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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招股书获受理仅10天后就被抽中现场检查的苏州猎奇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猎奇智能")进入问询后耗时了3个月零15天的时间终于姗姗来迟披露了首轮问询回复。
慧炬财经注意到,与猎奇智能同日被抽中现场检查的粤芯半导体、洛阳轴承、频准激光分别于4月22日、4月29日、4月30日更新了最新审核动态,这其中洛阳轴承审核速度最快,业已完成二轮问询反馈,现场检查后审核进度显著分化的特征十分明显。
而上述数据对比差距也传递出明确的监管信号,审核进度快慢核心取决于企业合规成色及整改有效性。
当下,光模块行业正迈入由技术迭代与AI算力需求双轮驱动的成长性长周期,高速率产品迭代升级、AI算力集群建设拉动产业链设备需求扩容,为上游智能制造装备企业打开了成长空间,在此行业高景气背景下,猎奇智能创业板IPO正式登上资本市场的审核舞台。
公开信息显示,成立于2015年11月23日的猎奇智能主要从事光通信、半导体、汽车自动化等领域智能生产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核心产品覆盖光模块贴片、耦合、老化测试等关键工序,跻身全球光模块专用装备第一梯队。
股权结构上,实控人罗超合计控制公司58.15%的表决权,形成稳定控制格局。
此次创业板IPO,猎奇智能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375.00万股新股募资9.13亿元资金主要投向高端装备扩产、研发中心升级及补充流动资金,意在借力资本市场巩固行业地位、扩张产能规模。
尽管身处AI光模块高景气赛道且上市进程稳步推进,但翻阅招股书及首轮问询回复函可见,猎奇智能仍存在多项难以回避的核心疑点:单一客户依赖度居高不下,公司自辩无重大依赖,但业绩、毛利深度绑定头部客户,独立成长性存疑;创始股东存在历史股权代持、出资资金来源混杂第三方情形,关联产业链企业与公司存在重叠核心客户,同业竞争隐患未完全消解;短期内两笔股权转让价格悬殊,虽然公司在问询回复中给出稳定控制权、认可实控人贡献等理由解释,但低价转出与高价转手的时间差、估值跳升仍难完全打消市场质疑。
而注册制下监管层持续压实首发上市准入关口,证监会主席吴清也多次表态严把IPO入口关,在此监管导向下,猎奇智能上述经营与治理层面的多重疑点,正在成为IPO审核路上绕不开的核心障碍。
对中际旭创依赖度持续高企
无重大依赖说法合理性存疑
招股书及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内猎奇智能客户集中度处于高位,其中中际旭创常年为第一大客户,2022年至2024年各期收入贡献占比持续超过57%(分别为57.12%、62.19%、58.85%),2025年虽降至53.42%,但单一客户收入占比持续超IPO审核常规关注的50%红线。
众所周知,按照IPO审核惯例,单一客户收入占比超30%即为重点关注,超过50%直接认定重大依赖红线。
而猎奇智能在问询中却自述对中际旭创不构成重大依赖,理由包括光模块行业集中度高、下游头部客户采购规模大、同时具备开拓其他客户的技术能力,能够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
但实际上,2022年至2025年,猎奇智能对中际旭创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281.53万元、1.8亿元、3.19亿元、3.7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7.12%、62.19%、58.85%、53.42%,持续居高不下。
更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至2025年,猎奇智能对中际旭创销售毛利额分别为1.07亿元、1.93亿元、1.95亿元,占各期毛利额比重分别为75.99%、70.61%、6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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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剔除对中际旭创销售后,猎奇智能整体毛利率由2024年的35.94%下降至2025年的32.31%,直接下降了3.63个百分点。
从实际营收结构看,猎奇智能营收扩容主要由中际旭创订单拉动,其他客户收入体量较小、贡献有限,业务拓展尚未形成有效对冲,业务实质上形成单一客户深度绑定,业务独立性偏弱。
更引人关注的是,猎奇职能毛利率、应收账款持续高企,是否具备独立、稳健、可延续的成长性存疑。
虽然报告期内猎奇职能综合毛利率长期维持42%-50%高位,看似盈利水平稳健,但拆分结构可见,高毛利主要依托对中际旭创定制化高端设备的溢价销售,普通标准化设备及其他客户毛利率显著偏低,盈利结构高度依赖单一大客户订单结构。
