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 文章转自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 , 谨 此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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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之孝:孝道视域下的北宋濮议之争
蒲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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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蒲圣(1995一),男,四川绵阳人,西北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宋史。
原文刊于:
苗长虹主编:《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第25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25年,第122-134页。
摘要:濮议是宋英宗朝最重要的政治事件之一。英宗与生父濮王父子情深,而与养父仁宗却矛盾重重,这成为英宗推动濮议,实践孝道的重要原因。宰执于濮议中坚定支持英宗,一方面,是英宗的尊亲之举与他们对孝道的认识与实践产生了共鸣;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们与英宗在政治上具有共同的利益。实际上,礼学思想的双重困境造成濮议中双方争执不休:一是情与礼之辨。皇伯派偏重传统,皇考派侧重现实,这反映出以古制为尊和以现实为重的不同抉择。二是家与国之争。英宗将家庭利益凌驾于国家责任之上,虽然顾全了父子之情,但也造成士大夫群体的分化,为北宋后期朋党之祸埋下了隐患。
关键词:濮议;孝道;礼;宋英宗;韩琦
宋仁宗无子,于嘉祐七年(1062年)八月册立堂兄濮王赵允让之子赵宗实为皇子。嘉祐八年(1063年)四月,仁宗逝世,养子英宗即位后,关于如何尊崇本生亲濮王成为当时朝堂最重要的政治议题。以翰林学士王珪、知谏院司马光和侍御史知杂事吕诲为代表的两制、台谏主张按照封赠期亲尊属的规格,称濮王为皇伯。韩琦、欧阳修等宰执却认为称皇伯是抹杀天性之亲,应当称濮王为皇考。于是朝堂形成了以宰执为代表的皇考派和以两制、台谏为代表的皇伯派,两派引经据典,争执不下,史称 “濮议”。最终,在英宗与韩琦、欧阳修等宰执的共同运作下,通过曹太后下手书封赠濮王夫妇为皇、后,英宗再下诏谦辞尊号,只接受“称亲” “即园立庙”的形式,濮议之争才渐趋平息。
应该说,濮议并非简单的礼仪之争或党派之争,其背后不仅涉及君臣、父子关系的矛盾,也关乎儒家思想中的情与礼、家与国关系的冲突,更影响着英宗皇位继承的合法性,是英宗朝最重要的政治事件。前人对濮议的研究,或以政治史为讨论核心,将其视为台谏与宰执、曹太后与宋英宗之间的派系争端;或从思想史的视角予以解释,强调礼仪之争及其背后关涉的儒学思想新动向。然而,对于濮议之争的成因、宰执为何坚定地支持英宗,以及礼的双重困境落实到濮议之中的具体呈现,均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有鉴于此,笔者拟从孝道的视角入手,首先探讨英宗与生父濮王、养父仁宗两对父子关系对濮议形成的影响;进而从情感与政治两方面,剖析宰执为何坚定支持英宗;最后从情与礼、家与国两对关系的冲突角度,讨论濮议中双方争论的双重困境。
