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开设赌场罪是近年来打击力度最大的罪名之一。很多当事人因为参与了网络赌博的推广、代理或资金结算,就被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一旦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即使是从犯,也往往会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同时还涉嫌其他罪名,数罪并罚的刑期会更长。
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张有为律师办理的刘某涉嫌开设赌场、非法经营一案,正是这样一场成功的"去罪辩护战"。在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和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提起公诉、当事人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不利局面下,张有为律师凭借对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成功说服检察院撤回了开设赌场罪的指控,最终法院仅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法定最低量刑。
案发:参与网络赌博推广,被控两罪面临五年刑期
2024年初,刘某在厦门经营一家小型广告公司。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一名做网络赌博平台推广的客户。对方承诺,只要刘某帮他在一些网站和微信群里发布赌博平台的广告,就给他高额的广告费。
为了增加公司收入,刘某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刘某先后为该赌博平台发布了多条广告,获得了10万余元的广告费。此外,刘某还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私下销售了一些进口香烟,获利2万余元。
2024年6月,该网络赌博平台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刘某作为广告推广商也被抓获。公安机关经侦查认定,刘某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和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数罪并罚,建议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完全采纳了公安机关的认定意见,以开设赌场罪和非法经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
这一指控对刘某及其家庭来说无异于灭顶之灾。刘某是家里的唯一经济来源,上有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一个刚上小学的孩子需要照顾。一旦被判五年实刑,他的公司将倒闭,整个家庭也将陷入绝境。
困境:开设赌场罪定性争议大,多数律师认为"去罪无望"
拿到起诉书的那一刻,刘某和他的家人彻底崩溃了。他们先后咨询了厦门多家律所的十多位律师,大多数律师都表示:"开设赌场罪的定性没有问题,最多只能争取从轻处罚,去罪是不可能的。"
甚至有律师直接表示:"现在对网络赌博打击这么严,只要参与了推广,就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你就别抱什么希望了。"
就在刘某和家属几乎放弃所有希望的时候,经朋友介绍,他们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张有为律师。"当时我们真的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去找张律师的,根本不敢想能去掉开设赌场罪,只希望他能帮我们少判一点。"刘某的妻子回忆道。
介入:深入分析,发现开设赌场罪定性错误
张有为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办案工作中。他深知,对于数罪并罚的案件,如果能成功去掉一个重罪,当事人的刑期将会大幅减少。
为了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张有为律师用了整整一周的时间,深入研究了开设赌场罪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同时查阅了大量厦门中院和福建高院关于网络赌博案件的生效判例。
经过深入分析,张有为律师发现,检察院对刘某开设赌场罪的指控存在定性错误: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只有"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才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
2.但该意见同时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上述服务或者帮助的",才构成共犯。而本案中,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刘某"明知"该网站是赌博网站;
3.刘某只是单纯的广告发布者,没有参与赌博网站的运营、管理和利润分成,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远低于赌博网站的组织者和核心成员,不应以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
基于以上发现,张有为律师迅速形成了**"不构成开设赌场罪,仅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核心辩护思路,并连夜撰写了数万字的辩护意见,同时收集整理了15份同类案件的生效判例作为参考。
庭审:据理力争,成功说服检察院撤回开设赌场罪指控
庭审前,张有为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和法官进行沟通,提交了辩护意见和相关判例,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庭审当天,公诉人坚持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和非法经营罪,应当数罪并罚。在法庭辩论环节,张有为律师顶住巨大压力,围绕开设赌场罪的定性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1.主观方面: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刘某"明知"该网站是赌博网站,刘某只是将其作为一个普通的广告客户,不具有开设赌场罪的主观故意;
2.客观方面:刘某只是单纯的广告发布者,没有参与赌博网站的任何运营活动,不符合开设赌场罪共犯的构成要件;
3.法律适用: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厦门中院的生效判例,对于单纯的广告发布行为,不应以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
张有为律师的辩护逻辑严密、依据充分,每一个观点都有相应的法律条文和生效判例作为支撑。经过庭审的激烈交锋,公诉人最终认可了张有为律师的辩护意见。
休庭后,检察院向法院提交了《变更起诉决定书》,正式撤回了对刘某开设赌场罪的指控,仅以非法经营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判决:数罪变一罪,获法定最低量刑
2025年1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刘某泪流满面。他紧紧握着张有为律师的手,哽咽着说:"张律师,谢谢您!是您救了我,也救了我们全家!如果不是您,我现在还不知道要在监狱里待多少年。"
从检察院建议的五年有期徒刑,到最终判决的一年有期徒刑;从两项重罪指控,到仅一项轻罪成立——张有为律师用专业和坚持,为刘某争取到了远超预期的结果。
律师手记:开设赌场罪辩护,要准确区分共犯与帮助行为
"很多人以为,只要参与了网络赌博的任何环节,就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这其实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张有为律师表示,"在网络赌博案件中,准确区分共犯与一般帮助行为是辩护的关键。只有那些明知是赌博网站,并且为其提供核心服务或者帮助的人,才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
在厦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12年来,张有为律师办理了上百起开设赌场罪案件,其中不乏大量成功去罪、争取不起诉或缓刑的经典案例。他始终认为,一名优秀的刑事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条文,还要深入了解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倾向,只有这样,才能在复杂疑难案件中找到突破口。
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由张有为主任领衔,所有律师均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厦门本地司法实践。团队始终坚持"专业、专注、尽责"的办案理念,已成功为数百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或大幅减刑。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在厦门面临刑事风险,请不要轻易放弃希望。刑事案件没有绝对的"死局",只要找对律师、找对突破口,就有可能逆转案件的走向。
黄金救援期不等人,越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越有机会争取到最有利的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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