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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时代网获悉,2026年4月16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26年4月16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施行。此次新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在减轻还款压力、支持代际互助、推进区域互认、体现人文关怀四个方面推出五项优化举措。
一是降低还贷门槛,支持补充提取。 《通知》明确,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业务时,个人账户最低留存金额由月缴存额的12倍下调至6倍。政策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缴存人还可办理一次补充提取,资金将直达个人银行卡。
二是深化代际互助,支持全家购房还贷。 新政允许父母或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代际互助提取政策从“购房首付”环节延伸至“还贷”环节,进一步发挥家庭公积金的统筹使用效能。
三是推进区域一体,扩大异地贷款范围。 南京将异地公积金贷款受理范围扩大至安徽省全境。至此,江苏、安徽两省29个城市的缴存人在宁购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此外,南京缴存人赴安徽购房提取,也将不再受户籍和工作地限制。
四是关爱特殊群体,完善保障机制。 针对现(退)役军人,新政明确其在特定期限内“视同连续缴存”,可直接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按个人最高额度执行。同时,新政放宽了重大疾病提取限制,患者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均可按年度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个人负担费用。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政策调整旨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减轻缴存人购房及还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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