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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章哥,房地产从业20年,通晓业内门道,我不做所谓的“专家”,只用二十年实战经验帮大家答疑解惑。
一
Q:
五岁的孩子能用她的北京户口单独买房吗?为了上学,能把孩子户口单独迁到这套房子里吗?……
这是个单身妈妈的咨询,情况是孩子与父亲有北京户口,目前落在爷爷奶奶的房子里。夫妻离异,女儿归母亲,但户口未迁出。现在面临孩子上学,母亲有北京购房资格,但担心买了房也不能确保孩子进入对口学校,所以想用孩子的名义。
A:
1、未成年孩子是可以买房的,但是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各项手续,需要公证的。
2、但孩子名下一旦拥有了房产,那在18岁成年之前是不能出售的。除非是监护人能提供孩子有大额用款的证明,比如大病医疗什么的,那可以去办理公证,确保专款专用才可以由监护人代为卖房。
就算是办理了这些手续,这房子也不好卖。因为买房的谁也不爱惹麻烦,万一将来孩子成年了找后账怎么办?就算法院支持交易行为,那也是麻烦事儿。所以做好准备吧,一旦用孩子名义买入,18岁之前就别卖了。
3、然后是户口问题。未成年人是不能单独立户的,也就不能单独迁户。因为户主的基础条件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可未成年孩子哪儿来的能力啊?所以除非是孤儿等特殊情况,否则任何城市都不让单独立户,也就无法迁户。
所以即便用孩子名义买了房,孩子也只能当业主,不能当户主。那在入学的时候,其顺位就得往后排,在房户合一的后面。理论上比用妈妈名义买房的顺位靠前,但其实也差不多,尤其是热门牛校,只要不是第一顺位,后边的都不敢保证。
4、我能理解当妈妈的心情,确实不容易,但这些都是法律规定的,没什么好办法。所以与其用孩子名义买房,大概率和用妈妈资格买房的入学派位效果差不多,但不如用妈妈名义买房之后的处理更灵活。
仅供参考。
二
Q:
我儿子是去年刚进的北京**央企,有户口,单位说还能有买房指标,只是都得等,户口是等批次,买房是得排队。但是,他听同事说这种所谓的福利房是没有产权的,将来如果辞职的话必须退回单位,还得扣除租金。租金也还要看资历业绩定档次,是这种情况吗?
如果是这种情况,我儿子感觉就没什么含金量了。他本来对央企就不满意,工资低还工作量大,管理还很严格,房子再是这种限制就成鸡肋了。他现在的想法是等两年公积金能贷款了就自己买,初步看好东三环的潘家园,百环花园和翌景家园,价格应该处在低位,您认为两年后价格会有较大变化吗?涨跌幅度?
A:
1、我不知道他们单位的具体政策,各单位的都不一样。这种福利房一般都是“保租房”或“集租房”,是公司的整体产权,不能分割也不能出售。员工购买的其实就是租赁权,只不过一次性缴纳十年或20年的租金而已。有的单位是允许内部转让,也有的只能离职时由单位回购。
具体的用资历业绩抵扣租金的我不知道,单位应该有明确的政策制度,还是问主管部门吧,其他人说的都不权威。
2、不过这种房既然是福利,那就肯定有意义,不至于到鸡肋的程度,只是没有产权房那样具备金融+投资属性而已。但房子是用来住的,能在北京用低成本解决居住问题就是福利。
3、百环花园是经适房,塔楼小区自住为主吧,价格走势不太强。翌景家园是老公寓,没有燃气,考虑好再买。这俩小区在居住角度的性价比都挺合适的,但都是价格走势弱,所以才价格明显偏低的。
两年后是否有较大变化主要看北京大盘,从俩小区的自身角度是走不出独立行情的。不过还是这句话,俩小区的走势不强,最好成绩是不再走弱。
4、具体幅度不敢预测,但应该是不会再跌什么,租售比(租金回报率)已经没有空间了。也就是这俩小区的回报率已经偏高,再跌就算超跌了。涨的话就看大盘呗。但两年后的事儿谁也说不好,到时候再看吧。
仅供参考。
三
Q:
我和昨天那位大兴的父亲差不多的问题,也是全家户口在北京,但拆迁后房子买在环京。所不同的是我们孩子一直上的私立学校,是不是也只能靠买房才能让孩子换学区啊?
Ps:目前户口在丰台爷爷奶奶房子里,我们也想去西城中考。但就是钱不凑手啊,自住的房子也不能卖,最主要的是赔着呢。
A:
1、不靠买房也不是不行,只要能把户口迁到西城就行。但现在迁户口很严格,只能是直系亲属,其他的关系就咨询派出所吧。
2、不买房+不迁户也有可能到西城,那就得看孩子的成绩了。东西海有部分学校每年都有全市统筹的指标,努力考出好成绩吧。这跟公立私立的没什么关系,纯靠实力说话。
3、您这问题跟昨天那位其实没区别,都是想在不买房不迁户的情况下,怎么去西城上公立普高?
我简单回答就是除了靠成绩之外没办法了,否则谁还花钱费力的买学区房迁户口啊?此外就得是有泼天的关系了,否则没辙。
仅供参考。
四
Q:
我正在卖房,请问北京什么时候有《物业费结清证明》这种东西了?我买房的时候是2010年,当时没有这种手续吧?现在我卖房是签合同时没留神这个物业交割的条款,很被动。
因为我之所以换房就是有物业服务水平不达标的问题,这不是我一家业主有意见,而是全小区的共识。但现在中介提醒我之后去找物业根本无法协商,不光让我全部的补交还要有滞纳金。我找了社区和街道办了,也托人找建委了,但反映没效果。
A:
1、什么时候有物业交割的?这我还真不知道,因为我一直在开发商,当年没注意过二手房的交易流程。
但应该是2003年就开始有了,不算是规定,好像是建委出台的指导意见,然后几家大中介就都执行了。反正最晚2006年前后就完全规范了,算是中介正规化的措施之一,也成了二手房交易的必须流程。
您当年买房时是新房吧?要不就是当时没注意。但2010年是肯定有物业交割了,外地有不用交割的,但北京等大城市必须办理。
2、您跟我说这些没什么意义,合同已经签了,那您就必须执行呗,否则就是违约。因为新业主不可能承担老业主的欠费,拖的时间越长,一旦超过约定时间就又出现违约金了。
或者这么说吧,其实物业交割不光是物业费,也包括水电气暖等各种服务性质的缴费。原则就是谁使用谁掏钱,新业主不理旧账,否则人家连缴费的名字都换不了。
3、其他我没什么说的了,您要不还是找物业友好协商吧,没别的办法。如果觉得物业收费不合理,那办完了过户手续再回头打官司呗,但既然签合同了就先别耽误卖房,要不然又多了损失。北京有过至少好几起物业交割的纠纷了,都是欠费的原业主败诉。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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