一、濮议成因探析
濮王赵允让是宋太宗之孙、商王赵元份之子。宋真宗亲生子周王祐病逝后,打算选择宗室子养于宫中,赵允让被选中,以“绿车旄节”的仪式迎往皇宫,在真宗亲生子宋仁宗出生后,又以“箫韶部乐”的仪式被送还濮邸。史载,周王祐逝于咸平六年 (1003年)四月,仁宗生于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四月。又赵允让“嘉祐四年薨,年六十五”,据之推断他当生于至道元年(995年)。由此可知,赵允让八岁入宫,至十五岁被礼送回王邸。在《宋史》的记载中,赵允让的性格特征被描绘为天资敦厚、举止端庄稳重、情绪不外露,而这一性格特征的形成大概正与他年少入宫的特殊经历有很大关联。仁宗嗣位后,按理来说赵允让“不过高爵重禄以养其身而已”,做一个养尊处优的闲散宗室。但随着宗室赵允升于景祐二年(1035年)病卒,次年赵允让又出任管理宗室的知大宗正事,一跃成为太宗一脉中年龄最长、地位最尊的宗室。更重要的是,仁宗也因为缺乏皇嗣,打算效仿其父真宗的例子,选择宗室子弟养于宫中,而被选中的正是英宗。英宗为赵允让的第十三子,父子二人相继被选为潜在的皇位继承人养育宫中。与其父类似,英宗虽然四岁入宫,但到宝元二年(1039年)九月,随着仁宗亲生子豫王昕的诞生,八岁的英宗就回到了藩邸。
与其父赵允让不同的是,英宗虽然回到了濮邸,但仍然保留成为皇位继承人的可能性,这和仁宗长期缺乏皇子有关。仁宗前后共有三子,分别为杨王赵昉、豫王赵昕和荆王赵曦,但均早夭,最后一位皇子曦“庆历三年生,生三年封鄂王,赐名曦,未及宣制而薨”,此后仁宗所生均为皇女,故而储君之位始终悬而未决。
或许是为了弥补自己未能入继大统的遗憾,抑或出于对英宗的喜爱,濮王十分注意对英宗的培养。这种培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英宗潜居濮邸期间,“凡宫中之事,濮王皆委陛下(英宗),干之无不平允”。濮王将濮邸管理大权越过长子宗懿等,直接交由排行第十三的英宗,足见濮王对英宗的信任与重视。二是积极结交朝臣,塑造英宗贤者形象,为英宗承袭皇位造势。英宗最终能入继大统,与其素有贤名有很大关系,如韩琦提及:“陛下(仁宗)既知其贤而选之,今不敢遽当者,盖器识远大,兹所以为贤也。”而这贤名能传达到朝堂决策层,得益于濮王结交的朝臣。至和三年(1056年),仁宗总是不间断生病,经常缺席朝会,朝野内外因皇嗣未立而一片惶恐。宰相文彦博、富弼等经常劝仁宗早立皇嗣,仁宗不得已应承下来。当时的参政王尧臣之弟王纯臣是濮王府官,经常在王尧臣耳边讲英宗如何的贤明,王尧臣再将这些告诉文彦博、富弼等。英宗的贤名为宰执所知,毫无疑问会被纳入皇位继承的考虑之中。又据《孔氏谈苑》记载:“元规私语朱云:‘当时作枢副,以不读温成册出。于水门外,濮王送书相别,称美其节概,亦有书答之。后来验书,乃英宗词翰。’”元规即孙沔,至和元年(1054年),孙沔因反对温成皇后立忌被罢枢密副使,而此时濮王竟然违反“宗室不接外人”的规定,与前执政往返书信,并盛赞孙沔的气节,其目的无外乎拉拢反温成皇后集团,为英宗入继大统谋求更多政治势力的支持。
“父慈,则感得那子愈孝”,英宗与濮王相处二十余年,对濮王十分孝顺。正如司马光在奏章中所提及的:“臣闻陛下(英宗)昔在藩邸,事濮王承顺颜色,备尽孝道。”嘉祐六年(1061年)十月,仁宗确定英宗的皇位继承人资格,“起为秦州防御使、知宗正寺”。但英宗正在服濮王丧,前后四次上奏终丧。至濮王丧除后,再复授知宗正寺,又被英宗推辞。嘉祐七年(1062年)八月,仁宗正式下诏立英宗为皇子,但仍被英宗坚辞拒绝。于是,仁宗派遣同判大宗正事、安国公赵从古等宗室成员再去濮邸规劝英宗接受旨意。司马光在《涑水记闻》中对英宗坚辞入宫进行了更多的细节描写。据他记载,赵从古等抵达濮邸后,反复规劝,但英宗仍不为所动,丝毫没有进宫谢恩的打算。同行的宗室赵宗谔责备他作为臣子,无论如何也不可以拒绝君父之命,如果让他们这些宗室强行将他带到皇宫谢恩,那么他将失去作为臣子的大义。英宗不得已,于是前往濮王赵允让的影堂痛哭一场后才进宫谢恩。由此可知,英宗坚拒入宫和无法割舍对亲生父亲濮王的父子之情有很大关系,故而在濮王影堂大哭一场才被迫入宫。
