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杀死小三并抛尸
2013年10月底,山东博兴县的民警接到一起报案,有一个渔民在河里发现了一个漂浮的编织袋。
这个编织袋漂浮了好几天了,他实在好奇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
怎么阴魂不散,一直飘在这块水域。
所以他把编织袋推到岸边打开了,这一看里面装的竟然是一具尸体。
他赶紧报警了。
民警赶到后封锁了现场,他们开始查找相关线索。
很显然这是一起杀人抛尸案。
死者是一名女性,年龄30岁左右,她是被人掐颈,窒息死亡的。
死亡时间在10月1日到10月6日之间。
她身上戴着金耳环,胸部有一朵玫瑰纹身,还戴着一块玉观音。
她穿的衣服有点暴露,给人的感觉她像是在娱乐场所工作的,而且她身上衣服的质量并不怎么好。
她是谁?
被谁杀的?
又是为何会被人杀害呢?
很显然这里不是杀人第一现场,而是抛尸现场。
![]()
![]()
![]()
![]()
民警想要破获这个案件,就必须要清楚死者是谁?
杀人的第一现场在哪里?
而想要知道这些信息,就要从抛尸现场发现的东西上着手调查。
比如,玫瑰花纹身,黄金耳坠,还有玉观音。
再就是抛尸的袋子是用的化肥袋,袋子颜色是黄色的,上面还写着生产批次。
这个袋子是2013年10月2日生产的。
还有生产厂家厂址等信息。
尸体是10月底发现的,也就是说死者应该是10月2号后被杀的。
法医给出的死者的死亡时间是10月1日到10月6日之间。
民警打算先从袋子入手,既然死者被杀后是用袋子装着抛尸的,她生前应该可以接触到这个袋子。
袋子里和尸体放在一起的,还有三块红色的砖头。
这就是民警发现的所有东西。
他们开始走访调查了,很快他们就找到了生产该袋子的厂家。
这是一家化肥生产厂,他们家的规模还是很大的。
![]()
![]()
![]()
袋子确实就是他们家生产的,而且每天他们都会发一批货。
这个货物在发出之前,他们才会喷上生产日期,都是喷出厂当天的日期。
民警让他们调出10月2日都是出了多少货?
分别发到了哪些地方?
民警重点查看了博兴县和附近县的几个销售点或加工点的数据,嫌疑人应该不会太远。
他们要一一走访调查。
当他们走到博兴县的一个加工点时,发现这个加工点的化肥都用完了,袋子全部卖掉了。
谁收走的呢?
他们卖给了一个姓高的人,民警到了这个姓高的收废品的人家,发现他家有大量的这种黄色的化肥袋。
而且还有和抛尸袋同一批次,数字十分接近的。
再就是包裹尸体的塑料布,在他家也发现了,他家墙头上还有红砖。
难道这都是巧合吗?
有了这些发现,民警认为高某的嫌疑很大。
![]()
![]()
![]()
![]()
![]()
失踪的女子叫田某
高某是不是民警要找的嫌疑人呢?
他们需要取证,调查高某的社会关系?
平日里他都和谁交往?
通过调查走访得知,他是一个很节俭,品格很好的人。
从来没有去过娱乐场所。
民警把他家墙头上的砖拿走了两块,通过检验和抛尸现场的并不是同一种材质。
成分是不一样的。
那么,高某的袋子是从哪里收来的呢?
找到了卖给他袋子的人,相信很快就能锁定嫌疑人了。
高某平时有记账的习惯,他拿出他的账本来。
上面记录的是10月7日,他从临淄的一个工厂,收来的这些化肥袋。
而且他几乎每天都会去这个工厂收。
根据这些信息,基本上就排除了高某的嫌疑,因为尸体在10月6日就已经被抛到了河里,只不过那时候渔民只发现了漂浮的袋子,没有看里面装的东西。
![]()
![]()
![]()
![]()
民警来到临淄县的那个厂家,这里距离抛尸现场很近,临淄和博兴县是相邻的。
嫌疑人很有可能就是临淄县的。
民警查看了他们该厂的购买和销售记录,他们购买化肥是用来加工的,每天都会把用完的袋子叠好放在同一个地方。
这家工厂的老板说,他们的袋子都是有专业人员管理的,十个袋子放在一起,每天都有上千个袋子,等到第二天就卖给收废品的。
想要从他们这里拿走袋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了解到这些情况,民警先从该厂撤退了,他们要从外围调查。
他们走访临淄县的娱乐场所,就有一家KTV的员工反映,他们这里的一个叫田某的服务人员失联了。
她身上就纹着一朵玫瑰,这个田某是四川人,不到30岁,平时不喜欢和人交往。
大部分时间都是独来独往。
不过,她的丈夫不同意她做这一行,过来找她闹过好几次了。
死者会不会是田某呢?
