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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想当初,某人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将纯粹的善意定格为卑鄙的企图之后,这一荒诞的定性与转折,犹如推倒了道德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块,迅疾改变了世道人心,甚至毁掉了一个时代的社会风气。
胖胖认为,如果每一个善举都要被恶意反复审视,如果助人者必须在自证清白的泥潭里挣扎,那便是在亲手埋葬最后一点可以称之为良知的东西。
得到的结果便是,你想做一个好人,得先确信自己赔得起。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仍能保持人性,那无异于在屠宰场里谈论慈悲,不过是自愿挖坑埋葬自己罢了。
昨天下午,刷到一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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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报道,福建一女子骑自行车拐弯时不慎摔倒,两初中生骑电动车经过看到后好心帮忙扶起,被定次责。
女子称被吓摔倒的,找女孩家属索赔22万。
两个初中生,路过,看到人倒了,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扶一把。这个过程里,同伴说了一句:“那就扶呗,又没事。”
谁知现实给你一闷棍:
你扶了,你就可能次责,可能被索赔,可能就要准备打一场官司。
报道里有两个关键说法:
其一,老人摔倒的原因,是避让白色轿车时身体右倾导致重心不稳。
其二,两个孩子路过后搀扶,被认为对事故发展存在一定影响,所以被定为次责。
但是胖胖注意到的却是,摔倒与搀扶在时间顺序上是前后关系。
老人是先摔倒,孩子才扶。
也就是说,这不是典型的撞倒交通事故,而更像老人自行摔倒之后发生的后续行为争议。
孩子们是在她摔倒之后才路过的,对吧?
这我们都能从视频中看出。
如果这个时间差是真的,那孩子们跟这起事故连毛线关系都没有!
为什么定了次责?
难道是因为你出现在了现场,因为你是个运动的物体?
如果是这种各打五十大板,那后果便极其可怕。
它把法律变成了一种概率分摊,反正受害者受伤了,白车可能跑了或者追责难,那么出现在现场的初中生,就成了最容易被抓住的赔偿落点。
这叫什么?这叫只要你经过,你就脱不了干系。
可能吧,孩子太天真了,她以为这个世界运行的逻辑是是非曲直,却不知道在某些判罚逻辑里,这个世界的运行规律叫因果牵强。
结果呢?
谁能想到定了次责,女子狮子大开口要了22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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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是22万啊,真不是小数目。
那个说出那就扶呗,又没事的孩子,现在心里在想什么?
为什么要多管闲事?我为什么要拽着同学一起去扶?
胖胖不知道怎么说,一旦这种逻辑盛行,我想每个上街的人都是潜在的被告,我只看到一种重要东西的倒退:
你走在路上,路边有人心脏病发作,是不是因为你今天穿的衣服颜色太鲜艳惊着他了?
如果因果关系被无限扩大到荒谬的地步时,我想法律就不再是盾牌,而是勒索者的敲门砖。
它好像是在告诉所有的家长,千万别让你的孩子去扶人,除非你家里有矿。
这种倒退,谁来负责?
窃以为,如果法律不能保护行善者的基本权益,反而成为勒索者的工具,那么最终每个人都会退缩到冷漠的壳里。
这扭曲世道的一记响亮耳光,对社会信任根基的挖掘,又值多少个22万?
这种无接触判定如果缺乏铁证,那就是一种对常识的亵渎。
在这种定性下,请问,人还能不能不合时宜地保持人性?
答案显而易见!
过几天就要开庭了。
如果最终维持这种毫无道理的赔偿诉求,那么它判下的每一分钱,都是钉在公德棺材上的钉子。
我真心希望,2月26日的判决能给出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在那些投机取巧、恩将仇报者的脸上,也能给出一个坚实的臂膀,撑起这两个孩子那摇摇欲坠的正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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