与之相反,仁宗与英宗的关系就显得十分复杂。部分史料记载仁宗视英宗为己子。如《续资治通鉴长编》提及,赵宗实自幼被养育于皇宫之中,仁宗和曹皇后鞠视如亲生子。宝元二年(1039年)出宫回濮王邸后,仁宗夫妇对他的问劳赏赐也从未间断,且待遇远高于其他宗室成员。又如《邵氏闻见录》记载:“英宗于仁宗为侄,宣仁后于光献为甥,自幼同养禁中······一日,帝谓光献曰:‘吾夫妇老无子,旧养十三(英宗行第)、滔滔(宣仁小字),各已长立。朕为十三、后为滔滔主婚,使相娶嫁。’时宫中谓天子娶妇,皇后嫁女云。盖仁宗、光献以英宗为子,圣意素定矣。”在这些史料记载中,仁宗不仅亲自操持英宗的婚姻,而且早已有意将皇位传于英宗,凸显出对养子的喜爱与重视。
但事实却并非如此。首先,仁宗将高后许配给英宗并非关心养子的婚姻,而是为了摆脱曹后借腹生子的计划。高后为曹后侄女,曹后原本打算将高后献给仁宗,“时宣仁皇后以慈圣外甥,亦为慈圣所养。稍长,将以进御”,但仁宗与曹后夫妻关系紧张,并不愿意接纳高后,故而仁宗借口“此后之近亲,待之宜异,十三长成,可以为妇”,通过转配英宗的方式婉拒了曹后。其次,仁宗一直希望由亲生子来承袭皇位,故而在立嗣问题上一再拖延。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至和以后,仁宗体衰多病,皇位继承问题成为国之安危所系,前有文彦博、富弼、刘沆与王尧臣等宰执,中间又有范镇、司马光、包拯等台谏,后有韩琦等纷纷劝仁宗以朝廷根本为念,择宗室子立为皇嗣,但仁宗仍期盼于皇子降生,故而始终未能下定决心,直到嘉祐七年(1062年)八月,仁宗才被迫将养子英宗正式立为皇子。
在仁宗看来,立养子为皇嗣主要发挥的是象征意义,即“民心先有所系属”,所以 “但姓赵者斯可矣”,等到自己的亲子出生,再让养子返回藩邸。故而,在英宗皇子之位已定的情况下,仁宗仍然没有放弃亲生子成为皇帝的希望。根据欧阳修的记载,嘉祐七年(1062年)十二月,仁宗闲居时,看见一个宫婢在打水,有小龙顺着打水的绳子从井中而出,除了仁宗自己,身边的侍从都看不见小龙。仁宗好奇之下,召见这个宫婢,宫婢自称韩虫儿,是宫正柳瑶真的私身。其后,在柳瑶真宿直阁中,派遣韩虫儿取夜直坐塾时,仁宗将韩虫儿召来宠幸,于是韩虫儿有了身孕。英宗在嘉祐七年 (1062年)八月搬入禁中,次年正月,韩虫儿怀孕之事就在朝野内外传得沸沸扬扬。毫无疑问,若韩虫儿生下皇子,则英宗不仅入继大统无望,更可能有性命之虞。这一事件的影响颇大,以至于英宗的皇位合法性受到一定的冲击。据欧阳修记载,英宗即位时,朝野内外并无太大反对声,唯有韩虫儿一事议论纷纷,仁宗有遗腹子的说法在民间广为流传。
养父对英宗的冷漠与无情使英宗在宫廷中处境艰难,正如富弼在事后追忆中所提及的,英宗被立为皇子,居住禁中时,仁宗被左右近习的谗言所迷惑,对英宗格外冷淡,所谓“内外之人,以至陛下(英宗)旧邸诸亲,无一人敢通信问者。陛下饮食悉皆阙供”。英宗在身份上虽贵为皇子,但实际却更类似于阶下囚,不仅亲朋好友不敢与之通信,甚至连日常饮食都无法保障,无怪乎英宗力辞皇子之命,并向记室周孟阳吐露“非敢徼福,以避祸也”的心声。