KTV的老板还把田某的照片提供给民警,看她佩戴的首饰,基本上确定死者就是田某。
![]()
![]()
![]()
民警联系了四川那边的兄弟单位,让他们提供了田某家人的生物检材,通过DNA鉴定,确定死者确实就是田某。
田某有老公,还有一个6岁的孩子。
现在她被杀了,谁的嫌疑最大呢?
会不会是她的丈夫呢?
毕竟她的丈夫来给她闹过好几次了,想让她回家,不过通过调查得知她丈夫最近没来过山东,他不具备作案时间。
既然装田某尸体的袋子,是从临淄的一家工厂里出去的,嫌疑人应该就在这家工厂里上班。
民警通过对田某的同事的调查,确定她确实在本地有一个男朋友。
这个男朋友和她住在一起。
民警到了他们租住的房子里,在房子里果然有了发现。
田某睡觉的床边上有大量的头发,应该都是撕扯掉的。
她的床上还少了一个床单,可能就是用来裹尸体用了。
![]()
![]()
![]()
![]()
![]()
杀死小三,带上妻子去抛尸
民警还在他们家的玻璃上提取了一枚指纹,这个指纹应该是嫌疑人留下的。
他们把指纹输入DNA数据库,没有比对上任何人。
这说明嫌疑人之前没有犯过罪。
现在确定案发现场就是在田某租住的房子,民警开始调查田某的男朋友是谁?
临淄那个工厂里的员工说,他们工厂里的王经理,自从2013年开始,经常和一个穿着时尚的女孩在一起。
两个人不是夫妻,但是经常住在一起,女孩1.55米,还来他们工厂住过。
现在王经理的妻子也过来了,她给工厂的其它员工说,她过来就是不放心她的丈夫。
这个王某的嫌疑很大,民警开始调查王某在10月份的行踪。
![]()
![]()
![]()
![]()
王某有一辆车,民警追踪他的行车轨迹,发现10月6日凌晨1点多,他车上带着一个女人,从临淄到了博兴县,也就是抛尸现场。
之后又返回来了。
深夜他去那里干什么?
通过辨认得知车上坐着的女子正是他的妻子孙某,民警觉得他们夫妻二人应该是抛尸去了。
他们作案的嫌疑很大。
所以民警逮捕了他们,并分别对他们进行审讯。
![]()
![]()
![]()
![]()
一开始他们都不承认,还说不认识田某。
其实问到这里民警基本上就确定是他们作案的了,他们明明都认识,而且还同居在一起过,现在田某死了,他们说不认识。
这说明他们心里有鬼。
民警提取了王某的指纹,和玻璃上的那枚对比上了。
而且监控也捕捉到他们到案发现场的录像,面对证据他们承认了杀害田某的事实。
王某说他和田某是2012年底认识的,被田某靓丽的外观吸引了。
后来他的婚外情被妻子孙某知道了,田某一直让他和孙某离婚,还想要逼走他的妻子孙某,到工厂里和他同住。
他的妻子在这里,他不可能让田某过去住的。
他的妻子又不同意和他离婚,所以10月5号晚上,他假装和田某约会,到田某的住处。
就在田某的床上,他将田某掐死了。
杀了田某后,他给妻子发短信,让他拿编织袋等抛尸的东西来,他们一起开上小车,选择深夜去抛尸了。
这就是他们作案的整个经过。
![]()
![]()
![]()
![]()
![]()
他们杀人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王某的妻子孙某,本来是过来监视丈夫,不让他出轨的。没想到小三一直想要把她逼走,这种情况下她还是不离婚,还是深爱着渣男。
留在渣男身边。
即便是渣男杀人了,让她帮助抛尸,她也不拒绝,还是顺从。
不得不说,这样的女人活该被渣男欺负呀。
最终因为渣男杀人了,她被判刑也是自找的。
渣男就更可恨了,出轨了不说,还要杀人,就等着偿命吧。
再就是小三田某了,这个女人太不要脸,明知道人家有妻子,还挑衅人家的妻子。想把人家妻子赶走,她要睡在人家丈夫身边。
结果被杀了,是不是舒服了?
只能说她是自找的,她的死更让人同情不起来。
该案件中三个人没一个好人,都是自找的。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