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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北湖路派出所
办理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依法对涉案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切实维护辖区公共安全
2月6日5时许
北湖路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
富家路某小区内有烟花爆竹燃放迹象
该区域属于城区禁燃禁放范围
民警立即联合恒太城警务站展开行动
迅速将嫌疑人万某甲、万某乙
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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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2月6日4时许
万某甲为庆祝母亲搬新家
在明知新余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
仍心存侥幸
将事先准备好的爆竹
拿到小区楼下违规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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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该小区的万某乙同日乔迁之喜
前一天从乡下购置爆竹准备燃放庆祝
后经家属提醒得知该区域为禁燃区
本已放弃燃放想法
但听到小区内的燃放声响后
万某乙动了跟风念头
认为自己燃放爆竹应该没事
随后铤而走险下楼违规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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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违法行为人万某甲、万某乙
因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北湖路派出所已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
供稿:北湖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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