总之,英宗由宗室入继大统的过程十分坎坷,其入宫后受到的冷落及皇子身份随时被废的忧虑均是仁宗造成的,这也就难怪即位后的英宗不但以生病为借口缺席养父的虞祭仪式,“竟以疾故,迄九虞不能出也”,还急切地将养父的女儿迁出旧居,以安置自己的女儿。“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英宗之所以发动濮议,正是源于他与亲父濮王之间的父子情深及与养父仁宗之间的矛盾丛生。
二、人情与政治:宰执在濮议中的态度发覆
就宋代的社会环境而言,“不可以一人而为两家之后”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欧阳修在《濮议》一文中也承认“习见闾阎俚俗养过房子及异姓乞养义男之类,畏人知者,皆讳其所生父母”。一旦收养关系达成,养子便与养父母建立起亲子关系,称养父母为父母,而基于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则称伯父母或叔父母。英宗既然已经被仁宗立为皇嗣,又继承了仁宗的皇位,理当尊奉仁宗为皇考。若英宗以濮王为皇考,那将仁宗与尚在人世的曹太后置于何地?更令人担忧的是,这可能会造成赵宋宗庙昭穆制度的混乱。故而,英宗称濮王为皇伯之说得到了当时朝野内外绝大多数人的支持,只有宰执与小部分官员仍坚持以濮王为皇考。这一小部分官员官轻势微,坚持皇考说大多是为了迎合皇帝与宰执,以求仕途上的通达。如太常博士蒋之奇“诣(欧阳)修盛言濮议之善,以得御史”;金部员外郎傅卞“议濮王典礼,与执政意合,故骤进”;刘庠、吴申也因为议论濮议与韩琦、欧阳修等宰执想法一致,而相继被任命为台谏官主而韩琦、欧阳修等宰执皆位极人臣,仕途上几无上升空间,他们何以为了助英宗成尊亲之举而与士大夫舆论和社会习俗背道而驰呢?
从个人情感来看,韩琦和欧阳修皆是有名的孝子,他们大概十分理解英宗的尊亲行为。欧阳修年幼丧父,家道中落,其后来的成功离不开母亲郑氏的亲自教导。郑氏重病缠身时,欧阳修在托友人梅尧臣寻访名医的信中写道:“为亲老久疾,乍进乍退,医工不可用,日夕忧迫,不知所为……亲疾如此,无医人下药,为人子何以为心!”身为孝子的欧阳修对母亲久病的担忧之情跃然纸上,不惜拜托友人于京城寻访名医。郑氏病逝后,其与欧阳修之父多次因欧阳修获得封赠,“皇考赐爵为崇国公,太夫人进号魏国”。对于孝道,欧阳修认为:“夫孝子之于其亲也,无所不至焉。生则养之以禄,殁则荣之以名。”生则养之,殁则荣之,亦成为欧阳修一生践行孝道的准则。另一位宰执韩琦为韩国华之妾胡氏所生,韩国华去世后,年幼的韩琦与身为侍妾的生母胡氏一直待在韩家。虽在韩琦为生母胡氏撰写的墓志铭中并没有看到嫡庶观念的只言片语,且提及生母胡氏在韩家有一定的话语权,与韩家其他成员相处颇为融洽,但这不过是讳饰之辞。实际上,胡氏母子的境况想必是颇为艰难的,他们在生活上完全仰赖同父异母的嫡兄。父亲韩国华去世后,异母兄韩瑄、韩踞相继承担了家族的生计大事,“宗族间爱而惮之”,足见他们在家族内具有的绝对话语权。直至韩琦进士及第,才将生母胡氏接到官舍,与妻子一起“晨昏侍膳羞,奉颜色,孝养无违”。胡氏病逝后,韩琦也多次为其赢得封号,“凡三追封,至太宁郡太夫人”。更重要的是,他将胡氏侍葬于其父韩国华墓葬之侧。据《太夫人胡氏墓志铭》记载:
庆历五年二月二十三日,琦奉皇考太师、皇妣仁寿郡太夫人归厝于相州安阳县之新安村,以所生大宁郡太夫人侍葬焉。棺椁之制,率用降等,安神之次,却而不齐,示不敢渎也。夫礼非天降地出,本于情而已矣。今夫人从太师于此域,所以慰孝心而称人情也。
在宋代,妾的地位十分低下。《朱子语类》曾提及妾死后的丧葬问题,所谓“未庙见而死,则以妾礼葬之。曰:‘归葬于妇氏之党’”,指明妾死后不是安葬在夫家,而是送回娘家安葬,至于与丈夫合葬,则更是绝无可能的。但韩琦并未将生母送回娘家安葬,而是将身为妾侍的生母胡氏葬入韩氏家族的墓地,甚至将其与父亲韩国华、嫡母罗氏葬于同穴,尽管安葬生母的规格比父亲和嫡母降了一个等级,但在当时还是突破了礼制对于安葬妾侍的诸多限制。韩琦明白这一行为于礼不符,但他坦言自己的决定是遵从孝道的结果,并以“夫礼非天降地出,本于情而已矣”为依据,暗示自己可以决定孝道的表达尺度,而非拘泥于礼仪的规定,从“礼本人情”的角度为自己的行为做了辩解。而韩琦在之后尊崇濮王的讨论中坚持称濮王为皇考,或许与他对礼制的这一认识不无关联。
