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天塌了,我的孩子没有奶奶了,我也没有婆婆、没有妈妈了。”
2025年11月30日下午5时许,河南省开封市毕桥村发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21岁男子手持尖刀闯入村里一农家小院,将一对婆媳残忍杀害。据悉,遇害的儿媳生前怀有7个月身孕,案发时,家中两名幼童(一名6岁、一名不足2岁)目睹了行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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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儿媳接受采访
家属悲痛回忆
孩子的求助电话
遇害婆婆的大儿媳告诉都市现场记者,案发后,她接到6岁女儿哭着打来的电话:“她说‘是我奶奶和我婶婶被杀了’……我说你别瞎说,但她的语气特别不对,我反复问,她说,‘妈妈,你快点来,我特别害怕。’我问是谁,她说‘不认识,是一个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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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地为死者的家
行凶路线有意躲避监控?
家属在查看监控时发现异常。据遇害者的大儿子描述:“他(犯罪嫌疑人)在监控里是退回去了,我没直接看见他进去。”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其实际路线是从隔壁邻居家穿行至死者家中。家属认为,凶手是有意躲避监控拍摄。
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是同学
据河南省开封市毕桥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凶手与遇害儿媳曾为初中同班同学。两人近五年没有通话记录,但近期在抖音平台有过互动。“遇害者曾评论其视频,可能言语间提到‘这么些年了,你还没个女朋友’之类的内容,凶手感觉自己受到侮辱。”
据了解,事发后,凶手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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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系儿媳同班同学
家属诉求死刑、立即执行
北京一律师团队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遇害者家属向都市现场记者表示:“我们的诉求就是死刑,立即执行。”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管众主动联系家属,表示愿意无偿为他们提供全程法律援助。
管众律师指出,犯罪嫌疑人虽在作案后主动投案,构成自首情节,但由于其犯罪手段极为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且自首动机并非真诚悔罪,很可能是预留后路。
律师同时表示,根据初步侦办意见,犯罪嫌疑人自称的“抑郁症”“狂躁症”等问题,可能仅属于一般性格缺陷范畴,远未达到可免除刑事责任的程度,但完整证据链尚待相关鉴定报告补充。
目前,该案仍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
延伸阅读
1月21日,62岁男子持刀行凶致邻居1死1伤案,在浙江台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未当庭宣判。
陈丽娟46岁的弟弟陈某周死亡,70多岁的父亲也在反抗中受伤。陈丽娟告诉记者,陈某豪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是拒绝悔罪和赔偿,表示之前两家产生纠纷时就已怀恨在心,还说“后悔没杀光邻居全家”,“陈某豪态度极其嚣张”。
被害人代理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杨学春律师告诉记者,法院送达赔偿起诉状时,被告人拒收,今天被告虽然当庭承认罪行,但态度强硬拒绝赔偿,还当庭拒绝悔罪。对方明确表示不后悔作案,接受判决死刑,也表示如果有机会出去,还要杀陈丽娟。“他还嫌凶器不够快,后悔自己买的老鼠药是假的,不然早就自杀了,不会到今天被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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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遗像(图源:受访者)
陈丽娟的父母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出庭,陈丽娟表示,母亲看到对方态度如此恶劣,情绪激动晕倒后被送医。陈丽娟父亲则表示,之前两家产生纠纷陈某豪打伤妻子,仅赔偿3000多元了事,自己始终不明白,陈某豪为何对自家人有这么大的恶意。
记者此前获取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人陈某豪家的猪栏间与被害人陈某周家相邻,双方因占地问题产生纠纷。2024年5月15日,双方再次因占地发生争执,陈某周的母亲在推搡过程中受伤,经调解,陈某豪赔偿了经济损失。但陈某豪一直心怀不满,产生了杀死陈某周一家的想法。2024年9月3日,陈某豪购买了一把长矛并伺机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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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因猪栏间占地产生纠纷(受访者供图)
2025年5月11日19时许,陈某豪携带长矛、尖刀,蹲守陈某周,遇见陈某周后,陈某豪用长矛、尖刀捅刺他,在其倒地后,陈某豪继续捅刺其上身部位,接着来到陈某周晚山村家中,用长矛捅刺陈某周父亲,遭到其父母反抗。逃离现场后,陈某豪服用毒鼠强,自杀未果。经鉴定,被害人陈某周系他人刺器作用致肺破裂、纵膈破裂、心脏破裂等造成大失血死亡,其父亲伤势为轻伤二级。案发当晚,被告人陈某豪打电话报案,后在村中一小店内向公安民警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陈某豪,起诉书显示,被告人犯罪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杨学春律师告诉记者,庭审上检方认为,陈某豪不具有可从轻的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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