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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州市场监管 作者 赵登华,对原平台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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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护航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今天,公布第二批网络餐饮典型案例。
仪征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陈集镇董记老鸭粉丝馆未在网上公示真实地址案
2026年4月3日,仪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陈集镇董记老鸭粉丝馆(陈集镇人民东路40-14号)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美团平台公示的营业执照地址为人民路恒丰小区9号楼门市。
当事人经营地址变更后并申领了小餐饮信息公示卡,但未对美团平台公示信息进行更新。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4月17日,仪征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目前,当事人违法行为已整改。
监管部门再次提醒
网络餐饮不是“法外之地”。请各平台和入网商户:
1.真实公示地址、证件、健康证;
2.严格按许可范围经营;
3.及时清理过期食材;
4.平台人员严禁伪造、篡改商户资质。
消费者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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