除了情感的共鸣之外,当时的政治形势也决定了韩琦、欧阳修等宰执偏向支持英宗。嘉祐末,围绕立嗣问题,仁宗最终决定以英宗为“泰州防御使,知宗正寺”。但英宗的坚辞拒绝,让本就意志不坚的仁宗打起了退堂鼓:
初,宗实屡乞缴还告敕,上谓韩琦曰:“彼既如此,盍姑己乎?”琦曰:“此事安可中辍!愿陛下赐以手札,使知出自圣意,必不敢辞。”比遣使召之,称疾不入。琦与欧阳修等私议曰:“宗正之命既出,外人皆知必为皇子矣,不若遂正其名。”修曰:“知宗正事告敕付閤门,得以不受。今立为皇子,止用一诏书,事定矣。”遂入对,乞听宗实辞所除官。上曰:“勿更为他名,便可立为皇子,明堂前速与了当。”
尽管史书记载选择英宗乃是出于仁宗的独断,但英宗仅被授予“虽非继嗣,似有主名”的宗正官,足见仁宗态度依然不够明确。而英宗能由地位颇为尴尬的知宗正寺一跃成为皇位合法继承人的皇子,全凭韩琦、欧阳修等宰执在背后的支持。据《孙公谈圃》记载:“仁庙皇嗣未立,群臣多言,独韩魏公有力。一日,殿上陈宗庙大计,上不得已颔之,遂降诏立濮邸。比车驾还宫,不食者再。左右问安否?上垂涕曰:‘汝不知,我今日已有交代。’宫人有数某妃将入阁者曰:‘何遽使它人为?’上曰:‘是他韩琦已处置了。’复泣下。”又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元祐初,刘挚等为编写《神宗实录》,向高太后询问英宗被立为皇子的时间和当时的宰相为谁时,据高太后回忆,当时的宰相是韩琦,虽然文彦博、富弼等也曾提及选宗室贤者立为皇嗣,但不敢直接指出姓名。孙升、高太后均是同时代之人,特别是高太后,作为嘉祐时期立嗣事件的主要亲历者,其所述当真实可考。事实上,英宗并非仁宗的唯一人选,“时有二宗子尝育宫中”,另一个候选人大概是燕王赵元俨之子赵允初。文彦博、富弼等虽曾上奏请立宗室子为皇嗣,但并未像韩琦一样直接点名英宗。可见从此时起,韩琦、欧阳修等宰执就做出了他们的政治选择,将自己与英宗在政治上绑定在了一起。
仁宗猝崩后,对于是否立英宗为皇帝,在当时意见亦不统一。宫中“左右近习多不乐者”。外廷大臣中“亦有异议,可怪者乃一二知名人也”,后来推测可能是时任三司使的蔡襄。宗室方面则有赵元偓之子赵允弼,自以位高属尊,对英宗册立心怀不满,叫嚣“岂有团练使为天子者,何不立尊行?”打算在仁宗驾崩后接手皇位。甚至英宗登基当日,禁军“外六班有谋变者”。足见宫中、外廷、宗室乃至于禁军对英宗继位都或多或少持有疑议。据《韩忠献公遗事》记载,无论是赵允弼的逼位还是军队的谋变,幸赖韩琦的阻止而均未能成功。
更大的冲突在英宗与曹太后这对养母子之间爆发。英宗即位仅三日就生病了,“举措或改常度”、“时有不逊语”观其病因正是后宫有废立之议。尽管实录、国史记载拥立英宗是养母曹太后与韩琦、欧阳修等宰执商议后的结果,但实际上这位养母对英宗即位一事态度颇为暧昧。英宗即位之初,曹太后就曾以“不曾素戒使者对答继嗣之辞”为由,延迟向契丹派遣告哀使者。后来又向韩琦问起汉代昌邑王的故事,“汉昌邑王事如何”,暗示要废黜英宗,另立新君。史载:“大臣有不预立皇子者,阴进废立之计,惟宰相韩琦确然不变,参知政事欧阳修深助其议。”在韩琦、欧阳修等宰执的强烈反对下,曹太后被迫打消了废立英宗的念头。废立疑云已消散,英宗的病情也逐渐好转,但因英宗之病而促成的曹太后垂帘听政却仍存在。曹太后颇有权力欲,在仁宗晚年多病之际就曾试图“同听政”,此次借英宗生病而成功垂帘听政,难免对权位心生眷恋。尤其是当与养子关系破裂的时候,曹太后更不愿意轻易放弃权力。史载:“台谏有章,乞早还政,太后泣曰:‘若放下,更岂见眼道耶!’”也又是韩琦以退为进,借英宗己能熟练处理政务为由,请求辞去相位,诱使曹太后同意还政,并迅速地 “命仪鸾司撤帘,帘既落,犹于御屏微见太后衣也”。