而若剔除中际旭创业务贡献,猎奇职能2025年整体毛利率为32.31%不仅下降了3.63个百分点,且远低于同行平均水平的51.14%,盈利水平将回归行业普通梯队。
与此同时,猎奇职能应收账款规模持续高企,且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前五大占比始终维持在70%以上。
数据显示,2023年至2025年,猎奇职能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9亿元、1.21亿元、1.91亿元,且应收账款中2023年对中际旭创占比高达81.81%,2024年虽然下降至17.09%,但2025年又显著回升至33.93%。
需要指出的是,猎奇智能对第一大客户中际旭创结算条款曾发生明显调整:2022年信用政策为发货后付50%、验收后付50%,无预付款条款;但从2023年下半年起,受光模块行业高景气、设备供不应求、货期紧张影响,结算条款变更为合同签订预付30%、发货后付50%、验收后付20%。
从条款变化看,新增30%合同预付款,验收尾款比例由50%压缩至20%,付款节奏明显前置,但不排除是中际旭创为锁定供货被迫让渡了付款条件。
另外,理论上,新增30%预付款、尾款延后比例下降,本应加快回款、压低应收账款规模。
但实际经营数据显示,猎奇职能报告期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依旧持续高企、金额居高不下——2025年高达2.19亿元同比增长了61.53%,期后回款率更由2024年的86.18%下降至2025年的47.61%,且对中际旭创应收占比也由2024年的17.09%上升至2025年的33.93%。
现实是,猎奇智能业绩增长、盈利水平、订单储备高度依附中际旭创,自身客户多元化布局成效有限,高毛利很大程度受益于行业供不应求及大客户锁定订单采购,成长性持续依赖单一核心客户采购放量,独立持续经营能力、业绩成长性存疑,一旦行业周期波动、客户资本开支收缩或供应链策略调整,将直接冲击公司经营基本面。
创始股东历史代持遗留治理瑕疵
且客户重叠业务与资源边界模糊
招股书及回复函显示,创始股东毕延文历史股权代持与出资资金混同,早期治理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其与配偶控制伽蓝致远深度绑定光模块产业链,与公司核心客户高度重叠,且毕延文长期同时担任猎奇智能董事、伽蓝致远董事长兼总经理,业务与资源边界模糊,成为IPO审核中关于"业务独立性、关联交易合规性"的主要质疑点。
招股书显示,2015年11月猎奇智能设立,而在2016年1月西安正奇实缴出资阶段,董事毕延文存在委托井伟代持西安正奇80%股权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出资环节合规瑕疵更为突出。毕延文未以本人账户出资,而是通过其控制的周天毫名下银行卡向西安正奇缴付出资,再由西安正奇投向猎奇智能;关键是,该银行卡资金权益并非毕延文一人所有,还包含余新文、周天毫等第三方主体资金,属于典型的多方资金混同出资,权属边界模糊。
虽然公司问询回复称,上述代持已全部清理完毕、股权权属清晰无纠纷,且西安正奇后续已完成退出,但核心疑点无法消除:
首先,设立即代持、出资混同第三方资金,暴露出公司初创期股权管理、资金内控、治理架构存在先天缺陷,合规意识薄弱,而资金混同意味着早期出资的实际权益归属难以精准追溯,为后续股权权属争议、利益纠纷埋下长期隐患。
其次,作为创始股东及现任董事,毕延文主导的早期股权与资金运作不规范,折射出公司治理的底层薄弱性,与IPO"股权清晰、治理规范"的核心要求存在差距。
再者,毕延文关联企业与公司核心客户高度重叠,利益隔离有效性存疑。
公开信息显示,毕延文本人直接控制苏州伽蓝致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2月更名为迈时光电),持股比例43.48%,为实际控制人,该公司与猎奇智能同处光模块产业链,业务高度同源,双方核心客户高度重合,中际旭创均为主要客户。
而毕延文长期同时担任猎奇智能董事、伽蓝致远董事长兼总经理,存在客户资源交叉流转的可能性,业务与利益边界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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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时间线上来看,伽蓝致远(2015年11月5日成立)与猎奇智能(2015年11月23日成立)同步设立、同步发展,均聚焦光模块赛道。
问询回复仅笼统称双方业务定位、产品品类存在差异、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同业竞争及利益输送,但未披露具体交易定价比对依据、资源隔离机制,无法有效证明不存在客户导流、订单拆分、利益倾斜等违规情形。
实际上,毕延文历史代持及第三方混同出资,反映公司早期股权及内控治理存在先天不足;其控制的产业链关联企业与公司共享核心大客户、业务同处一条赛道,虽公司从形式上作出合规解释,但业务边界、客户资源、利益往来的隔离完整性难以充分佐证,仍存在关联交易非公允的潜在风险。
