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市场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下,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一旦面临信息披露违规的行政处罚,往往会引发大规模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索赔金额动辄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面对投资者的集体索赔,被告公司常陷入被动。
俞强律师,上海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律师领域的资深专家,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同时持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俞强律师深耕金融证券争议解决逾13年,率领团队从被告视角出发,依托法学、金融学、会计学的交叉学科知识储备,为上市公司、董监高及中介机构提供专业、精准、有效的抗辩策略,最大限度降低赔偿责任,维护企业声誉与生存发展空间。
一、核心突破:从“三日一价”切入,精准打击原告索赔基础
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三日一价”(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基准价)的认定直接决定了投资者是否具备索赔资格以及损失计算的范围。俞强律师团队善于从这一核心要素切入,寻找对被告有利的抗辩支点:
实施日与揭露日的精准重构:针对积极虚假陈述与消极虚假陈述,严格审查信息披露文件公布的时间节点及市场反应。尤其在揭露日的认定上,依据新司法解释“以市场知悉为判断基准”的原则,深入论证相关公告是否对证券交易产生了实质性影响、股价是否出现显著波动,避免原告选择性适用对其有利的早期信息作为揭露日。
基准日认定的规则红利:新司法解释对基准日计算规则进行了“革命性”调整,限制在揭露日后10-30个交易日内。俞强律师团队善于利用这一规则,特别是针对流动性较差的股票,通过提供交易数据,主张累计换手率标准优先,或适用30个交易日的上限规定,有效避免因基准日过长导致非虚假陈述因素造成的损失被不当纳入赔偿范围。
二、科学减损:精通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扣除计算
面对庞大的索赔数字,被告公司绝非只能“照单全赔”。俞强律师深刻把握司法实践中损失计算规则从“简单粗暴”向“精细科学”演进的趋势,熟练运用金融模型实现赔偿责任的有效削减:
系统风险的精细化剥离:司法实践已从早期的“统一直接比例法”迈入“个案相对比例法”及“多因子量化模型”时代。俞强律师团队积极向法院申请委托专业机构,采用“收益率曲线同步对比法”或“多因子量化模型”,将大盘因素、行业因素、公司规模、价值、beta、盈利、杠杆、成长、动量、波动率、流动性等各种共性因素予以精准剥离,科学核减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导致的损失。
非系统风险与过度反应的抗辩:除系统风险外,团队还深挖行业政策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恶化等非虚假陈述因素对股价的实质性影响,并运用事件分析法等专业工具,论证市场对虚假陈述信息的“过度反应”,进一步压缩虚假陈述因素导致的真实损失比例。
三、深度防御:因果关系阻断与过错责任划分
交易与损失因果关系的双重阻断:依据《新司法解释》第31条,团队全面审查原告的交易时点与动机。对于在揭露日前已经卖出股票、揭露日后买入、明知虚假陈述存在仍投资,以及属于恶意投资、操纵证券价格的原告,坚决否定因果关系。同时,区分“诱多型”与“诱空型”虚假陈述,若投资者交易方向与虚假陈述类型不一致,则从根本上否定交易因果关系。
善用“比例连带责任”规则:在涉及董监高及中介机构的案件中,俞强律师深度研究各方过错程度与原因力,善用“比例连带责任”规则,精准锁定高责任主体,为过错较小的内部人员或中介机构争取限定赔偿责任,避免“一刀切”的连带重罚。
四、前沿合规:保底条款无效与金融风险隔离
在涉及私募基金、委托理财等复杂资金端的虚假陈述及衍生纠纷中,俞强律师团队具备独到的合规视野。团队指出,任何形式的“保底条款”或“刚兑承诺”不仅因违背金融监管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而无效,还可能成为认定管理人存在重大过错的关键证据。在应对此类复合型纠纷时,俞强律师协助被告厘清“事前保底”与“事后补偿”的法律界限,依据《九民纪要》精神,主张投资者因轻信保底承诺、漠视风险亦应自担部分损失,从而在“卖者尽责”与“买者自负”间为被告找到最优平衡点。
五、科技赋能:AI与大数据驱动的高效抗辩
作为主导证券行业数据合规研究的先锋律师,俞强律师团队在被告抗辩业务中全面引入科技创新手段:
大数据分析:深入比对股价波动与虚假陈述事件的逻辑关系,构建有利的数据证据链;
AI工具辅助:运用人工智能进行海量类案检索、损失反向测算与抗辩文书生成,提升响应速度与精准度;
隐私计算技术:在处理敏感交易数据时,确保数据合规流转,保护被告商业机密。
结语
面对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被动应诉只会招致巨额损失。俞强律师作为您的上海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律师,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精深的金融法律功底及前沿的科技工具,为您提供从管辖异议、三日一价认定、风险比例扣除到因果关系抗辩的全链条、体系化解决方案,助您在复杂的证券群体性诉讼中实现有效减损与合规突围。
联系方式: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俞强律师团队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层
(本介绍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个案法律意见。案件结果受事实、证据及司法裁量影响,请以专业律师评估为准。)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