总之,从立英宗为皇嗣到英宗亲掌大政,韩琦、欧阳修等宰执始终是英宗的坚定支持者。身为宗室子的英宗既无治国理政的经验,亦缺乏自身的政治班底,而这些短板,恰恰为嘉祐以来长期执政的韩琦等与英宗进行政治合作提供了空间。于韩琦等而言,英宗成为他们最大的政治资本。与英宗绑定在一起,既是稳固自身权位的重要手段,又是巩固嘉祐政治的成果,维护嘉祐政治稳定的必然前提。而他们在之后濮议中的立场,亦当有此方面的考虑。
三、濮议中的双重困境
历代皇帝之中,由宗室入继大统者不乏其人,在儒家孝道理念下,他们或迎养生母,或尊崇本生,但尊崇标准往往又涉及与“尊崇所继主”之间的关系,故而礼仪之争史不绝书。司马光于此深为担忧。
嘉祐八年(1063年)四月,英宗甫一即位,司马光就上书提醒英宗不要做“犯义背礼”之事。在司马光看来,《仪礼·丧服》明确了过继子丧服的具体规定,即过继成为别人的后嗣,就应当为过继父母服三年的丧期,即所谓斩衰,并且“为所后者之亲皆如子”,而对于自己的亲生父母,过继子只需要服一年的丧期,即所谓齐衰,同时 “为己之亲皆降一等”,司马光希望凭借儒家经典提醒英宗重大宗,降小宗,遵守礼仪背后的等级秩序规范。同时,他也用汉宣帝不敢加尊号于自己的亲生祖父卫太子和亲生父亲史皇孙,而将自己看作承汉昭帝之后胤;光武帝不敢加尊号于自己的亲生祖父巨鹿都尉和亲生父亲南顿君,而将自己看作承汉元帝之后嗣为例,从前朝故事的角度论证了英宗不能过度尊崇濮王。然而,司马光的担忧很快变为了现实。治平二年 (1065年)四月,濮议开始后,双方就皇伯与皇考的称谓问题论争不断。在中国古代社会,礼是国家治理的思想基础,“国家之治乱本于礼”,而名又是礼治的根本所在,孔子强调“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司马光亦认为“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故而,濮议双方始终存在的围绕“皇伯”与“皇考”称谓的辩难,其目的正在于正名。
就皇伯派而言,他们的主要论据有二:一是经典规定。司马光等强调既然已经过继成为别人家的后嗣,就不能再顾及自己的亲生父母,“圣人制礼,尊无二上“,若是将自己的孝顺之情再分给自己的亲生父母,就不能做到专心一致了。英宗既已过继给仁宗为后,其身份属性也由濮王的小宗变为仁宗的大宗,理应以濮王为伯,尊仁宗为父。更何况英宗之所以能够“负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孙孙,万世相承者,皆先帝(仁宗)之德也”,又如吕诲提及“陛下龙跃藩邸,入继大统,南面尊临,皆先帝之德也”,旨在强调英宗因其大宗嗣子身份而继位为帝,若不以仁宗为父,则承袭皇位恐将失去合法性。二是前朝故事。范镇认为,汉宣帝在宗族辈分上相当于汉昭帝的孙辈,而汉光武帝在宗族辈分上相当于汉平帝的孙辈,所以汉宣帝和汉光武帝尚可以称呼他们的亲生父亲史皇孙、南顿君为皇考;吕诲指出,汉宣帝和光武帝之所以能称呼亲生父亲为皇考,在于这两位皇帝都是“上承本宗,皆非旁继”,而英宗是明确意义上过继给仁宗为子;司马光则强调汉宣帝承接汉昭帝之后,是“以孙继祖”,所以可以尊崇亲生父亲史皇孙为皇考,但并不敢尊崇其亲生祖父卫太子,正因为卫太子与汉昭帝同一辈分。而光武帝虽有汉室宗亲的名头,但在当时已经和普通百姓差不多,所谓“名为中兴,其实创业”,所以虽然自立七庙也并不过分,况且只是称亲生父亲南顿君为皇考而已。可见在皇伯派看来,汉宣帝、光武帝与英宗情况并不相同,不能简单类比。一言以概之,皇伯派认为,尽管濮王对英宗有“天性之亲,顾复之恩”,但在以尊卑等级秩序为主的丧服制度上,“尊尊”应优先于“亲亲”。值得一提的是,出于儒家“礼本人情”思想的考虑,皇伯派亦并未完全劝谏英宗不顾私情,而是提出遵照祖宗朝封赠期亲尊属的先例,将濮王封赠高官大国,让他备享尊荣,而濮王的三位夫人也改封为大国太夫人的方案,从而达到“奉濮王以礼,辅陛下以义”的目的。