董事低价转股后实控人高价转手
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疑云未消
更为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董事毕延文低价向实际控制人罗超出让股份,两个月后实控人罗超高价转让,此举就引发了市场和交易所关于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强烈质疑。
时间回到2023年2月,董事毕延文向罗超参股的昆山美满转让3%股权,20元/股,总价600万元,但间隔仅两个月,2023年4月,实控人罗超向昆山合鸣、南京俱成合计转让3.5%股权,50元/股,总价1750万元,短短两个月,公司估值大幅跳升从2亿元跳升至5亿元,涨幅150%,每股价差30元,定价逻辑合理存疑,短期估值暴涨缺乏基本面支撑。
需要说明的是,罗超低价受让股权后2个月高价转出,但受让方为关联方及财务投资者,虽然回复函指称是为偿还对公司的借款,但高价转让存在为后续IPO定价、人为推高估值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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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炬财经注意到,针对毕延文低价向罗超转让股权,回复函给出了三点核心理由:为推进IPO上市、引入外部新投资人、稳定公司控制权结构。同时表示,毕延文作为创始股东,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重大经营决策,公司发展与业绩增长主要由实控人罗超主导落地;毕延文认可罗超对公司的核心贡献,出于支持公司长远发展的自愿性考量,以相对低价转让股权,交易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备真实商业背景与合理性。
但上述回复理由牵强,"稳定控制权、未参与经营、认可贡献"等理由无实质数据与事实支撑,无法解释定价悬殊的合理性。
从控制权与IPO推进角度来看,稳定控制权、梳理股东结构、为引入机构投资人铺路,是拟IPO企业常见的股权整合逻辑,从上市规范运作层面具备一定合理性,但疑点在于仅间隔两个月无任何重大业绩拐点、技术突破、重大订单落地,公司内在价值短期内缺乏支撑估值翻倍跳升的基本面逻辑,低价受让与高价对外转让的时间节奏过于巧合。
从股东角色与贡献度角度来看,毕延文作为创始股东不参与日常经营、实控人罗超主导经营发展,是公司给出低价转让的核心理由,而创始股东即便不参与经营,但其历史贡献、早期资源投入、产业链赋能不可忽视,仅因"罗超主导经营"就认可20元/股的低价,远低于两个月后外部投资人50元/股的价格,不符合商业常识与公平交易原则,而以显著低于后续外部融资价格的幅度折价转让,折价幅度是否超出正常合理让利范畴,缺乏独立第三方估值、评估报告或行业可比交易作为支撑。
不仅如此,引入新投资人的逻辑也是让人难以信服,通常的商业逻辑是先确定外部投资人合理估值,再同步调整内部股权,而本次交易是先以20元/股低价转给实控人,再由实控人以50元/股高价转出。
虽然,公司已明确回复毕延文与罗超两人之间不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从信息披露口径上做了合规闭环。
但客观疑点仍无法完全消解,短期价差过大、先低价转让股权、再高价释放股权的操作路径,极易形成实控人短期股权套利、人为抬升公司估值、为后续IPO发行定价造势的市场观感,且毕延文自愿低价让渡利益的动机缺乏佐证材料支撑。
纵然,在公司给出稳定控制权、服务IPO、认可实控人经营贡献的合理解释下,该笔低价股权转让具备一定的商业合理性,不能直接认定为存在违规利益输送或隐性代持,但两个月估值跳升2.5倍缺乏基本面支撑、折价幅度偏高、无第三方估值佐证等疑点依然存在,股权交易公允性、定价依据充分性仍存在瑕疵,属于IPO审核中重点关注的治理与信披薄弱点。
综上,在业务端,猎奇智能对核心大客户中际旭创高度依赖,虽行业特性具备一定客观理由,但业绩、毛利高度绑定单一客户,客户多元化成效不足,独立成长性与抗周期能力偏弱;治理端,创始股东早期股权代持、出资资金混同第三方,留下先天合规瑕疵,关联产业链企业与公司共享核心客户,业务与利益隔离的完备性难以完全自证;股权运作端,虽问询回复从IPO推进、控制权稳定、实控人贡献角度对低价股权转让作出了一定合理解释,具备商业逻辑支撑,但短期股价悬殊、估值跳升缺乏基本面与第三方估值支撑,交易公允性仍存争议。
事实是,在注册制从严审核、严把上市入口关的监管基调下,猎奇智能若无法进一步细化客户开拓落地计划、完善关联业务隔离机制、补充股权定价公允性佐证材料、消除市场对股权运作的合理质疑,其创业板IPO之路仍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后续问询压力与过会难度恐显著加大,其最终能否成功发行上市,慧炬财经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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