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方雨涵案一审判决,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上诉期为十日,2026年5月8日届满,截至目前被告人未提起上诉,一审刑事判决已生效。
一审宣判后,痛失爱女的雨涵父母,怀着撕心裂肺的丧女之痛,第一时间提交了抗诉申请。这份悲愤与执念,是为人父母最本能的守护。作为代理律师,全程共情、满心心疼,深深理解他们想为女儿讨回公道的心情!
坦白的说,在案件代理期间,我陪着雨涵父母走过了人生的至暗时刻,反复释法明理、疏导情绪。在我的专业建议下,雨涵父母经过无数次彻夜难眠的挣扎与慎重思量,最终于5月2日正式向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自愿撤回抗诉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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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解,为何要建议撤回抗诉?原因清晰而沉重:无期徒刑已是现行《刑法》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顶格惩戒,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这是不可突破的法治红线,继续抗诉没有改判的法律依据。与其让当事人执着于无效抗诉,只会让他们困在无尽的诉讼拉扯与精神内耗里,抱着不切实际的期待反复自我伤害。作为律师,我不愿让他们再承受二次煎熬,我想这是对司法的尊重,更是对家属最深沉的心疼与负责。
作为代理律师,我想说撤回抗诉,从来不是妥协,更不是放弃正义,而是告别无效内耗,踏上更温暖、更长远的维权之路。另外,此前案件审理中,雨涵父母一心只想严惩罪犯、穷尽刑事追责。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动放弃了民事赔偿诉求,这份舐犊深情让人泪目。
如今刑事追责已尘埃落定,我们既要守住司法底线,更要为这个破碎家庭的余生负责。所以,雨涵父母将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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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刑事惩戒是对罪恶的惩处,而民事赔偿则是为了对失职监护人的惩罚。也是为了弥补被犯罪伤害家庭的创伤、支撑后续生活的实在保障。
接下来,我们将正式启动民事诉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方的侵权责任,用合法的民事赔偿,抚平这个家庭的刻骨伤痛,给逝去的雨涵一个务实且郑重的交代。
与此同时,我也会同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将联动民政、妇联等多部门,为雨涵父母落实生活兜底、心理疏导与长效帮扶,尽全力托举他们往后的余生。
让人动容的是,雨涵父母含泪嘱托:不能让女儿白白离开,要守护更多家庭不再遭遇同样的悲剧。所以,我们还将以本案为样本,推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惩戒、监护失职惩罚性赔偿追责、刑事被害人救助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入刑等制度,让雨涵的悲剧,化作照亮更多孩子的法治微光。
一纸判决从不是正义的终点,守护破碎家庭、杜绝同类悲剧,才是我们前行的意义。这条路,我会始终陪着他们,坚定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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