韩琦、欧阳修等皇考派却不以为意,他们也从经典文本与前朝故事两方面反驳了皇伯派的主张。在经典文本方面,欧阳修从《仪礼·丧服》的记载中找到了关键点,即服丧时间和父母称谓的关联问题。在他看来,过继关系达成后,英宗与本生亲濮王夫妇的关系变为“降而不绝”,即服丧时间由三年降为一年,而“父母”的称谓则无须改变。若是称谓也改变了,又何必多此一举规定“降服”之制呢?他又进一步指出,自然血缘的父子关系是仁的体现,而后天过继的父子关系是义的表达,所以“人情莫厚于其亲,抑而降其外物者,迫于大义也;降而不绝于其心者,存乎至仁也”,强调英宗继仁宗之嗣,称濮王为考是既成全大义,又符合至仁的做法。在前朝故事方面,韩琦、欧阳修等宰执以汉宣帝和光武帝均称呼他们的亲生父亲为皇考,而现在王珪等议礼官提出称呼濮王为皇伯却并未载于典籍为由,认为英宗也应称本生父濮王为皇考。面对皇伯派的不断诘难,欧阳修进一步辨析,汉宣帝称本生父史皇孙为皇考、汉哀帝封本生父为定陶共皇在当时均无异议,唯有“立庙京师,乱汉祖宗昭穆”变才遭到朝臣的抵制与反对。总之,皇考派强调人情是礼仪的基础,英宗与濮王之间的血缘关系不容改变,对濮王的情感也是自然天成的,当这种关系、情感与以尊卑等级制度为核心的宗法礼仪产生冲突时,应该以尊重人情为首要,即“亲亲”优先于“尊尊”。
“亲亲”与“尊尊”之间的内在矛盾所体现的正是儒家礼学思想中的“情”与
“礼”之辨。一方面,儒家强调礼本人情。《礼记·问丧》提及为父母服丧的相关仪式,是“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这些仪式“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凸显了人情的根本特征。又《礼记·坊记》记载:“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根据“以情制礼”的原则,礼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固定的社会等级秩序规范。但若拘泥于经典文本中固定的解释,不考虑时势移易之下的现实情感表达,即所谓“徒拘泥于古,不得于心而冥行焉,是乃非礼之礼”。就濮议而言,皇伯派多采用汉唐学者的传注之说,如司马光等皆是直接引用《仪礼·丧服》中传文的解释,将其套用于濮王典礼的讨论之中,相对忽视了英宗与濮王之间的血脉亲情,也就是摒弃了“礼”存在的人情基础。另一方面,情亦要受到礼的约束。“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人情具有极大不确定性,如果不以礼对情感加以控制与调节,极易导致私情泛滥,危害政治等级秩序,进而引发社会的动荡不安。具体到濮议之中,“为人后者为之子”作为礼仪规范,为士大夫舆论和社会风俗所认可。若非大多数朝臣力争,皇考派或许会“全袭定陶之事,遂追哀帝之迹”,将濮王夫妇追赠为皇、后且立庙京师,甚至“将濮王入太庙,换了仁宗木主”也不无可能。总之,皇伯派偏重传统,皇考派侧重现实,反映出以古制为尊和以现实为重的不同抉择,这是礼在濮议中的第一重困境。
