纯粹的一。
他的意思似乎是,虽然不等里面包含着大和小两个东西,
但是,在作为数的本原时,他仍然将其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
正如“一对夫妻”,虽然是由两个人组成的,但你也可以说“这一对”是一个单位。
可是,这里面却包含着一个核心的漏洞:你说不等是一个要素,那它究竟是在定义上为一(即作为一个概念被统一理解),还是在数量上为一(即作为一个可数的、单位的实体)?
比如:一对夫妻这个概念:
定义上的一:我们在谈论它的时候,将其当作一个整体概念来处理,这时候它是一;
数量上的一:一对夫妻是具体的两个人,你可以数出“一”对,这时候它在数量上也是一个单独的一。
柏拉图学派并没有澄清这个区别,于是也就产生了混乱:
如果说不等在定义上是一,那它就不是真正的二;
如果说不等在数量上是一,那它本身就是一个可计数的一,但其内部又包含着大和小,这就矛盾了。
简言之,如果不等是概念上的一,那它就不能再拆成大小;
如果不等是数量上的一,那它本身就应该是一个可数的对象,但它又包含着两个物体。
本文由“坤鹏论”原创,未经同意谢绝转载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