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规范2026年春节期间
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春节将至,为欢迎全国游客“全到莆田过大年”,切实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平稳,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保障广大消费者和游客合法权益,现就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守价格法规,坚持诚信经营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不得超标准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定价。
二、落实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
各行业经营者须依法明码标价,标识真实准确、清晰醒目:
1、重要民生商品:在销售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生活必需品时,要做到标价真实、准确、醒目,不借节日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串通涨价。
2、住宿业:线上线下均须公示房型、价格、计价规则和退订政策,不得订单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加价或毁约。
3、餐饮业:菜单、标签应标明菜品主辅料、规格和计价单位,外卖打包费须单独明确标示。
4、景区及服务:严格执行门票及观光车等收费标准,落实优惠政策;景区内商品和服务不得变相捆绑收费、加价。
5、交通及停车:客运、网约车、停车场等须公示收费标准,不得超出公示范围或标准收费。
6、文娱业:电影院、剧院等文化娱乐行业经营者在销售电影票、文艺演出票时,应在线上线下购票渠道清晰公示票价及优惠减免政策,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
三、规范促销宣传,禁止虚假优惠
开展促销活动应真实准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或谎称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限时促销、附加条件等需显著明示,不得降低实际提供的商品服务质量,不得利用虚假折价、价格承诺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请各经营者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巡查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城市形象。欢迎社会监督,如有相关线索,请保存凭证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湄洲分局
2026年2月6日
湄洲融媒体中心 出品
编审 | 张琼英 复审 | 詹智琼 终审 | 黄汉业
投稿邮箱:ptsmlm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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