在“家国同构”的中国古代社会中,家族的血缘关系与国家的政治关系往往纠缠在一起,正如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一书中所言:“中国人把自己看作是属于他们家庭的,而同时又是国家的儿女。”因此,个人既是家族的重要成员,行为规范必须合乎家族伦理,同时也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遵循国家的政治公共规范。但在实际生活中,家族伦理与国家政治公共规范往往不能协调一致,家族利益和国家责任常会有碰撞与冲突。就濮议而言,一方面,英宗出身濮邸,与濮王感情深厚,即所谓“昔在藩邸,事濮王承顺颜色,备尽孝道,凡宫中之事,濮王皆委陛下(英宗),干之无不平允”。作为孝子的英宗即位后遵循儒家“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的原则,想要尊崇濮王以顾全父子之情,这也是礼的题中应有之义。另一方面,“国家之治乱本于礼”,英宗身为皇帝,是国家的表率,理当考虑国家的利益。当“孝子”与“皇帝”的双重身份发生冲突时,表面上他选择了一个折中的解决办法,既成全了自己与濮王之间的父子之情,又并未过度尊崇濮王,维护了养父仁宗的大宗地位。但从结果来看,英宗实际是将家庭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他不顾大多数朝臣的反对,虽说实现了称濮王为亲、为濮王立园立庙的目的,但也以“摇动人情,眩惑众听”为由,将吕诲、范纯仁、赵瞻等台谏官全部罢黜出外,造成士大夫集团的分化,进而为北宋后期朋党之祸埋下了隐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尽管儒家在理想上欲兼顾家族伦理与国家利益,但落实在濮议这一具体事件上,二者又常常因缠夹不清而极易引发冲突,这是礼在濮议中的第二重困境。
四、结语
濮议之争几乎贯穿了整个英宗朝,是英宗朝最重要的政治议题。英宗、濮王和仁宗是濮议的核心人物。生父濮王对英宗十分重视,不仅将濮邸大权交由英宗管理,还积极为其入继大统出谋划策。但养父仁宗却对英宗极为冷漠,英宗成为皇子的过程坎坷复杂,入宫后又受到冷落,甚至时刻担心自己的皇子身份被废黜。英宗与生父濮王的父子情深和与养父仁宗的矛盾重重,成为英宗推动濮议展开、践行孝道的重要原因。韩琦、欧阳修等宰执之所以与当时的社会习俗和士大夫舆论背道而行,坚定地支持英宗,原因有二。一方面,英宗尊崇濮王为皇考的举动,与韩琦、欧阳修对父母表达孝道的实践是相符的。在他们看来,自己可以决定孝道的表达尺度,而非拘泥于礼仪的规定。另一方面,从立英宗为皇嗣开始,韩琦、欧阳修等宰执就是英宗的坚定支持者。对他们而言,英宗是他们最大的政治资本,与英宗绑定在一起既是稳固自身权位的重要手段,又是巩固嘉祐政治的必然前提。礼自身存在的困境落实到濮议这一具体事件中,成为濮议双方争论不休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情与礼的两难。皇伯派偏重传统,皇考派侧重现实,反映出以古制为尊和以现实为重的不同抉择,这是礼在濮议中的第一重困境。二是家与国的两难。身为孝子,英宗需要考虑家庭利益;身为皇帝,英宗又得顾及国家责任。当两者产生冲突时,英宗将家庭利益凌驾于国家责任之上,虽说成全了父子之情,但北宋后期的朋党之争也正肇始于此,这是礼在濮议中的第二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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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赵天一
初 审:吴朋飞
终 审:侯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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